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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产经评论  [作者] 唐要家  李恒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必要专利持有人会将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或搭售。这实际上是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通过"逆向交叉定价"方式规避FRAND(即"公平、合理、无歧视")承诺的垄断性定价限制,是间接的专利劫持行为和典型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标准制定组织的FRAND许可承诺规定是一种私人价格规制治理机制,其根本目的是约束必要专利持有人的专利劫持行为。有关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企业实施该搭售许可的动机和竞争效应尚缺乏有效的理论解释。构建纵向专利许可模型分析表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将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会形成间接谋求垄断性高许可费的机制,扭曲下游市场竞争和伤害社会总福利。对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执法重点在于必要专利持有人是否滥用标准化赋予的市场势力来索要过高许可费,即是否存在非法的专利劫持行为。
[期刊] 科技管理研究  [作者] 唐要家  李恒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承诺,是一个具有多重目标和协调多方利益的私人规制治理制度,对FRAND(声明)做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并以基于良好意愿的私人谈判为基础,是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有效的内在要求。FRAND承诺本质上是一个有约束力的合约承诺,大多情况下FRAND专利许可费争议属于合同法问题,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属于违反反垄断法。因此,对FRAND专利许可费纠纷的处理,应坚持合同法优先,采用"合同法+反垄断法"的混合实施路径;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应避免实行价格监管,在具体案件执法中应重在坚持事前递增价值的基准并基于个案来裁定。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唐要家  尹温杰  
标准必要专利垄断企业对中国本土企业的歧视性专利许可收费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针对华为诉IDC公司案、高通公司案,运用纵向寡头博弈模型证明,专利垄断企业歧视性许可收费会对下游低成本企业索要高许可费,这抑制了低成本企业的竞争优势,降低了低成本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阻碍低成本企业技术创新,其总体上是降低社会福利的。因此,歧视性高许可费是应该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伤害竞争行为。歧视性许可费的反垄断审查应主要依据FRAND原则做出判定,由于缺乏公认的"合理许可费"确定方法和执法机构的信息缺乏,反垄断机构应避免直接规定"合理的"许可费水平,应重在维护微观主体的自由谈判交易机制的有效性,反垄断审查可采...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林平  
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FRAND原则是最近中国反垄断执法中备受瞩目和争议的问题之一。尽管中国法庭和执法机关都接受了FRAND原则,法庭甚至做出影响深远的判决,但国内产业经济学界对FRAND原则的经济分析却几近空白。本文回顾了中国反垄断执法领域中的最新进展,介绍和评估了国际上学术界近年提出的用于确定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率的Swanson-Baumol事前竞标模型、Shapley值方法和Lemley-Shapiro仲裁机制方法,并得到三者对中国反垄断经济学研究和反垄断执法的启示。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张昕  范黎波  
对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捆绑搭售是否合法,主流观点通常依据FRAND承诺进行判断。FRAND承诺下,执法者认为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的捆绑搭售很有可能带来反竞争效果。通过引入单一租金原则的理论可以发现,判断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捆绑搭售是否具有反竞争效果,需要先评估搭售专利与被搭售专利之间是否具有互补关系等因素,然后在此基础上判断单一租金原则能否成立。当单一租金原则无法成立时,捆绑搭售行为才会具有反竞争效果。单一租金原则的理论为判断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捆绑搭售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更为可靠的标准。因此,需要修改现行法规,为执法者在运用单一租金原则的理论提供指引和规则依据。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朱战威  
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为激励创新而具有私人独占属性,另一方面因纳入标准而具有强烈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在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共利益属性日益凸显。"FRAND原则"建立在专利权人本位立场之上,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存在天然不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应当采取分类规制原则,将"明显低于正常许可费"作为基本目标,实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厘定方法新的路径。"高通案"对许可费的确定已经体现出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共利益属性,但仍存在可以改进的空间。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宋伟  
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经营者为了加强或巩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经常采用搭售的方法。但是一些经营活动中的搭售行为妨碍了市场的竞争自由,影响了交易相对人自由选购商品的经营活动,导致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相对减少,明显具有了不正当竞争的性质。对于现实生活中的经营者是否有搭售行为、哪些搭售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该经营者又该如何对顾客和其他经营者实施法律补偿等存在较大争议。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些探讨。 一、搭售行为的判别 所谓搭售,又称捆绑销售,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和技术的优势的地位,违背顾客的意愿,在向顾客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张建君  
在市场竞争和制度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条件下,什么因素驱动转型经济中企业进行慈善捐款?本文提出了竞争—承诺—服从的理论框架,并依此框架来分析企业的捐款行为。该框架指出,企业捐款不仅仅为了市场竞争的目的,也可能基于管理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或者对外部压力的服从。而政府高度影响慈善捐赠的现实使得我们研究管理者的政治联系与捐款的关系有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认为,企业管理者的政治联系一方面可能成为企业承诺于社会责任的来源,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企业抵制某些外部诉求的缓冲力量。为此,本文区分了两种政治联系——前置的政府联系和后致的政治地位,并区分了他们对于国企和民企的不同作用。上市公司的捐款数据在很大程度上...
