- 年份
- 2024(497)
- 2023(661)
- 2022(509)
- 2021(388)
- 2020(279)
- 2019(704)
- 2018(534)
- 2017(1040)
- 2016(582)
- 2015(610)
- 2014(579)
- 2013(678)
- 2012(616)
- 2011(527)
- 2010(489)
- 2009(470)
- 2008(454)
- 2007(393)
- 2006(358)
- 2005(371)
- 学科
- 济(3158)
- 经济(3151)
- 管理(1606)
- 业(1487)
- 方法(1255)
- 中国(1181)
- 数学(1165)
- 数学方法(1158)
- 贸(1069)
- 贸易(1067)
- 地方(1041)
- 易(1041)
- 企(987)
- 企业(987)
- 农(916)
- 业经(812)
- 国际(759)
- 法(710)
- 财(703)
- 农业(686)
- 制(590)
- 国际贸易(543)
- 发(526)
- 策(500)
- 融(488)
- 金融(488)
- 银(467)
- 银行(467)
- 产业(463)
- 行(459)
- 机构
- 大学(9734)
- 学院(9393)
- 济(4414)
- 经济(4331)
- 研究(3487)
- 管理(3344)
- 理学(2923)
- 理学院(2885)
- 管理学(2830)
- 管理学院(2813)
- 中国(2597)
- 京(2007)
- 科学(1986)
- 财(1929)
- 农(1845)
- 所(1790)
- 研究所(1610)
- 财经(1567)
- 业大(1515)
- 农业(1505)
- 中心(1493)
- 江(1488)
- 经(1434)
- 经济学(1348)
- 经济学院(1258)
- 院(1257)
- 北京(1253)
- 省(1211)
- 范(1211)
- 师范(1206)
共检索到14649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傅星国  
                                    
                                
                            
                            WTO对作为最后救济手段的报复控制很严,如成员没有授权不得实施报复,报复措施须符合WTO规定,其水平必须等于违法措施造成的损害水平等。报复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WTO法的救济力度和公平正义,WTO专门创立了仲裁程序以裁定报复水平。WTO成立14年来,报复水平的仲裁实践积累了大量案例,特别是仲裁员做出的司法解释,澄清了有关概念和程序,促使人们思考WTO法律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
                            关键词:
                                
                                    
                                    
                                        WTO争端解决  仲裁  报复水平  
                                    
                                
                            
                            
                        [期刊] 财贸研究 
                                [作者]
                                
                                    
                                    
                                        谭民  陈曦冉  
                                    
                                
                            
                            美国为了自身利益滥用“协商一致”原则导致上诉机构停摆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受到重创。世界需要一个运行正常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阻止世界贸易环境重回GATT时期。《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是针对目前上诉机构危机提出的解决方案,其除了在上诉机构瘫痪期间临时代替上诉机构职能的临时性外,还可在上诉机构恢复后作为上诉机构的补充制度,分担上诉机构的压力。现行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基础运行框架仅限于满足临时性需要,若将其作为上诉机构的长期补充程序,需要对争端解决机制、与上诉机构衔接、仲裁员机制、上诉机构报告与仲裁裁决适用机制进行构造。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栾居沪  程宇明  
                                    
                                
                            
                            劳动仲裁,作为一项解决劳动纠纷所必备的前置程序,在现代社会以其特有的简便特点,逐步成为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化解矛盾的重要法律途径。近年来,随着申请人诉求多元化、集体案件多发、涉案金额较大等情形的交叉出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就需要仲裁机构从自身角度出发,增强机构自信和人员自信,把仲裁方便、快捷的维权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石静霞  白芳艳  
                                    
                                
                            
                            近年来逆全球化趋势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遭遇多重困境。由于美国持续反对发起新成员选任程序,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上诉机构面临史无前例的生存危机。本文基于利用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端的角度,从三方面探讨如何应对WTO上诉机构危机:第一,将DSU第25条仲裁作为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的替代性机制;第二,对DSU第25条进行适当设计变通,将其作为专家组报告的上诉替代机制;第三,在具有相同意愿的WTO成员间谈判订立诸边《仲裁协定》,使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系统化和机制化。我国作为进出口双向贸易大国和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维护者,应尽快研究利用DSU第25条"仲裁"进行贸易争端解决,并倡导和引领诸边谈判,发挥在WTO改革和应对上诉机构危机中的积极作用,对全球经贸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冯军  黄洁  
                                    
                                
                            
                            世界上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两大最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比较两者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仲裁和调解中心的法律特点及其异同,从加强立法、执法和国际合作三个角度,分别提出了如何在解决争端时加强举证;顺应两机构的知识产权仲裁的发展趋势,拓宽知识产权的可仲裁性范围;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增加仲裁程序的灵活性;提高知识产权执法透明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准确理解相关协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制度。
                            关键词:
                                
