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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程啸  
具有登记能力的不动产权利并不限于不动产物权,凡是对于法律交易有重大意义的不动产权利如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不动产权利,都应当具有登记能力。在当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完成,登记制度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尤其是考虑到信息科技的发展使得不动产登记公示能力与容量日趋扩大的因素,不动产登记法应当增加可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范围。除法律已明确规定为物权的不动产权利外,对于不动产信托财产权、不动产租赁权、不动产收费权、探矿权、采矿权等不动产权利,也应明确其登记能力,通过不动产登记簿加以公示。惟其如此,方能充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权,发挥不动产的效用并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谭峻  
研究目的:随着城市土地利用立体化,城镇住房商品化,区分产权问题是城市土地使用者和城镇居民都要面临的实际问题,研究不动产区分产权及其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方法:归纳与演绎法。研究结果:区分产权是物权法中特殊的物权形式,是空间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结论:区分产权制度一方面是解决城镇高层住宅所有权归属的特殊制度,另一方面也是解决地表上下一定空间利用权归属的特殊制度;笔者主要探讨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区分地上权及其登记制度。
[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吴玉凤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不动产租赁制度规定的十分简单、粗糙,导致在不动产租赁中权利冲突现象严重,从而严重影响了对不动产的利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解决不动产租赁中权利冲突的有效方法。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汤开文  杨广波  
面向不动产登记的需求,提出了基于本体的三维产权建模方法,定义了不动产领域内的概念以及各个概念之间的语义关系,并设计了一个明确的可共享的概念模型。研究利用本体建模工具进行实验,研发了查询系统原型,验证了本文方法的可行性。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王萍  
我国制定的《信托法》并未禁止将土地作为一种信托产品进行管理,并且《信托法》中亦有涉及信托登记的条款,因此农地信托登记是具有存在的法律空间的。但是《信托法》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登记制度,登记流程与登记内容等都存在问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本文旨在讨论信托财产与农地之间的联系,依照现有法律规定,对我国农地信托财产权登记制度提出构想,以促进相关政策早日出台。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夏月星  
关于不动产登记效力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出现的问题表现为其效力不统一。按照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 ,不动产民事立法应规定登记的效力 ,原则上应坚持登记要件主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 6条规定 :“买卖双方自愿 ,并立有契约 ,买方已交付了房款 ,又没有其他违约行为 ,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 ,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 ,但应办房屋买卖手续。”这一规定补充是合理的。制定中的物权法应采纳这一规定。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周江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颁布第656号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公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转而进入正式落实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
[期刊] 城市问题  [作者] 张明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簿公示制度的论述,分析了不动产登记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载体,发挥着实现物权公示的重要功能;指出了我国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与登记簿公示原则相违背的缺陷;阐明了登记簿的公示在实现登记公信力和风险警示两方面的意义。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谭峻  
研究目的:探索世界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范式,探讨适合中国大陆国情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研究方法:文献资料分析法,归纳总结法。研究结果:中国大陆民法学界的共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登记,并以登记发生效力。研究结论:中国大陆不动产物权登记属权利登记制,同时也汲取了托伦斯登记制的优点;不动产登记具有决定因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善意保护的效力、风险警示的效力。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张颖  
问题甲公司欲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该土地使用权已于5日前被丙公司申请了异议登记。乙公司在权衡利弊后仍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其办理转移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王亦白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和社会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价值所在。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功能,在不同语境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它可以产生多种影响。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属性应当定位为"私法为体、公法为用",在此基础上,其制度功能亦应具有双重性。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体功能是私法效用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家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法学界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功能的描述涵盖的范围较广,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胡卉明  
问题2015年7月,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转让给了乙,2017年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了丙。现甲主张其是该房屋原权利人,申请查询该房屋原始登记资料和登记结果资料。登记机关是否应当提供查询?解答《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这里的权利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来春燕  
本文从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沿革、不动产物权特点、不动产登记簿册设计三方面,分析了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提出查询范围不能局限于本次的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同登记类型的权利人应有不同的查询范围等观点。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孟光辉  
研究目的:为国家试点政策"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落实,解决理论和操作困难,探索可行的操作路径。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历史分析、法律解释。研究结果:(1)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使用权决定着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归属,家庭户成员对住房财产权享有共有权利;(2)抵押登记是表意行政行为,以形式审查为主。抵押期限、反担保主债权数额、超额抵押等问题属于民事意思自治,行政权不应越界干涉。研究结论: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的诸多困难,需要综合考虑理论与实际,以寻求现实中可操作的方法。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张艺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和安全性的必要之举,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的法律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不同规定,应当尽快随之配套修改,做好各项规定的衔接。登记机构的职责还应进一步细化与明确,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体性纳入简政放权的进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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