[期刊] 情报学报  [作者] 李睿  周维  王雪  
标准必要专利是被行业技术标准所包含的专利,即如果不使用该专利将无法实施该技术标准。企业要达到行业技术标准就必须要获得标准必要专利的授权许可,因此,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是重要的竞争情报。本文基于美国高通公司专利样本分析归纳了标准必要专利区别于一般普通专利的引文特征,又通过中国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专利样本对所发现特征进行了可重复性检验,最后从引文生态视角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引文特征进行了剖析和解读。本文力图为专利情报工作者识别和预见"潜在"的未来标准必要专利提供基于引文特征的参考依据。
[期刊] 科技进步与对策  [作者] 张玉蓉  
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化发展,加强标准必要专利的战略布局与运用是中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现实要求。建立标准必要专利诉讼风险因素组态模型,有利于帮助企业优化标准化战略、规避诉讼风险。选取美国2003—2020年发生的207件标准必要专利诉讼案例作为样本,将TOE理论框架与案例相结合,从技术、组织、环境3个层面选取评估指标。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以组态视角研究标准必要专利诉讼风险因素,利用不同因素的条件组合识别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形成路径。研究发现,标准必要专利诉讼风险受专利价值、权利人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年龄、国家环境对权利人友好度的综合影响。对新兴企业而言,规模越小或者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价值越高,诉讼风险越大。非NPE企业的规模越大,或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价值越高且国家环境对权利人越友好,诉讼风险越大。NPE企业即使规模小,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价值相对较低、国家环境对权利人不友好,也存在较高的诉讼风险。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标准必要专利管理建议。
[期刊] 物流技术  [作者] 劳知雷  周诗宇  
电商环境下,对消费者订单做出合理的交付期承诺和配送价格,对于网络零售商提高服务水平和最大化自身利润有重要意义。基于多项Logit模型,建立了消费者对网络零售商的选择概率公式,并考虑了交付期敏感和价格敏感两种消费者类型。在市场情况已知条件下,以自身期望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达到服务管理可靠性水平为约束,构建了网络零售商交付期承诺和价格模型,并对模型的最优性质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算例,说明了交付期和价格敏感两种类型下消费者的差异化最优决策。交付期敏感的消费者相比较价格敏感的消费者,其交付期要求更短,价格更高,且利润也更高。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刘佑铭  
文章旨在说明在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是经验商品且企业对消费者承诺未来继续购买其产品将给予一个优惠价格的情况下,双寡头企业如何对其产品进行定价,以及企业的定价方式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求解出企业两期竞争性定价的均衡结果、消费者剩余及社会总福利。研究发现每个企业在第一期的定价及第二期对竞争对手的顾客的定价都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效用评价的差异增大而增加,但对自己的顾客承诺第二期的价格却具有相反的性质。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朱文玉  付娆  
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断进行科技创新,拥有标准必要专利来掌握知识产权,其他企业在获取使用权时经常产生纠纷,许可使用费率成为其中的焦点问题。通过对标准必要专利及FRAND原则的深入解读,去探究在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中我国的许可使用费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目前的现状,存在着相关概念难以界定、许可使用费影响因素过多等问题,同时与美国、欧洲进行比较,借鉴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经验,提出了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专章立法等解决办法。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王迪  张俊艳  
以单一标准必要专利供应商和单一标准必要专利被许可方组成的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考虑标准必要专利被许可方的公平关切以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贡献价值,研究三种决策情境下供应链的最优技术研发水平、产品研发水平和产品定价。研究发现:供应链中各成员的决策以及标准必要专利供应商的效用随公平关切程度递减,随标准必要专利贡献价值递增。当公平关切与贡献价值两种因素同时产生影响时,若贡献价值超过临界阈值,各成员将实现三种情境中的最优决策结果。技术研发水平、产品研发水平以及产品定价随高额许可的罚金系数递增,当潜在市场规模较小且罚金系数较低时,标准必要专利供应商的效用随罚金系数递减,反之,则随罚金系数递增。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许光耀  刘佳  
由于标准的排他性,除非交易对方拥有对抗力量,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一般被视为拥有支配地位。因此,该权利人必须以"公平、合理、非歧视"的价格以及其他条件对其专利进行许可。而在"公平、合理、非歧视"的评价上,既要考察所有专利因素在产品最终价格中所占的比重,也要考察不同权利人所拥有的专利在数量与质量上的相互关系。本文通过对我国已经发生的华为诉美国交互数码公司案、微软与诺基亚集中申请案以及正在审查的高通案的解读,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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