                                    
                                    
                                        知识产权  争端  仲裁  WTO  WIPO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都亳  
                                    
                                
                            
                            在过去的十年中,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应用非常广泛,与自由贸易协定(FTA)项下极少数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情况形成鲜明对比。通过考察在2007~2016年间由同是WTO成员及FTA成员提请到WTO解决的争端可见,WTO争端解决的真正魅力不在于授权报复,而在于之前的裁决过程。裁决作为报复的一种替代方式,它的影响力是由声誉损害和国家集体压力带来的。近期FTA争端解决案件较少的原因,除了由于某些FTA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则存在的问题外,缺少WTO中争端解决的集体推动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缺少集体压力或集体压力无效的情况下(双边和小型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常见情况),裁决就成为一种欠有力的救济措施,而即时贸易报复则成为更具吸引力的选择。
                            关键词:
                                
                                    
                                    
                                        WTO  FTA  报复  裁决  遵约  
                                    
                                
                            
                            
                        [期刊] 企业管理 
                                [作者]
                                
                                    
                                    
                                        施金亮  林琳  
                                    
                                
                            
                            企业主要管理者陷入日常琐碎的工作协调,这在传统型企业中是一个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那么,如今有了现代化的信息化管理工具,这样的情况就一定能有所改观吗?传统的企业管理中,由于信息的传递不及时或者是沟通模糊、不精确,使得企业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之间的问题成堆:
                            
                        [期刊]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作者]
                                
                                    
                                    
                                        张维平  
                                    
                                
                            
                            WTO框架下,我国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仲裁机构理应适应形势、更新观念,向国际水准看齐,进一步走向世界,这是一项极富挑战性和探索性的工作。笔者从WTO框架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国际化法律特征;对仲裁的客观要求;仲裁的改革和创新等三个方面阐述了WTO框架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改革发展和创新。
                            关键词:
                                
                                    
                                    
                                        WTO  仲裁  改革  发展  创新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王追林  芦叶菲  
                                    
                                
                            
                            古语云"有理走遍天下",但这一至理名言在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又受到法律规则本身的限制,出现"合理不合法"、"有泪肚里流"的结果。"时效"问题便是其一,必须予以特别关注。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汪钢  
                                    
                                
                            
                            近年来,土地出让合同争议案件时有发生。通过诉讼来解决土地出让合同争议是国土部门和土地受让人一直以来选择的路径。实践证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既费力费钱,效率低下,且效果也不理想。同时国土部门承担着比受让方更大的诉讼风险。所以,还要在诉讼之外探究其他的争议解决路径,而仲裁可能更适合土地出让合同争议的解决。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郇恒娟  张圣翠  
                                    
                                
                            
                            以合意为前提的仲裁在我国内地应具有更为突出的应用价值,该价值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仲裁合意争议的司法审查质量。境内外司法审查仲裁合意争议主要针对是否存在对仲裁要约的接受、是否存在都同意仲裁协议必备内容、多种解决纠纷方式约定中是否存在仲裁合意、援引或并入表示是否构成仲裁合意等情形,有关举证义务则多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仲裁合意的标准则有强弱或适中大的差异,不过,对仲裁合意尽量做出肯定性解释的友好仲裁态度在实践中较为普遍。我国的制定法在仲裁协议必备内容、援引或并入表示是否构成仲裁合意等方面的规范存
                            关键词:
                                
                                    
                                    
                                        仲裁  合意  司法审查  举证责任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傅星国  
                                    
                                
                            
                            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六十多年来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驯服"了报复,将其置于多边控制之下,成员没有授权不得实施报复。报复本身触及WTO法律体系的"中枢神经",直接关系到WTO的救济力度和公平正义。WTO成立14年来,涉及报复的案例数量虽然不多,但影响很大,引起成员和各界的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例中,上诉机构就报复问题做出了许多重要的司法解释,但有的解释也引起一些成员的质疑和争论。目前WTO就改革报复机制的谈判正在进行中。
                            关键词:
                                
                                    
                                    
                                        WTO  争端解决机制  报复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傅星国  
                                    
                                
                            
                            随着WTO第一次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议题纳入一揽子协议,一种新的报复形式——"交叉报复"出现在争端解决机制中,通过在不同协议中分别或同时实施报复,加大WTO的执行力度。WTO运行14年来,涉及交叉报复的案例已有三例,但均未付诸实施。围绕着交叉报复问题的争论从未间断,上诉机构在案例中作出了重要的司法解释,促使人们进一步反思交叉报复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局限性。
                            关键词:
                                
                                    
                                    
                                        WTO争端解决  交叉报复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