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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王启迪  
金融投资者是否具备消费者主体资格是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均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金融投资活动中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实质不平等地位尤为突出,合同制度已不能给金融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保护,而消费者法的实质正是消费者的弱处由法律予以强行弥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消费与生产经营消费的界限逐渐模糊,确立金融投资者的消费者主体资格并不存在不能克服的障碍,恰恰是社会发展所需、法律制度的变迁所需。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王振栋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所标识的两类主体之间是否有本质意义上的不同,亦或只是概念上的区别并无实质性差异,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两者之间确有差异,识别两者界限的标准就显得格外重要。通过分析金融契约关系中个体自然人承担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方面的系统性差别,本文指出,将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体自然人分为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具有实际意义,现有理论所提出的"主观标准"因缺乏明确性容易导致认识分歧的产生,"资信授予"客观标准的采用或许是更优的选择。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赵锋  
本文以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主体为视角,在总结英美等发达国家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经验以及国内监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建议。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黎金荣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法律界定是金融法研究不可回避的前沿课题。后危机时代混业经营的背景下,金融服务与产品的综合化使得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概念在某个领域具有了共同的性质,世界发达国家都通过完善法律加强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保护,而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定义还存在争议,法律上尚未区分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概念,导致现实中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无法通过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确定两者的法律概念,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法》,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黎金荣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法律界定是金融法研究不可回避的前沿课题。后危机时代混业经营的背景下,金融服务与产品的综合化使得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概念在某个领域具有了共同的性质,世界发达国家都通过完善法律加强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保护,而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定义还存在争议,法律上尚未区分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概念,导致现实中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无法通过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厘清金融市场中理论界与实务界区分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法律界定的争议焦点,确定两者的法律概念,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法》,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煜  卢边静子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九章"投资者保护与完善证券监管"与第十章"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加强了金融服务领域的个人权益保障,以更为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实现金融市场长期稳定与发展。《法案》的出台与落实,表明了加强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法律保障是应对当代金融体系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的保护职能、创新市场监督机制,方能构筑稳健的市场监管体系。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煜  卢边静子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九章"投资者保护与完善证券监管"与第十章"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加强了金融服务领域的个人权益保障,以更为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实现金融市场长期稳定与发展。《法案》的出台与落实,表明了加强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法律保障是应对当代金融体系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的保护职能、创新市场监督机制,方能构筑稳健的市场监管体系。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谢九华  
作为私法抽象人格向具体人格演进的背景下提出的金融消费者概念背后所体现的弱者倾斜保护实际上是私法主体实质平等、实质正义理念的体现。金融消费者概念扩张适用于证券投资者存在理论上诸多困境因而导致金融消费者保护模式存在缺陷。须通过建立证券经营者的义务分配机制和证券市场相关主体权力制约机制来加以完善。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赵青  田瑶  薛君  
金融市场发展对于鼓励消费者优化自身的资产配置并进而刺激消费起着越发重要的作用。作为消费者金融意识的重要体现,消费者的金融投资行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利用CFPS数据中的投资行为微观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对影响消费者投资行为的个体特征、心理变量以及社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个体的金融知识水平、家庭经济状况、风险偏好程度以及满意度对金融投资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其健康状况以及社会交往与投资行为之间负相关,年龄对消费者是否参与金融投资有显著影响,但对具体的投资额度影响不显著。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赵青  田瑶  薛君  
金融市场发展对于鼓励消费者优化自身的资产配置并进而刺激消费起着越发重要的作用。作为消费者金融意识的重要体现,消费者的金融投资行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利用CFPS数据中的投资行为微观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对影响消费者投资行为的个体特征、心理变量以及社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个体的金融知识水平、家庭经济状况、风险偏好程度以及满意度对金融投资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其健康状况以及社会交往与投资行为之间负相关,年龄对消费者是否参与金融投资有显著影响,但对具体的投资额度影响不显著。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汤洁茵  
当前,对证券投资基金课税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于其法律性质和地位,从证券投资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基金外部管理者的运行架构以及运行效果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织体的特性,并具有独立的税法主体资格。在明确这些问题后,可以分别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投资者三个不同的纳税主体来重新构建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税制。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谢松松  周锋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保护体制、保护原则等进行了探讨。金融消费者,是指除金融业经营者以外的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人。依据金融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与经营者相比所处的地位,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针对不同层次金融消费者应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核心问题。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包含规则构建(民事、行政、刑事规则;强制性、自愿性规则)和机构设置(嵌入式和独立式)两个层面。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包括:统一保护与分业保护相结合;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倾斜保护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程序性保护与实体性保护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与事后救济相结合;法律特别保护与市场主体自我责任相结合。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张攀  周星  
消费者金融决策作为消费者消费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往的研究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通过对消费者金融决策的相关定义进行梳理,将其重新定义为消费者为个人生活消费而获取、分配、处置资金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倾向。同时,本文梳理了消费者金融决策研究的演进脉络,并描绘了消费者的金融决策过程。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董成武  
次贷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进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改革,下一步研究如何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开展。基于此,对当前国内外学者围绕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当前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调研组  
英国消费者金融教育工作在2000年前主要由各类社会机构自发进行,规模较小。《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规定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负有促进英国公众对金融体系全面了解的法定职责,明确金融服务监管局应当让公众了解不同金融产品和交易的风险与收益,向公众提供其他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2003年,FSA开展了大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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