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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志伟
非法集资行为的滥觞与蔓延,关键在于国家一味地否定民间融资行为的合法地位,采用禁止、限制、打击等命令控制型法律对民间集资行为进行规制,并坚持以"刑事打击"为倚重。非法集资行为认定存在逻辑缺失,集资行为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存在混淆;集资行为的"使用目的 "和"非法占有目的 "难以有效区分。从法律层面确定并保证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参与到金融行业中来;实现由简单粗暴的行政取缔向规范性行政规制转换,形成"疏堵并举"并以"刑事打击"为辅助的监管格局。结合非法集资的证券化发展趋势,确立差异化的非法集资行为认定标准,继而对样式各异、品种繁多非法集资工具或非法集资行为形成有效规制。
关键词:
非法集资 金融垄断 刑事打击 证券化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万瑾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和建构与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规制体系之间的矛盾。而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制主要依赖于行政上的取缔和刑事上的严惩。这种做法既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金融体制改革,同时也违背了法律规制体系的阶梯性要求。应当增设民事规制,注重行政措施前期的介入,限制刑事措施的适用。
关键词:
非法集资 法律规制 行政前置 刑法谦益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侯卓
我国税制变迁常设试点环节,就此须从形式上的法定原则和实质上的利益均衡要求出发,详细检视各项试点在决定主体、试点目标和试点过程等方面是否适法。税改试点需要具有合理正当的目标、且能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才具有合理性基础。兼具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税改试点,应确定合理目标、由有权主体循法律程序启动、设计方案时听取利益关系人意见、杜绝严重不合理的情形,并设立试点期限及期限届至时的评价机制。
[期刊] 中国农村观察
[作者]
陈灿祁 彭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既是对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果的法律确认,也标志着中国农业农村立法进入新的阶段。乡村振兴法律激励体现了促进型立法特性,既是乡村发展改革的需要,又是激励政策法律化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25部省级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中包含着丰富的具有激励意义的规范。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通过对乡村振兴法律激励样本与实践情况的分析,本文研究发现,乡村振兴立法存在宏观上法律激励供给不足,微观上法律激励对象定位不清晰,激励范围比例失衡,激励措施呈现模糊性、物质性、碎片化等问题,亟待机制革新。鉴于此,本文基于法律激励理论,主张通过强化法律激励制度的有效供给、构建多元主体的统合型协同格局、平衡乡村振兴的激励范围、增强激励措施的有效性等方式,构建完备的激励规则,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激励、引导和保障功能,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唐军
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业类龙头企业等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采用政策为主的形式给予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应的扶持,且在政策层面,从经济行为学的角度对其主体内涵进行了一定的阐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主体地位,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未有法律对其主体地位进行清晰的定位,导致其身份尴尬,无法真正的以法律主体身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其市场竞争权益,法律救济渠道缺位。改变政策导向性监管模式向法律规范模式是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应有理念,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法律规制 路径 选择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向超 张新民
遵循制度经验、市场需求与制度理性的制度逻辑,市场准入作为门槛式工具应当嵌入土地经营权市场法律制度之中,并为土地经营权市场秩序规范、制度形塑服务。现有政策和地方实践表明,土地经营权市场准入规制呈现出理念维度、主体维度与规则维度的规制困境,需要从自由家父主义的理念更新、主体界定与标准路径的主体规制以及规制工具的优化配置等方面进行应对,以提升土地经营权市场准入规制的法律效果。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蒋辉宇
ICO刑法规制的尴尬处境表明,我国现行刑法中"发行标的"与"募集对象"两类规制路径的并重适用,将引发刑法设计上的"逆向选择",进而形成法律规制效力的分散化。从非法集资被稳定界定与提高法律规制效力的集中性出发,我国应以"募集对象"路径构建针对非法集资的刑事规制体系;同时,借鉴公司法现物出资制度经验,通过概括式规则对"资金"概念进行周延界定,促成以统一的"非法集资罪"罪名对各类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集中、有效刑事规制。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陈秋竹 邓若翰
