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2096)
2023(3139)
2022(2840)
2021(2589)
2020(2363)
2019(5433)
2018(5553)
2017(12383)
2016(6500)
2015(7408)
2014(7358)
2013(7725)
2012(7237)
2011(6569)
2010(6689)
2009(6738)
2008(6847)
2007(6129)
2006(5829)
2005(5540)
作者
(17962)
(14834)
(14391)
(14350)
(9118)
(6924)
(6789)
(5574)
(5473)
(5396)
(5074)
(4807)
(4688)
(4656)
(4641)
(4589)
(4355)
(4344)
(4201)
(4179)
(3963)
(3633)
(3538)
(3398)
(3387)
(3360)
(3326)
(3211)
(2922)
(2873)
学科
(26315)
经济(26290)
(21633)
税收(20186)
(20019)
管理(18486)
(17115)
(12512)
企业(12512)
(11409)
方法(11249)
数学(10571)
数学方法(10527)
中国(10186)
(7793)
(7445)
(7385)
贸易(7380)
(7255)
(6357)
银行(6355)
(6123)
财政(5649)
(5016)
金融(5016)
地方(4939)
(4895)
(4789)
(4731)
财务(4727)
机构
大学(94844)
学院(94822)
(43543)
经济(42691)
管理(35137)
研究(30367)
理学(29492)
理学院(29225)
(29146)
管理学(28971)
管理学院(28781)
中国(26021)
财经(21184)
(19773)
(18969)
科学(15631)
财经大学(15493)
(15351)
(14378)
经济学(14095)
北京(13374)
中心(12973)
经济学院(12954)
研究所(12935)
(11726)
(11545)
(10655)
(10652)
(10415)
师范(10351)
基金
项目(51172)
研究(40449)
科学(39736)
基金(37080)
(30928)
国家(30725)
社会(26292)
科学基金(25755)
社会科(25064)
社会科学(25058)
基金项目(19186)
(18829)
教育(17675)
编号(17497)
(16156)
资助(15817)
成果(15546)
自然(14322)
自然科(13935)
自然科学(13927)
自然科学基金(13662)
(12099)
(11631)
(11578)
课题(11547)
项目编号(11343)
(11214)
重点(11051)
国家社会(10949)
(10604)
期刊
(49668)
经济(49668)
研究(38569)
(20758)
中国(16354)
(15464)
(15193)
税务(13686)
管理(12976)
(11531)
金融(11531)
学报(10622)
财经(9821)
(9723)
经济研究(9254)
科学(9164)
(8324)
大学(8077)
业经(7959)
国际(7838)
(7755)
学学(7574)
问题(7550)
教育(7125)
技术(6967)
农业(6554)
理论(5978)
商业(5372)
实践(5354)
(5354)
共检索到156389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何杨  孟晓雨  刘曦琳  
G20和OECD倡导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使得国际税收协调进一步从双边走向多边,多边公约的签署正是这一趋势的又一重要成果。多边公约覆盖的税收协定将不同程度地体现BEPS成果,在一些重要条款上突出解决双重不征税问题,但也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本文对BEPS多边公约的框架和具体内容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并分析了我国的立场以及多边公约签署对我国双边税收协定带来的影响。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应涛  计金标  
利用《多边公约》同时对全球上千条双边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将会对国际税收确定性建设大有裨益。作为《多边公约》的签署国,我国承诺按照其标准对已有绝大部分双边协定开展修订工作,但这也会引发新的确定性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立场,总结出适用《多边公约》可能带来的问题,如待修订的双边税收协定数量和具体条款未最终确定,"双重居民实体"的判定规则客观性下降,"防止协定滥用条款"语言模糊、举证责任分配失衡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胡雯析  李娜  
《多边公约》作为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跨境投资所得税收政策的第一份多边法律文件,将用于修订缔约方被涵盖的税收协定,预示着多边工具可能会成为后BEPS时代国际税收治理的一项重要工具。我国在2017年6月签署了《多边公约》,提交了102份双边税收协定作为暂定被涵盖的税收协定,也对公约中的实质性条款逐一表明了立场。实施《多边公约》不仅将影响我国谈签、解释和实施双边税收协定,也会影响我国税收协定政策的发展趋势。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廖益新  
《实施防范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税收条约措施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实现其宗旨,在结构内容设计上具有不同于其他多边和双边税收条约的立法特点。一国加入《公约》,并不意味着该国现有所有双边税收协定都将纳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于纳入《公约》适用范围的涵盖税收协定(Covered Tax Agreement),《公约》有关应对BEPS措施的条款是否将产生取代、修改或增补涵盖税收协定条款的法律效果,取决于有关兼容性条款的内容和具体涵盖税收协定缔约各方提交的通知清单。为保证《公约》条款适用的清晰和确定,中国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廖益新  
《实施防范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税收条约措施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实现其宗旨,在结构内容设计上具有不同于其他多边和双边税收条约的立法特点。一国加入《公约》,并不意味着该国现有所有双边税收协定都将纳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于纳入《公约》适用范围的涵盖税收协定(Covered Tax Agreement),《公约》有关应对BEPS措施的条款是否将产生取代、修改或增补涵盖税收协定条款的法律效果,取决于有关兼容性条款的内容和具体涵盖税收协定缔约各方提交的通知清单。为保证《公约》条款适用的清晰和确定,中国应注意及时与双边税收协定的缔约对方沟通协商,认真研究拟订出《公约》要求提交的各种相关通知清单。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董敬怡  
