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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龚柏华  杨思远  
跨境补贴的核心特征是补贴领受者位于补贴提供者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当前世界格局的演变促使欧盟和美国积极主导多种跨境补贴规制路径,包括扩大贸易救济规则的适用范围、专设全新的单边审查机制以及强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补贴纪律。从WTO规则的角度来看,部分规制路径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跨境补贴规制背后是“全球发展”和“市场扭曲”叙事的博弈以及贸易、投资和竞争规则的交融。在跨境补贴议题上,中国政府应当坚持WTO改革框架下兼顾各方利益的谈判立场,推动跨境补贴相关争议得以妥善处置和预防,同时以竞争中性原则指导产业补贴和国有企业改革。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黄琳琳  
继欧盟出台《外国补贴条例》并频繁对中国发动反补贴调查以来,美国也在不断搭建其跨境补贴的立法框架。从《1930年关税法案》对国际财团补贴和上游补贴的规制扩展到《公平竞争法案2.0》对跨国公司补贴、跨国补贴以及USMCA中对国有企业跨境补贴的规制,美国对于跨境补贴的规范已经呈现出了双轨规制的特征,即通过国内规范与国际规范互动的形式,将国内法层面的竞争公平理念和国际法层面的竞争中立理念分别作为立法基础,同时运用国内调查与国际争端解决两种模式来进行救济。相较于欧盟,美国对跨境补贴的规制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其双轨规制削弱了SCM协定的效力,恶意规避了WTO对“公共机构”的认定标准,阻碍了多边主义的发展,尤其是降低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稳定性预期。对于中国而言,应当尽早采取应对措施,理性评估对跨境补贴规制的功能,积极推动跨境补贴合理国际规则的形成,并在国内层面构建合理的补贴框架。
[期刊] 经济纵横  [作者] 夏杰长   张雅俊  
跨境数据流动作为国际数字贸易治理的核心议题,其规制是数字贸易规制的关键环节。当前,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范式间存在显著的分歧乃至冲突,新的数字空间竞争和“数字鸿沟”正在形成,基于工业经济时代治理逻辑构建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受到严峻挑战,存在数据流动壁垒、治理诉求差异、国际规则碎片化、现行税收征管制度滞后、跨境数据判定难度大等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困境。为充分释放数据自由流动带来的数字红利,中国应基于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主要困境,借鉴国际经验,从破除数据流动壁垒、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自由流动的诉求、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贸易协定制定、优化跨境数据流动税收征管体系等路径入手,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构建跨境数据流动信任体系,积极回应数字贸易规则与数据全球治理,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阮淑慧  
近年来,欧盟相继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产业发起反补贴调查,在主体要件、区域专向性以及效果要件等方面形成了欧盟规制跨境生产补贴的单边规则。欧盟此举在货物贸易领域初步创设了跨境生产补贴规则,与此同时,国际规则文本中还出现了有关服务和投资的跨境补贴规则。当前跨境生产补贴规则的发展存在经济、法律和政治层面的多重动因,根本动因是跨境生产补贴所支持的出口国产业升级威胁了进口国的产业竞争力与供应链安全。为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我国须对不断发展的跨境生产补贴规则做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因应措施。
[期刊] 图书馆杂志  [作者] 东方  
欧盟、美国主导形成了国际上较为完善的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体系,对全球商贸活动和经济增长具有较大意义。运用文献查阅和比较方法,对欧盟、美国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进行分析,考察其主要差异及相同之处。结论认为,欧盟、美国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规制模式、立法基础、价值取向三方面,但都努力维护跨境数据流动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平衡。我国应发挥"中国智慧",积极应对跨境数据流动挑战。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文铭   李星熠  
目前跨境数据流动尚未形成统一的全球规制体系,中国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法律规制尚未完善。文章试图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探究和本质性分析,建立“自由-规制”张力框架,并以此为抓手,对中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进行检视,分析比较欧盟、美国治理模式,为探索中国治理方向和路径,构建出一套更加规范的、可持续的、中国化的法律体系提出参考建议。中国应在跨境数据流通“自由-规制”框架下坚守国家安全的基点,明确“自由-规制”数据平衡路径,同时探索公私共治的自由激励模式,找寻“自由-规制”框架平衡。
[期刊] 征信  [作者] 郭德香   刘畅  
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对个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数据主权理论、数据安全理论、有限理性理论构成个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的法理基础,把握个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法治理动向,分析不同司法管辖区内金融数据治理体系的特点,为完善我国个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提供经验借鉴。从价值导向、规制主体、域外效力、国际合作等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使我国金融数据治理体系运行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宋瑞琛  冯纯纯  
数据跨境流动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但也可能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产生不利影响。中美两国对数据跨境流动有着不同认识,对数据跨境流动采取了不同的国际法规制路径,美国试图以APEC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s)为基础,以“美式标准”主导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中国则主张在维护各国数据主权的基础上,实行多元化的数据治理。中美两国在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数据跨境流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例外情形等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因此,中国需要在维护核心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规则,建立对数据规制措施的必要性评估制度,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规则等,以弥合中美分歧,促进中美数字贸易合作。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霍俊先  
