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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裘莹 袁红林 戴明辉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作为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专项协定,具有模块化、包容性和促进数字产业跨境合作的典型特点。本文从产业和企业两个维度构建数字价值链的概念框架,分解为领导型数字企业、本国创新系统和数字企业技术与学习能力三大主体,梳理了三大主体之间通过促进路径和反馈路径产生的关联性,提出了DEPA从激励领导型企业、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数字技能、加强价值链治理话语权与完善顶层设计等五个方面全方位促进中国数字价值链构建与升级的机理。通过阐述DEPA影响数字价值链动态演进的四条路径,即渐进式升级、跨越式升级、停滞与降级,提出了DEPA背景下促进中国数字价值链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李艳秀
文章构建了数字贸易规则深度指标,对TIVA数据库中63个经济体相互签订的50个包含有数字贸易规则的FTA进行了测算,以2005~2015年的双边增加值贸易数据为样本,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深度,数字贸易规则中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消费者保护和争端解决四类条款对成员总贸易、不同产业出口的影响:数字贸易规则深度以及四类条款深度的提升对成员间的总出口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分行业数据显示,四类条款对全样本、发达-发展中经济体间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出口均有促进作用;市场准入和消费者保护规则对发达成员间的制造业出口有抑制作用,但不同指标均显示其会促进发达经济体贸易行业结构改善;调节效应检验显示,服务贸易规则深度对数字贸易规则与价值链贸易的关系有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
[期刊] 财贸研究
[作者]
范兆娟 艾玮炜
基于TAPED数据库对2000—2014年中国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条款深度进行横向测度,并利用UIBE全球价值链数据库系统检验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控制行业层面的特征变量后,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对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指数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细分参与度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能够提高全球价值链的透明度,促进价值链关联,强化中国全球价值链的前向参与度,弱化其后向参与度;细分行业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能够显著提升中国各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嵌入水平,助推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赵逖
“双循环”融通视域下,谋划中国企业全球价值链治理新策略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基于2009—2021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企业数据,实证检验创新要素集聚对数字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影响作用及中介机制。研究发现:创新要素集聚正向影响数字全球价值链嵌入,且这一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制造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中更为显著。中介机制研究表明:创新要素集聚通过提升企业服务能力、提高产品多样性、加强数字新基建强化数字全球价值链嵌入地位。对此,立足宏观、中观与微观视角,提出完善创新要素集聚顶层设计、建立差异化干预制度及完善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的建议,以期赋能企业深度嵌入数字全球价值链。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张志明 林琳 周艳平
基于2000—2019年19个亚太经济体的数据,本文构建了系统的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度与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度指标测度体系,并实证考察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化对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化对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促进作用不仅具有持续性,还存在显著的规则类型、价值链合作模式和缔约对象异质性。调节效应检验发现,双边服务贸易壁垒差异越大或制度距离越小,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化对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的促进作用就越强。基于我国数据的特例分析发现,基于总体样本所得结论在我国情形下依然成立,且数据流动和知识产权规则深化对我国参与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的促进作用更为凸显。本文为我国通过对标高标准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参与亚太数字产业价值链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殷敏 应玲蓉
DEPA首倡电子支付、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等互操作性规则,并深化无纸贸易、个人信息保护等传统互操作性规则。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旨在协调各国异质的数字贸易环境,以促进端到端的数字贸易便利化。相较以往数字贸易协定,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具有先进性。加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将推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拓展中国与其他数字经济体的国际合作,促进中国实现数字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中国应建设并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体制和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防范机制,并适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杜雨芊
随着数字技术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数字贸易成为推动全球产业链升级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力量。首先分析了数字贸易对全球产业链位势的影响,包括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企业效率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然后,探讨了数字贸易促进机制,包括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因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和全球产业链位势提升,包括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和改进数字贸易规则等方面。
关键词:
数字贸易 全球产业链 位势提升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侯俊军 王胤丹 王振国
数字贸易规则与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2000—2014年TAPED数据库中国缔结的RTA数字贸易规则数据、WIOD数据库、中国海关数据库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匹配数据,考察了数字贸易规则对中国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结果表明,签署RTA数字贸易规则能够稳健且显著地促进中国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相比于贸易对象数字化规则,签署贸易方式数字化规则引致的攀升效应更大。这种攀升效应主要通过促进研发要素跨境流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三条渠道实现。数字贸易规则水平广度越广、垂直深度越深,越有利于中国企业向全球价值链上游攀升,且该影响在处于数字行业的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中尤为明显。开展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时,需要重点关注电子商务合作、电子商务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相关货物贸易、跨境数据流动等规则,以保证中国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提升的核心利益。本文为中国今后如何签署数字贸易规则、如何选择合作伙伴以更好帮助本国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任晓霞
