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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龙开胜
本文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用地、资金和制度保障,今后须从处理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关系、合理设置入市方案条件、加强入市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途径等方面,提升“入市”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强度。
[期刊] 自然资源学报
[作者]
王荣宇 谭荣
为了揭示和实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乡村二三产业发展的机理,构建制度安排与地方条件协同的理论框架,采用原型分析方法,从20个典型项目中提取了六类因素组合。研究发现:(1)分权式决策机制依据土地资源禀赋、用地者类型和村庄工业基础的地方条件,形成入市和乡村产业发展策略;(2)入市途径、交易方式和配套政策要适应土地资源禀赋、用地者类型、村庄的经济实力以及工业基础;(3)公开透明的信息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是分权式决策的前提;(4)完善的激励与控制机制、公平的成本与收益分配机制共同推动和规范入市进程,让农民和农村共享产业发展成果。研究结论为因地制宜推动入市和乡村产业兴旺提供了科学依据。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曲承乐 任大鹏
研究目的: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及推广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研究结果:(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合法存量并非源于法律授予,而是源于对既成事实的默许;(2)不均衡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受到入市政策的刺激,将脱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置的初衷,再加上耕地保护政策的限制,两者共同挤压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空间;(3)多种农地利用政策的交互作用将会导致不同的农地政策在落地时出现目标冲突,进而影响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研究结论:应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入市之前厘清存量差异的均衡办法、使用权价格形成机制,简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所承载的多元目标,从而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更好的服务于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发展。
[期刊] 农业技术经济
[作者]
王克强 杨亚炫 刘红梅 刘忠斌
本文利用多期DID模型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并在全国范围内2013—2019年的县级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整体来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够促进试点县区城乡融合发展。该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从中到东再到西依次降低,中部和东部作用显著,西部不显著。该政策对试点县区城乡融合影响具有滞后效应。滞后效应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地区没有表现出滞后性,中部地区有显著的一期滞后效应,而西部地区有显著的二期和三期滞后效应。该政策对试点县区城乡融合影响在2018年和2019年具有持续效应。持续效应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地区在2016年和2019年、中部地区在2016年和2018年及2019年有持续效应,而西部地区在2018年和2019年有显著的持续效应。因此,本文建议各地应加大力度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推进工作,并且各地要根据情况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实现城乡融合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李巧玲
本文以湖南省浏阳市为例,系统分析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背景、基础,并总结了其入市的制度建设、实践经验和创新点,探讨了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思考建议,力求为深化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雷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启动了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土地出让制度之后的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对承担改革任务的北京市大兴区和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等地的调研反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改变过去经营性用地主要来源于国家征收农用地的格局,对土地资源配置机制、货币投放和金融资产形成、地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于潇 吴克宁 阮松涛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如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打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扇门,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实施保护资源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雷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启动了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土地出让制度之后的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对承担改革任务的北京市大兴区和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等地的调研反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改变过去经营性用地主要来源于国家征收农用地的格局,对土地资源配置机制、货币投放和金融资产形成、地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范冰玉 郭修平
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对土地的巨大需求以及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金的严重依赖,促使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乡村发展空间不断被侵占压缩,被征地农民权利受到损害。同时在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集体建设用地禁止流转,作为乡村发展的宝贵资源,未能转化为乡村的发展资本,反而制约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对乡村经济影响及路径,指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要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壁垒,激活乡村“沉睡”的建设用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 用地流转 乡村经济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北京市大兴区地处特大城市与平原农区的过渡地带,长期以来城市无序扩张造成的"城市病"和农村要素流失造成的"农村病"两者兼有。自2015年初启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大兴把试点探索与落实首都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相结合,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形成了极富特色的"大兴方案"。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陈明
2015年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交易规则及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现阶段改革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一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主要存在与城镇化战略衔接不足、改革举措难以全面推开、与关联改革配套性不够等问题。以上问题只能依靠深化改革的市场化程度来破解,需要在调整规划管理体制、探索市场化机制、深度打通"三块地"改革上有所突破。
[期刊]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陈建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主体和分配方式的确定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入市收益生成机理,在初次流转中,政府、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应为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在再次流转中,政府和土地使用权人都应是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基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程度,初次流转以"征税+农民集体内部协商"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再次流转以"征税+市场主体自治"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丁琳琳 王大庆
在深化改革阶段,探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发展实际,辨析各界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理论与实践的认识分歧,讨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动力与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接续性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下一步应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为核心,保障有地可供、有地能供、利益分配公平、用地市场活跃,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足量、顺利入市,同时做好储备研究,深入研究入市中集体权利、农民权利的内涵与边界,入市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培育发展,入市收益分配的区域差别及绩效差别等问题,以满足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要求。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小映
我国许多地方很早就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探索,但并未取得大面积的突破性进展。未来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必须注重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实现好集体土地资产收益,同时需要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在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的同时,在土地增值归公和税费义务上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实行同等对待,进而实现同权同价。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流转 收益分配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张媞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助于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增长,更有助于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在遵循与国有土地权利平等、坚持土地资源属性、国家干预最小化的基本原则基础上,重点从"入市"前准备和"入市"后收益分配等两方面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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