长租公寓"租金贷"是在我国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形成的一类新兴业务形态,有利于促进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租金贷"业务在运营中暴露出未充分释明下承租人"被签约"、分期贷款合同违约率高、资金池流动性风险大等问题,对长租公寓市场秩序及租房人权益产生了较大损害。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服务商迫切"解压"下内控缺失,网贷机构盲目拓展业务以致审核不足,从业机构在利益驱使下产生道德风险,产业政策支持发展长租公寓而相应的制度规范滞后。对于长租公寓"租金贷"的规制,重点应集中在市场秩序维护和流动性风险控制方面,明确服务商及网贷机构的法定义务,建立对承租人权益予以倾斜性保护的制度安排,严控交易金融化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促进形成平稳、有序的市场秩序,构建推动长租公寓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刘琦
财政赤字货币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发行货币的方式为财政赤字融资。作为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策,其旨在扩张财政调控空间和扩大社会总需求,然而滥用货币发行权则可能引发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风险。财政赤字货币化在诸多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均有所实践,财政部与中央银行体制关系不畅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机制缺位是其内生性风险的生成根源。财政赤字货币化本质上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耦合,应当严格禁止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直接融资模式,同时其间接融资模式仍然存在实施空间。需要遵循风险防控的整体主义观念,构建中央银行法和货币宪法的双重规制路径,明确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特定应用场景和法律约束条件。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王颖欣 李晓文
私募与非法集资的界定私募基金的投资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私募基金对投资人主体资格、资产情况、风险承受力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对于投资的对象,私募的要求也较为严苛;而非法集资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并且对投资者的资格没有任何要求与限制。在201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投资者"的资格有详细的规范。投资人不仅
[期刊] 新金融
[作者]
刘子平
尽管我国现阶段的"非法集资"问题有着极其繁杂的表现形式和极具国别特色的现实原因,但刨去问题表象,非法集资的法律实质乃是"未获准金融交易",其应受打击的原因在于交易风险与监管安排的不匹配。从这个意义上讲,非法集资绝非我国所独有;金融业不同子部门规制框架的异质性以及由此诱发的套利冲动,使非法集资在各国广泛存在。本文介绍了美国对非法集资的规制逻辑,以及对几类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规制措施,在此基础上为我国金融法的修改以及相关制度的优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非法集资 功能监管 监管套利 监管边界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曾远
税银互动的理论预设是通过信息混合披露与信用互换机制达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高税法遵从和降低信贷风险的多元目的。经过对1155起基于税银互动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实证分析可知:税银互动的理论预设和实践结果存在一定冲突。原因在于税银评级转换机制的利益通约困境、市场信息过载与小微企业的非理性、银行风险承担与社会责任冲突难以彻底化解普惠金融业务的市场风险。应在税银评级转换机制构建中建立基本共识与妥当程序,完善基于数字科技的社会信用共治机制,搭建税银互动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和规范税银互动体制。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谭波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新设性需要专业化和现实性的内涵与外延扩充,环境知识、环境技术、环保观念和一般环境事件的公开充实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内核。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有着不同的个人、组织和区域供给与需求。环境信息公开最终的法治治理路径既在于其内在的制度强化,还在于配套的立法跟进,以期形成完整系统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运作。
关键词:
环境 信息公开 法治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付慧姝 周姹
环境税因其具有有效筹集环保资金、调控污染与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维护社会环境公平等功能而领先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管理模式。但在推行中可能出现双重红利引发偏差、转嫁税负影响减排以及重效率轻公平等现象,产生功能异变。我国政府确立了税收手段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治理思路,厘清环境税所具备的功能、防范其发生功能异变、明晰新形势下环境税的功能需求是引导我国环境税制顺利推行的前提。构建符合中国本土化的环境税制、实现环境税的功能应当从健全法律运行体制、明晰政府事权责划分以及完善保障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
环境税 功能异变 税制绿化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刘静 任德顺
投资者保护是私募基金市场的研究热点,且贯穿于立法、监管工作中。对已有研究的梳理有助于肃清私募基金投资者需要保护的理念及相关制度的逻辑基础,掌握现阶段争议焦点及其背后的缘由。现有研究对私募基金投资者需要干预保护逐渐趋于一致,但在保护程度的认识上有不同观点,对具体制度的宽严度方面也有很大分歧,分歧背后体现了对非单一目标的衡量。未来应加强保护程度评判标准、制度细则的研究,可结合助推理论,引导市场和市场主体迈向成熟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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