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在带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发展的同时,也从产品端、服务端、合作端等多个领域影响着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已经走在前列的美欧日数字贸易规则发展水平相比,中国数字贸易规则发展明显滞后,至今尚未提出数字贸易规则中国模板,发达国家在数字贸易规则上对中国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应加快数字贸易规则、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产业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博弈,主动融入数字贸易促进全球价值链重构进程,更好保障中国数字贸易利益和产业安全。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贾立斌
在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价值链具有多维演进机制与升级路径。通过多元演进机制的支撑,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可实现更全面多元。同时知识产权价值链也具有多元升级路径,可满足现阶段知识产权多维的发展需求。基于此,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进机制与升级路径进行研究。首先,明确了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进机制,包括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环节的演进机制、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建构环节的演进机制以及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环节的演进机制三方面内容。其次,从知识产权价值链不同建构环节的角度上出发,研究了构建相对应的价值链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不同环节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升级路径,包括信息点收集环节加强技术集约,优化部门职责,强化营销渠道以及市场化服务环节加强市场监管,深化主体结构三方面内容。
关键词:
知识产权 价值链 演进与升级
[期刊] 世界经济研究
[作者]
周念利 王达 吴希贤
文章对2008~2019年全球缔结的区域贸易协定(RTAs)中的数字知识产权规则进行全面盘点,并构建指标体系对每项协定的“数字知识产权规则深度指数”进行测算。借鉴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测算逻辑,文章对于全球30个出口经济体对53个进口经济体的双边数字内容贸易规模进行估算。在此基础上基于扩展的引力模型,文章针对RTAs框架下的数字知识产权规则对全球双边数字内容贸易的影响展开经验研究。研究发现:RTAs数字知识产权规则深度提升能显著促进双边数字内容贸易;不同类别的数字知识产权规则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数字版权保护”和“数字商标权保护”条款能对双边数字内容贸易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数字技术保护”和“数字知识产权执法”条款的影响不显著;数字知识产权规则对数字内容贸易的影响也存在行业差异,其中对数字游戏贸易的促进作用最大,数字图书贸易次之,数字视听贸易相对最小。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白洁 张达 王悦
基于文本分析法对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规则进行全面分析和比对,并对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国际差距以及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在中国接受难易度进行评估,研究发现:数字贸易规则已形成以美国为主导,1.0、2.0、3.0版本纵向演进,美式和欧式模板横向并存的多元化体系;中国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处于边缘地位,尚未达到1.0版本水平;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有19条核心条款,中国基本接受、接受难度较小和接受难度较大的分别有13条、4条和2条。因此,中国应采取积极采纳、批判吸收、谨慎应对等方式,区别对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并尽早形成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模板"。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字贸易 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彭磊 姜悦
在数字经济时代,探索合适自身经济发展的数字贸易规则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围绕如何构建中国数字贸易规则体系这一问题,从数字贸易规则本质视角,分析了数字技术变革引致交易手段、交易标的物、交易成本等发生的变化,指出数字贸易规则具有功能性、渐进性和包容性特征,当前重点应在规范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归属、数字贸易交付流程、数字支付手段以及数字贸易海关监管流程等方面构建新的交易规则。并强调参与数字贸易规则构建应依据本国数字产业水平和交易条件的变化,在动态发展中取得平衡。文章建议要着力夯实数字经济规则的产业基础,稳步推行渐进式数字市场开放路径,探索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包容性数字贸易规则。
关键词:
数字贸易 贸易规则本质 数字贸易规则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王珉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区域协定。我国申请加入DEPA表明了中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积极融入高标准规则的决心,DEPA的扩容也将对WTO框架下达成数字贸易规则产生积极影响。海关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交汇枢纽,在数字贸易监管中具有重要地位。目前,世界各国(地区)对于数字贸易中海关的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存在争议,同时,数字贸易对于海关行使查缉走私、税收征管、通关监管等传统职能形成挑战。DEPA规则对于我国海关优化风险管理、税收征管和通关便利措施具有启示意义,有助于我国加快构建适应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安全与便利,我国应当优化数字贸易顶层设计,明确数字贸易海关监管权限;科技赋能“全链条”治理,构建与数字贸易监管相适应的智慧海关;深化海关数字技术互操作性建设,提升多元协同的国际合作效能。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李佳倩 叶前林 刘雨辰 陈伟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作为全球首个数字经济贸易协定,反映了未来全球高水准数字贸易协定走势,总体上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大方向。2021年11月,我国已正式申请加入DEPA,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贸易规则已成为当务之急。文章首先从梳理DEPA数字贸易规则主要框架特征着手,重点比较与中国已加入或即将加入的RCEP、CPTPP数字贸易规则之间的差异。其次,剖析我国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字存储本地化、数据产品非歧视待遇、数字产品关税和数字知识产权等关键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中所面临的挑战。最后,从构建发展与安全相平衡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完善主权与发展相协调的数据分类监管制度、坚守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优先的非歧视性待遇原则、主张保留国家征税权的电子传输免关税规则、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应对之策,从而构建“中国式”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框架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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