当下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构建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制数据跨境流动是核心议题。作为数字治理新式代表的DEPA,其规则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征,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加入DEPA对中国而言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实践中,包括RCEP和国内法在内的中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与DEPA规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性。为此,中国应坚守合作包容的理念,从构建多样化管辖、自贸区(港)制度探索、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等三方面探索高标准、高水平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实现与DEPA规则衔接,完善数字治理“中式模板”,从而为构建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张夏恒  郭海玲  
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发展成熟的结果,是电子商务向细分市场演进的产物。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问题日益突显,可借助生态系统相关理论,采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概念,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并基于物种、环境、供应链、地理空间等不同视角探索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机理。目前,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仍然是新兴事物,跨境电商的发展快于跨境物流的发展,跨境物流跟不上跨境电商发展的步伐,反向制约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同时,跨境电商整体水平偏低,也制约着跨境物流的发展与运作水平。在宏观层面上,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缺失,尚无法实现协同发展;在微观层面上,...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陈思  马其家  
数据跨境流动监管协调旨在平衡各国数据跨境流动的价值需求与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规则差异,关系着一国数据安全和国家利益。近期,中国在对外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开始关注数据跨境流动监管问题,但在监管协调方面仍有许多不足。中国的国内监管规则与国际规则存在着适配性障碍,参与监管协调的方式单一,并且监管协调实践中的话语权较弱。现有的国际监管协调实践中,美国通过制定自由贸易协定向贸易伙伴输出美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规则,以获取在监管协调中的主导地位;欧盟依赖充分性保护认定协议达成统一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标准,以掌握监管协调的主动权。以美欧为主导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协调方式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需求。作为数字经济强国和数据跨境流动大国,中国应当根植多边主义理念,以尊重各国数据主权、鼓励正当可控的数据跨境流动、倡导互惠共赢为基本立场,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构,完善跨境数据安全监管机制,丰富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监管协调的方式,提升参与的灵活度,构建相互认可和行业内互认的监管协调机制,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监管协调提供中国方案。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郭朝先   李婷   罗芳  
如何安全有效促进数据跨境流通和赢得数据跨境流通治理话语权主导权,成为各国博弈的焦点。当前,受各国数据治理理念,核心利益诉求,深层次个人数据安全、国家数据主权、数据跨境自由流通不可兼得的“三元悖论”以及传统数据治理手段制约,国际数据跨境流通领域形成多元治理机制并存、多套治理模板竞争、多轮博弈持续演进的博弈态势,以及数据跨境流通治理碎片化割裂化的局面。当前,我国以国家安全与数据跨境有序自由流动并重为基本特征的数据跨境流通治理主张,不仅契合我国发展实际,而且符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愿望。总体而言,数据跨境流通治理中国方案是一种合意的数据跨境流通治理方案,但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数据跨境流通治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如有些规定不太合理导致企业数据跨境流通操作成本高、数据跨境流通治理参与度低导致数据跨境流通互操作性较差、与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存在衔接障碍等,同时面临国际上异样的声音,甚至存在被污名化、被打压的风险,不利于数据跨境流通治理中国方案效力与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为在数据跨境流通治理领域赢得话语权主导权、推进数据跨境流通国际治理,我国应坚持多边主义,推动以联合国和WTO为主导的国际机制建设;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扩大中国方案影响力;加强双多边合作,增强数据跨境流通互操作性;对接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提高数据跨境流通治理能力。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李涛  杨晓慧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走出去"企业会因从中国获得的融资支持而处于优势地位,这种融资支持引发了WTO成员方对跨境补贴实施反补贴制裁,2020年6月由欧盟委员会作出肯定性终裁的两个反补贴案件即为这一情形。本文结合WTO《反补贴协定》的规定对跨境补贴制裁的正当性进行了考察,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下向海外中国公司提供的融资支持服务于所在国的发展,不应当对其实施反补贴措施。
[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徐骁  
在WTO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MC12)中推动《渔业补贴协定》的最终达成,体现了中国积极践行多边主义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该协定在禁止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IUU)渔业补贴以及通报制度和透明度等方面设立严格要求,为促进全球渔业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国际法治基础。中国顺应渔业谈判趋势,已对自身渔业补贴政策做出实质性调整,将渔业补贴从渔用燃油为主转变为以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为主,并通过加强渔业执法、发展海洋渔业牧场等举措保护渔业资源。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徐程锦  
中国已正式申请加入CPTPP,但国内外始终存在质疑,认为中国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不符合CPTPP规则。近年来,中国通过设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网络安全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机制逐步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框架。中国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并非如外界一般认为的普遍设置数据本地化要求或禁止数据出境,制度总体符合CPTPP规则,或可以援引例外规则进行抗辩。与美欧相比,中国的重要数据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是对现行跨境数据流动制度的创新和必要补充。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外国部分网站的整体屏蔽在加入CPTPP谈判中宜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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