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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祝伟荣  徐燕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本文以两则案例为切入点,以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引出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提出法律适用上应当坚持"主观说",并给出防控相关风险的一些建议。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祝伟荣  徐燕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本文以两则案例为切入点,以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引出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提出法律适用上应当坚持"主观说",并给出防控相关风险的一些建议。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周智  陈斌杰  杜鑫星  
农房抵押物处置是农房抵押货款试点工作的核心。本文首先梳理了农房流转主要观点及立法现状。其次,从抵押物处置的视角出发,认定限制流转对农房价值评估、腾空拍卖、变更登记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再次,通过抵押农房处置在温州地区的实践,总结温州在处置抵押物和农房流转方面的特色做法及成效,探讨"温州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的可行性。最后,通过修改完善宅基地流转法律法规等,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马慧琴  
最高额抵押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的抵押担保制度。但是实践中,由于银行自身操作不当,或者登记主管机关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致使最高额抵押担保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对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认识及法律审查工作经验,拟从内外部因素分析最高额抵押担保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以期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风险的事先预防有所益处。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唐琨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为1年,即从2002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用乙公司所有的房产作抵:。银行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一份《最高额抵:合同》,合同约定被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02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期间因银行向甲公司连续发放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从2002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期间,银行只向甲公司发放该一笔贷款。贷款到期后,甲公司一直未还款。2004年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5万元,并要求依法拍卖、变卖乙公司的抵:物,用于优先偿还贷款本息。最后该抵:物以280万元拍卖,但银行所花费用...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柴雅萍  李盈萱  
近年来,农业银行处置抵押物偿债时,存在由于难以评估抵押物价值而导致信贷资产损失的案例。论文针对房地产抵押物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姜海军  惠晓峰  
抵押物在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抵押物条款在贷款合同中经常被使用。但是,抵押物的使用无论是对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还是对社会福利的影响,都存在广泛的争议。很多经济学家认为银行的主要经济功能是提供廉价的信用贷款,为实现这一经济功能他们倡导要严格保护银行的权益。但是银行也具有另外一项社会功能,即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忠  李志红  焦新敏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侯雪梅  
近年来,保单质押贷款越来越成为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一个不容小觑的内容,但相关立法滞后的窘况却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发展。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立法与保单质押实践,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对商业银行保单质押中的重要法律问题予以剖析,以期对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安全、健康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陈福录  
我国银行卡立法相对滞后,致使实务中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影响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影响银行卡追透的七个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启动专门立法、强化发卡审查、规范追透手续、优化系统程序设计、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等对策建议,以期对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期刊] 金融论坛  [作者] 张炜  刘泽华  
本文在深入调研国际大型银行集团法律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中国商业银行集团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多法域司法管辖和跨行业监管规制增加法律风险暴露的广度与深度;复杂的集团架构加大公司治理机制与股东意志传导路径的构建难度;集团风险的内部传导效应对法律风险分散管理模式提出挑战;监管改革最新导向及集团统一品牌策略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凸显;集团跨机构业务协同发展对利益冲突防控机制的缺失提出挑战。基于此,商业银行应推进法律事务工作体制改革,加强集团法律风险并表管理,构建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马永强  
最高额抵押因具有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优点,而在银行实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一、不再限定可适用最高额抵押的主债权类型
[期刊] 金融论坛  [作者] 耿丹丹  
短信银行服务是商业银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向客户提供信息和金融交易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是当代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必须关注新业务带来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具体来讲,对于付费类短信服务,银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于营销类免费信息,银行在发送之前要取得客户口头或者书面的同意,并应保留相应的证据;对于非营销类免费短信,虽然这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办理银行业务,但如果客户对银行发送该类信息存在异议,银行应当立即停止向该客户发送,避免因此出现纠纷。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杨静  
商业银行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过程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理论,也需要与现实需求相关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体现在商业银行的参与意识薄弱、参与能力不足、参与经验缺乏等多个方面,当然也包括上市公司的理解存在偏差、参与路径缺失、利益相关者不配合等等,法律中也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商业银行难以高效地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发挥相关的作用。本文对商业银行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商业银行参与过程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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