自2013年以来,国际税务界一直将注意力集中在20国集团和经合组织制定的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15项行动计划上。这些行动计划的一个诉求就是制定防止在不适当的情况下给予税收利益的建议书。通过对2015年1月1日"BEPS行动计划六"提出的一系列打击税收协定滥用的新建议的解读,并调查几个东盟国家目前的条约实践,充分考虑这些建议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现行条约实践的影响后得出结论:如果各国有意实施经合组织的建议,许多东盟国家的条约实践将需要进行大量的修改,同时我国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应对税收协定滥用。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汤凤林  陈涵  
本文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覆盖面不广、部分条款不适应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展要求和税收争议解决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建议中国应加快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双边税收协定谈签步伐,扩大税收协定网络范围,尽早修订协定中不合时宜的条款,完善相互协商条款,在国际税收新秩序构建过程中更好地助推"一带一路"建设。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易卫中  黄素梅  
德国国内法将合伙企业视为纳税虚体,在其双边税收协定中,与一些缔约伙伴制定了有关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则,规定合伙企业具有完全协定资格或部分协定资格,能够享受协定优惠。这种特别规则有其优点,如避免行政管理上的困难、避免双重征税、缓和来源税减免问题;但也有缺点,如可能和国内法规定相矛盾。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刘杰  
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面临着和国内完全不同的税收环境,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税收优惠安排、与我国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等差异较大。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正快速推行以打击跨国公司避税行为为目标的BEPS行动计划,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收筹划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基于国际投资视角,对BEPS行动计划的治理架构和影响做了简要分析,从规范混合错配安排、防止税收优惠不当授予等关键环节分析了
[期刊] 世界经济研究  [作者] 张省博  黄智琛  
实现更大力度、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是"双循环"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投资日渐增多,双边税收协定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税收制度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相关经验研究仍然较为鲜见。为此,文章基于中国2003~2019年对78个国家的OFDI面板数据,同时将双边税收协定内的特殊常设机构、预提税税率等条款进行量化,从异质性的视角采用渐进式双重差分法对双边税收协定带来的OFDI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相比双边税收协定非签订国,中国会显著增加对双边税收协定签订国的OFDI,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就具体条款而言,工程型、资源开采型常设机构认定的时间标准越长,并且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税率越低,双边税收协定对OFDI的促进作用越大,并且这种作用在高税负国家更大。文章的研究表明,当前签订和修订双边税收协定应该因地制宜调整相关内容,这为推动中国制度型开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张美红  
国际税收合作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在形式上仍然主要表现为双边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至今在多边层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但是从有关国际组织在制定多边税收协定上的尝试、区域性多边税收协定的发展以及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许多国家双边税收协定中的引入可以看出国际税收协定是朝向多边化趋势发展的。面对这种多边化的发展态势,我国一方面应坚持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际税收协定的这种多边化发展态势,同时加强对OECD范本和UN范本及有关税收协定的研究和评估,为我国签订新的或修改旧的双边税收协定提供参考。此外我国还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多边税收协定的谈判和签订。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赵玲  
中外双边税收协定是我国对跨国无形资产交易所得课税的最主要法律依据,然而,其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认定规定所显现的不确定性和笼统性阻碍了协定公平价值的实现和消除双重征税功能的发挥,也对我国涉外无形资产投资走向产生消极影响。鉴于产生特许权使用费的跨国无形资产交易模式及其特征各异,需要从典型交易模式这一微观视角出发对特许权使用费认定问题进行观察,也需要遵循"交易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探寻特许权使用费认定的路径,通过梳理交易中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4项权能之间的关系来思考和完善建议。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翟继光  
泛美卫星公司的所得有可能归入三种所得形式之中:营业利润、租金与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中美双边税收协定》,可以将该笔收入归入特许权使用费,但根据中国法律,应当归入租金收入。根据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双边协定,中国取得征税权。依据中国税法,无论根据什么类别时该收入进行征税都是符合双边协定的。
[期刊] 财贸经济  [作者] 邓力平  马骏  王智烜  
落实双边税收协定是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使用中国A股和"新三板"公司2005—2016年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税收协定对不同税负水平和制度质量的东道国存在异质性,税收协定可以减轻东道国高税负水平和制度环境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在低税负水平和制度环境完善的东道国影响不明显。(2)东道国税收协定网络的广度对中国企业进入有正向作用,税收协定网络可以替代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不足。(3)税收协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无显著性差异。研究表明,在中国税收协定网络完善的过程中应重视东道国之间的差异,优化国内税制与税收协定的配套衔接。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