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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游杰  梁鹏  
我国《交强险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仅就醉酒驾车等情形的抢救费用予以垫付,但审判实务中法院多判决保险人就全部人身伤亡费用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在解释论上,《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应为有效条款,但在立法论上,该条的规定却不尽合理。法院之所以要求保险人对全部人身伤亡予以赔偿,其深层原因可以从交强险的首要目标、和谐哲学的运用、深口袋理论、以及比例原则的必要性理论等方面加以分析。对该条的改进,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直接追偿模式,要求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向受害人赔付,然后再向致害人追偿,以达到保障受害人,惩戒致害人,并促进交通安全的目的。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文杰  
交强险中保险人的追偿权性质应为代位权,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应为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了保险赔付责任而非仅就抢救费用负垫付责任。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事由应为被保险人恶意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对无权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可列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补偿的事由。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有和解、抛弃或其他约定,是否有碍于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应区分保险人为保险赔付之前与赔付之后两个不同时间点加以判定,并分别确定相应的法律效果。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赵银仁  刘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围绕着第76条规定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理论和实务中进行了广泛地讨论。但是从目前的审判实务以及主流观点来看,现行中国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无论从侵权行为法还是从保险法的角度来看都有其缺陷和问题。现行解释在给理论和实务带来混乱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负担。在借鉴其他国家现行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体系与模式的基础之上,有必要对中国现行的交强险赔付原则作出调整。从而实现"有效救济受害者"与"避免使加害人承担过重负担"两者之间的平衡。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周建涛  巨珣  李松  
面对日益增多的保险理赔(诉讼),亟需加强索赔原因及索赔特征对法院判决结果的影响研究。本文通过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07年1月至2010年8月涉及人身伤害的交强险判决案例进行回归分析,发现:索赔原因与索赔人损失大小、就业状况、法律规定的赔偿上限有关;索赔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过错责任与其性别、医疗费支出状况、是否死亡有显著相关性;索赔人就业状况、医疗费用支出、误工损失、是否住院等特征对其从保险公司获得的损失赔付金额有显著影响。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马宁  郁琳  
《保险法》中对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与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规定存在明显法律漏洞与不完善之处。其中,前者的诉讼时效应自被保险人可得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后者的诉讼时效应自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时开始计算。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孔利强  梁凌  
"酒驾免赔"在保险业得到了一致认可,但在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却有很大的争议。在酒驾肇事的场合,我们固然应当优先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弃对酒驾肇事者的民事性惩罚,也不能视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而不见。因此,为了平衡保护各方的利益,促进机动车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一个酒驾肇事保险赔偿新机制实属必要。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孟生旺  李皞  商月  
本文应用聚类分析方法和Beta回归模型对2009年度交强险审计报告所披露的交强险经营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交强险在31个地区的赔付率差异显著,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均收入水平、物价指数、人均交通支出和人均车辆数。交强险9个业务类别之间的赔付率差异也很明显,表明现行保费水平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各地区的赔付率和费用率之间存在反常的负向相关关系,反映了交强险在费用分摊中存在某种不合理现象。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率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业务类别之间都没有显著差异,主要受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的影响,规模经济效应显著。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高洪忠  
文章从精算角度,给出了我国目前实施的交强险的一种精算模型,考虑了其赔付次数分布、赔付额分布、各类延迟分布等。根据文章所建立的模型,利用模拟技术,对我国某一地区的交强险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交强险业务不存在暴利。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胡涛  
2006年交强险正式推出后,引发了各种有关的讨论,但是大多数都是非经济学视角的讨论。本文立足于经济学的视角,从两个侧面分析交强险,并由此得出了两个新颖而有意义的结论:交强险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后逃选的不良行为,以及提高驾驶行为的谨慎程度,从而促进交通的安全。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刘红岩  高洪忠  
文章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交强险财务数据为基础,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经营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试图发现各公司经营结果、费用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揭示交强险业务运营的内在规律性。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孟生旺  
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对交强险费率的讨论,一直没有间断。本文应用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交强险在各个地区和各个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交强险费率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保险费率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车辆类型之间不够公平,费率浮动办法尚存缺陷,并借鉴发达国家汽车强制保险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交强险费率结构的建议。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庹国柱  
"交强险"实施一年了,由于该险种事关广大民众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本文讨论了有关"交强险"的几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交强险"是一个公益险种,不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是在科学精算基础上制定的,撇开精算和将来的审计结果,单单来讨论赔偿限额的高低也不是毫无意义;"无责赔付"的问题应到上位法中去探讨。
[期刊] 中国审计  [作者] 胡晓珂  
作为我国的第一个强制性险种,交强险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07年4月,北京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2007年9月,946位车主联名向审计署递交报告,请求对交强险进行审计调查,更是把公众对交强险的质疑推向高潮。2008年1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对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进行调整,新方案已于2月1日开始实行。至此,长达一年多的关于交强险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交强险的完善需要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本刊特约请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胡晓珂撰文,为读者...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有这样两个案例,职工李某在工作过程中无证驾驶摩托车遇车祸身亡,职工张某上下班途中也是无证驾驶摩托车遇车祸身亡,两人的亲属均提出了工伤认定的要求。对这两起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事故,存在不同的意见。本期邀请劳动法学专家、法官和劳动仲裁员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也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沈小军  
为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所有情况中均能获得同等保护,被保险人的范围应尽可能广泛,但《交强险条例》第42条第2项的定义不合理地限制了被保险人的范围。在法定的被保险人定义中,投保人仅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实际投保人,而非所有投保义务人。实际投保人与具名被保险人并不必然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被保险人身份,应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其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判断。附加被保险人定义中的"允许"得由"投保人"及"经投保人同意者"授予,是否获得允许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生活习惯等因素。基于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主张占有人未获使用许可者,应负举证责任。"合法驾驶人"要件实际上是对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不真正义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具名被保险人,也适用于附加被保险人。在与受害人的外部关系上应当限制被保险人身份的对外效力,未得"投保人允许"及违反不真正义务仅使保险人取得追偿权。现行法上对不符合被保险人定义的驾驶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保护所作的诸多不利限制有违受害人保护之立法目的,应予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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