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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马涛   刘秉源  
伴随数字技术兴起,以跨境数据流动为底层支撑的全球数字贸易在迎来蓬勃发展的同时,其面临的治理困境也愈发凸显。本文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视角,深入分析了数据在跨境流动下的价值实现形式,即数据要素通过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价值形态演进过程,促进构建了全球数据价值链。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一方面需通过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为数据要素价值化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需以数字贸易为实践场景,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潜能。基于跨境数据流动的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要平衡处理数据自由流动与数据安全,加强多边合作,弥合数字治理区域碎片化,构建适应性更广的数据标准与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以数据要素价值化为实现路径的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要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构建数据跨境流通交易机制,推动数据要素多场景应用及新兴问题治理。为此,本文提出了加强数字贸易顶层战略设计、搭建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框架、积极推动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加强数字技术领域治理合作、完善国内数据治理体系、构建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高腾玲  
进入数字贸易蓝海发展时期,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成为国际双边、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要点。梳理可知,国际跨境数据流动准则仍在个人数据、企业数据、数据载体、敏感数据流动方面存在明显分歧。受此影响,中国数字贸易面临业务效率降低、数字企业投资意愿减弱、跨境企业信任壁垒加剧、同盟企业技术互促受制等困境。就此,拟提出几点见解,期望助力中国数字贸易破局。
[期刊] 经济纵横  [作者] 夏杰长   张雅俊  
跨境数据流动作为国际数字贸易治理的核心议题,其规制是数字贸易规制的关键环节。当前,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范式间存在显著的分歧乃至冲突,新的数字空间竞争和“数字鸿沟”正在形成,基于工业经济时代治理逻辑构建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受到严峻挑战,存在数据流动壁垒、治理诉求差异、国际规则碎片化、现行税收征管制度滞后、跨境数据判定难度大等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困境。为充分释放数据自由流动带来的数字红利,中国应基于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主要困境,借鉴国际经验,从破除数据流动壁垒、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自由流动的诉求、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贸易协定制定、优化跨境数据流动税收征管体系等路径入手,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构建跨境数据流动信任体系,积极回应数字贸易规则与数据全球治理,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期刊] 投资研究  [作者] 黄森   毕婧   呙小明  
为推动中国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本文立足2010-2020年相关面板数据,系统考察RCEP区域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对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影响。研究结论显示:RCEP国家间数据流动限制存在显著的空间群聚特征,且国家区域面积与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成正比;RCEP区域内中国开展数字服务贸易也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该效应能削弱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带来的负面影响;RCEP范围内的海岛国因其孤立于海外,更加愿意与他国进行数字服务贸易,中国应该更加关注。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高疆   盛斌  
在数字时代,数据已成为最重要的要素与资产,对数据的控制成为大国竞争的焦点。跨境数据流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数字贸易从订购到交付的各个环节,并从贸易成本、贸易流量、贸易结构、贸易效率等维度全面重塑未来的国际贸易。基于此,各国出于个人隐私保护、产业发展、国家安全等目的对跨境数据流动实施差异化监管。文章从产业利益、监管重心和监管框架三个维度对比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等核心经济体的国内监管模式差异,并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治理规则进行全景考察,继而提出中国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政策建议。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郭淦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新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不仅促进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然而,跨境数据流动还存在一定风险,数据作为信息资产具有高度敏感性,一旦遭到泄露或篡改,不仅会造成隐私权受侵犯,还可能产生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因此,如何在数字贸易发展中实现跨境数据流动的自由与安全,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跨境数据流动既是关键动力,又存在重大挑战。如何在确保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有效防范数据风险也成为关键。实现跨境数据流动的自由与安全平衡,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共同维护数字贸易发展的健康环境。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肖艳  王姝璇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依托跨境数据处理和流动,全球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势必会对数字服务贸易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采用多元回归对50个国家的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和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结果表明:跨境数据流动限制与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之间呈现“倒U型”的关系。跨过拐点之前,一定程度的跨境数据流动限制通过规范跨境贸易市场秩序、约束贸易活动参与者交易行为、提升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从而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跨过拐点之后,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对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抑制性影响逐渐增强。全球数据流动限制的拐点为0.2660。因此,应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跨境双向有序流动,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的跨境流通机制,完善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从而促进我国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海彬  王诺亚  
[目的/意义]2016年后日本开启大刀阔斧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通过积极倡导跨境数据流动与安全理念,政策的不断推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研究日本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主要理念与举措,有利于提升当前我国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理念认知,借鉴相关治理经验。[方法/过程]梳理日本跨境数据治理过程,聚焦其治理政策衍化,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基本框架与治理成效。[结果/结论]通过多年的治理,日本已经取得一定的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主导权并持续完善,中日在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上具有理念相通性,可以从日本治理中借鉴经验完善我国数据治理。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陈颖   薛澜  
