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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方晓栋 郭晨 张振华
信用保险的第三人(买方)虽然与信用保险合同没有直接联系,但却是信用保险的前提和关键,是信用保险利益的基础,也是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和具体载体。我国现行保险法将受益人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人身保险,是否在财产保险中设置受益人存在争议。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逐步明确地承认了受益人在财产保险中的法律地位,表明了财产保险受益人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可行性。在信用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具有现实和理论必要性。
关键词:
信用保险 第三人 买方 受益人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邹世允 尚洪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规定设置"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为先行支付的条件,将先行支付与追偿的范围限制为"医疗费用",对于其他待遇支付与追偿没有提及。建议立法统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明确不同情形下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
第三人 先行支付 民事赔偿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陈建晖 易艳娟
责任保险第三人代位请求权是指任意责任保险中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予赔偿的权利,我国最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本文在区分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的第三人请求权基础上,深入阐述了责任保险第三人代位请求权在我国的基础和意义,以期对新法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期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范卫红 郑国涛
【目的/意义】信息技术应用驱动着我国金融不断变革,金融创新的同时也使得金融仲裁面临更大挑战。现有的金融仲裁几乎无涉第三人权益、仲裁机构依法无权追加在金融争议中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第三方当事人,严重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设计/方法】通过探究问题的产生背景、对比分析现状后我国金融仲裁现有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对第三人参与仲裁持否定态度,在现有救济途径均无法有效维权前提下,从利益平衡角度出发应赋予金融仲裁第三人当事人地位并有权提起撤销和执行异议之诉,【结论/发现】通过有限建立金融仲裁第三人制度以合理保护其合法权益。
关键词:
信息化 现代金融 金融仲裁 第三人制度
[期刊] 旅游学刊
[作者]
王莉霞 高原 牛亚楠
债权相对性原则在债法领域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提出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重大挑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第三人侵害债权引起的旅游合同纠纷也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迫切需要立法予以明确规制。文章基于旅游合同视角,从国内外立法对旅游合同内涵及外延界定入手,分析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理论基础及立法依据。在此基础上对旅游合同履行中第三人侵害债权引起的违约案例分析研判,从4个方面探讨第三人侵害债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论证债权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事权利,具有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李晓燕 郭丽虹
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受害人依据侵权法享有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受害人依据工伤保险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这就产生了两者的竞合问题。国家层面立法上的语焉不详以及地方性立法的各自为政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在应对类似案件时,援引不同的法律条文或作出不同的法律解释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大量出现。通过对国外立法中选择模式、免除模式、兼得模式以及补充模式的借鉴及修正,以工伤救济所承载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根本理念,在明确两种救济手段地位的基础上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李晓燕 郭丽虹
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受害人依据侵权法享有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受害人依据工伤保险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这就产生了两者的竞合问题。国家层面立法上的语焉不详以及地方性立法的各自为政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在应对类似案件时,援引不同的法律条文或作出不同的法律解释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大量出现。通过对国外立法中选择模式、免除模式、兼得模式以及补充模式的借鉴及修正,以工伤救济所承载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根本理念,在明确两种救济手段地位的基础上,考虑各赔偿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目的,建议采用“部分兼得、部分就高”的裁判模式,并建立相应的程序规则。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余友飞
交强险制度在我国实施已近六年,有关交强险中第三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争论。2009年修改的保险法,虽然明确了责任保险中第三人向对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但在理赔实务中,保险公司却设置了诸多限制条件,保险赔偿的主动权往往属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赔偿请求权并未得到有效保障。为真正实现交强险制度的设立目的,非常有必要对交强险中第三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在理赔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提出完善第三人保险赔偿请求权的相应对策建议,以期我国的交强险制度更趋完善。
关键词:
交强险 受害第三人 赔偿请求权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王树森 梁振华
所谓请求权竞合是指因具体的民事行为同时违反了两种以上法律规范 ,具有两种以上法律关系的特征 ,从而在法律上同时产生多种民事责任 ,亦即同一法律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条件 ,致使产生这数个法律规范都可以适用的一种法律现象。在人身保险实务中 ,因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事故屡见不鲜 ,此时会产生被保险人也就是受害人如何请求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的竞合问题。本文从法理上分析了在人身保险中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保险事故而产生的请求权竞合的现象 ,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同时 ,结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提出了如何解决请求权竞合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冲突问题。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姜南
责任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弥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遭受的损失,而且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充分、及时获偿的公益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责任保险制度规定的较为简单,欠缺实践中的操作性。新修订的《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利益属性,增加了保险人直接向受害第三人赔付的法定条件、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以及保险人对保险金的留置义务,具有很强的进步性。只是在立法与实务的某些细节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代琴
由于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确立利他合同具体内容,在实践中对利他合同相关利益主体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保险法》第15条中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期待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原拟在"保险合同法解释二"中对该条内容做出解释,但因争议较大,最后颁布时删除了此内容。保险法学界对该条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态度,肯定说认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对性理论,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应不受任何限制。而否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利他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有一定的区别,投保人的任意解除行为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文对国内外利他保险合同理论进行梳理...
[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作者]
刘大卫
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责任赔偿竞合问题历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司法实践中也形成了选择型、兼得型、替代型、补充型等四种救济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上述问题的规定比较模糊,各地出台的地方性规定也五花八门,形成了各种混合的模式,由此产生了如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而实践中究竟采用何种模式必须充分考虑第三人侵权的实际各种情况,不能笼统概括加以简单规定,要区分不同性质的侵权行为才能确定使用何种模式。
关键词:
工伤保险 第三人侵权责任赔偿 竞合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张利余
法律将工伤保险赔偿拟制为用人单位的无过错责任。当劳动者受到第三人侵权或其他伤害又被认定为工伤时,可分别提起侵权赔偿之诉与工伤保险赔偿之诉,但两类诉讼的法律基础不同,在赔偿项目上会发生竞合。审判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往往会对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否成立、两类诉讼是否存在先后顺序、谁是赔偿主体、能否重复赔偿、用人单位能否追偿等问题产生争议。要正确处理此类争议,需要理清不同的赔偿诉讼所依据的法律基础。
关键词:
工伤保险 第三人侵权 赔偿责任 竞合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利 许崇苗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在保险法律和保险合同中规定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符合合同基本理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的保险合同是基本形态。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保险合同也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人身保险合同。由于这种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不同的人,如何平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设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探索理论依据。从我国《保险法》目前设定的保险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框架和结构来看,不宜把被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来对待,应在保险合同基本形态的基础上,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保险合同,以"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来丰富和完善我国保险合同的理论和法律...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王家骏
我国《民法典》中的第三人清偿规则系以合同当事人为利益平衡中心,与保险合同第三人代缴保费中的被保险人中心地位无法契合。对此应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重利益中心展开考察,在人身保险中赋予被保险人对包括利害关系人在内的第三人代缴的权利以决定权。利害关系人范围的界定需以对保险金的实际请求权为判断标准,并承认被保险人等特定利害关系人对第三人清偿行为的知情权,以防范道德危险的滋生。对人寿保险或长期健康保险,可借助于利他型契约关系,允许第三人及其债权人或破产管理人撤销保费代缴行为,并对现金价值行使独立而非追偿性的权利;对于财产保险,应注重对基础法律关系的考察,并承认担保权人在代缴保费对保险金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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