随着数字全球化转型的推进,如何治理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最具争议的全球治理议题之一。跨境数据流动的自然、经济和法律属性增大了全球治理的难度,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呈现治理机制网络化、治理目标多元化、治理选择兼容性低等特征,这对全球治理合作体系的有效性及传统治理政策的适用性形成了挑战,治理目标难以平衡、治理能力难以跟进、治理合作难以达成。未来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趋于区域层面的治理合作,推动区域规则的兼容性和国家政策的互操作性将成为必由之路。中国应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府与企业同向发力,规范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参与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能力。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刘斌  甄洋  
研发要素流动对创新型国家建设至关重要。数字已成为研发要素流动的重要载体,数字贸易规则的达成可以有效降低研发要素跨境流动壁垒。本文运用世界投入产出表数据,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对研发要素跨境流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贸易规则会促进研发要素跨境流动,主要通过削减跨境数据流动成本、增强空间知识溢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以及降低商业心理防备三条路径实现。相较于网络中介责任豁免、技术非强制本地化、源代码保护、电子传输免关税而言,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以及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这三项规则对研发要素跨境流动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该结论对于当前中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从研发网络角度看,数字贸易规则对研发网络中心度产生正面影响,对入度中心度的影响要大于出度中心度。当前要积极推动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达成,在保障经济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研发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向全球研发中心国家攀升。
[期刊] 图书馆论坛  [作者] 冉从敬  郭潇凡  何梦婷  
跨境数据流动因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潜在的地缘政治风险成为数据治理议题关注的焦点。围绕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诸多利益,各主权国家和重要地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目前世界跨境数据流动仍处于以欧美为主导的区域性合作与妥协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下,我国推动国际跨境数据流动的多边治理合作道阻且长。文章调研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主权国家和重要组织的跨境数据治理政策,结合双边和多边区域贸易协定,梳理国际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内部机理,剖析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多边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提出符合我国价值导向的变革路径。文章将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内部机理划分为规制主体、规制客体与规制手段3个维度,分析国际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合作的各国价值理念互斥、监管制度模糊、区域合作碎片化的现实问题,据此提出以普适共赢为优先的规则制定、以数据确权为依托的第三方监管、以例外条款为补充的合作前提3种国际跨境数据流动合作治理变革路径,为我国加快融入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步伐提供参考。
[期刊] 开放导报  [作者] 张茉楠  
跨境数据流动正成为推动新型全球化的重要特征,是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的焦点议题,以及大国利益博弈的战略前沿。受地缘政治、国家安全、隐私保护、产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主要经济体围绕"数字主权",制定相应的数字治理模式,使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呈现有限性、灵活性、竞争性发展态势。我国应针对跨境数据流动存在的问题,以建设"数字经济强国"为发展目标,通过推进分级分类区域跨境数据流动的监管制度、构建完善的跨境数据流动管辖与信任体系、将跨境数据流动嵌入国际贸易投资协定、推动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的全球治理框架等举措,强化规则主导权,探索建立适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及跨境数据流动的战略路径。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李宏兵   柴范   翟瑞瑞  
随着全球网络安全规则竞争加剧和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碎片化、滞后化等困境日益凸现,积极推动和参与全球多边框架下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是中国建设数字强国的必然要求。在归纳跨境数据流动的全球态势和治理现状基础上,通过比较RCEP、CPTPP和DEPA等区域协定中的跨境数据流动条款,剖析三者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上的差异性,发现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区域协定强调最大化跨境数据流动自由,同时兼顾数据主权安全保护,发展中国家更加包容性地注重平衡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与国家主权安全,聚焦数字贸易议题的区域协定DEPA对全面的数据开放和自由的跨境数据流动更为关切。在此基础上,运用因素分析法探讨影响不同国家和经济体跨境数据流动治理选择分化的思想观念、社会现实、行为偏好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并对中国参与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提出具体策略。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文铭   李星熠  
目前跨境数据流动尚未形成统一的全球规制体系,中国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法律规制尚未完善。文章试图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探究和本质性分析,建立“自由-规制”张力框架,并以此为抓手,对中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进行检视,分析比较欧盟、美国治理模式,为探索中国治理方向和路径,构建出一套更加规范的、可持续的、中国化的法律体系提出参考建议。中国应在跨境数据流通“自由-规制”框架下坚守国家安全的基点,明确“自由-规制”数据平衡路径,同时探索公私共治的自由激励模式,找寻“自由-规制”框架平衡。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王燕  
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承载着保障国家网络安全、数据资源独立、保护个人隐私、促进数字经济等价值。美国、欧盟、中国分别基于商业利益导向、个人数据权保护、网络主权和国家安全利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模式,根据本国需要采取不同程度的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措施。国家采纳不同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模式源于数字安全技术及数字贸易利益全球分布的不均匀、国际法对网络和数据霸权主义规制的不足以及国家在多元价值之间的选择。不同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模式并不必然存在优劣之分,国家应在兼容并蓄、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减少不必要的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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