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3897)
2023(5636)
2022(4724)
2021(4268)
2020(3529)
2019(8225)
2018(7823)
2017(16302)
2016(8229)
2015(9391)
2014(9237)
2013(9255)
2012(8504)
2011(7625)
2010(7461)
2009(6978)
2008(6682)
2007(5525)
2006(4501)
2005(3774)
作者
(20612)
(17248)
(17092)
(16438)
(11347)
(8249)
(7871)
(6664)
(6617)
(6168)
(5971)
(5834)
(5368)
(5270)
(5254)
(5234)
(5028)
(5017)
(5003)
(4935)
(4230)
(4056)
(4019)
(3891)
(3889)
(3846)
(3680)
(3585)
(3372)
(3362)
学科
(41033)
经济(40981)
管理(26509)
(26270)
方法(24713)
(23380)
企业(23380)
数学(21240)
数学方法(21165)
(12150)
业经(8863)
中国(8532)
(8307)
财务(8306)
财务管理(8288)
(8277)
企业财务(7970)
(7746)
贸易(7740)
(7528)
(6431)
金融(6431)
(6324)
理论(6061)
(5908)
地方(5808)
农业(5787)
(5594)
银行(5594)
环境(5467)
机构
大学(120458)
学院(117136)
(55223)
经济(54467)
管理(49935)
理学(44263)
理学院(43913)
管理学(43562)
管理学院(43327)
研究(33382)
(27683)
中国(26588)
财经(22895)
(22851)
(21171)
经济学(18977)
财经大学(17552)
经济学院(17499)
中心(16459)
(15470)
科学(15210)
商学(15088)
商学院(14983)
(14339)
(14294)
师范(14215)
北京(14021)
经济管理(13186)
业大(13005)
(12837)
基金
项目(80980)
科学(66851)
基金(63033)
研究(62713)
(52466)
国家(52041)
科学基金(46980)
社会(44466)
社会科(42342)
社会科学(42336)
基金项目(33272)
教育(29968)
(29115)
自然(28162)
自然科(27608)
自然科学(27605)
自然科学基金(27188)
资助(25374)
(25140)
编号(24115)
(20457)
成果(20041)
国家社会(19203)
教育部(19066)
人文(18683)
重点(17640)
(17635)
(17492)
大学(16660)
(16429)
期刊
(52727)
经济(52727)
研究(36427)
(21750)
中国(18221)
管理(17004)
(14174)
金融(14174)
学报(12746)
科学(12308)
财经(12169)
教育(11511)
大学(11327)
学学(10394)
(10327)
(10094)
经济研究(9372)
业经(8137)
技术(8058)
问题(7308)
(6975)
农业(6710)
国际(6435)
商业(5976)
理论(5619)
世界(5615)
会计(5595)
技术经济(5578)
财会(5425)
统计(5332)
共检索到163406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王超  
在美国,随着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造的进行,交易所的监管职能逐渐弱化,继续无条件给予其民事责任绝对豁免权,交易所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采取过度冒险的行为。因此,在绝对豁免原则沿用数十年后,法院以Wessiman案为契机,通过商业例外的引入,对相关原则与制度进行了修正。但是法院在区分监管行为与商业行为过程中,片面考察行为性质而忽略交易所的主观动机,存在明显不足。为此,可以尝试借鉴国际法中"以性质为主,以目的为辅"的判断标准,借由举证责任转移机制,在考察行为性质的同时,分析交易所行为的目的,综合考虑是否让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就我国而言,照搬引进民事责任豁免尚不合时宜,但赋予证券交易所民事责任豁免权的基础仍存在,推动涉交易所诉讼由限制起诉向限制责任转变,引入民事责任相对豁免制度,合理界分交易所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肖梦黎  
我国司法实践中通过区分证券交易所监管行为与非监管行为以决定诉讼类型的方式,将大部分案件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并且裁判结果构成了相对于普通投资者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赔偿结果上的双重豁免"。针对新时代背景下出现的证券交易所开展创新业务、提供数据服务及发生系统故障等新问题,本文提出以裁判性/非裁判性行为对监管/非监管行为加以补充的区分框架。司法机关出于对交易所自律的尊重保持谦抑,对裁判性行为遵循"穷尽救济"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使其获得明示的或基于裁判结果意义上的"民事赔偿豁免";对于非裁判性行为,则纳入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裁量标准采改良版的"法规目的说",交易所依据自律规则作出的,主观上不存在过错的行为,不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且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蔡伟  
美国对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能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采用绝对豁免的态度;随着公司化的改造,交易所从承担公共职能的自律机构向兼顾营利的公司转变,于是法院区分其行为,对非监管行为不再提供责任豁免。在我国这一新兴市场中,金融创新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有效推动力量,在交易所实施金融创新的行为中赋予证券交易所一定程度的民事责任豁免权有利于保护交易所及其职员的专业判断,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
[期刊] 投资研究  [作者] 陈浪南  
证券交易所是股票和债券投资的市场。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是于17世纪初在荷兰成立的阿姆斯特丹征券交易所,在该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首批证券是由著名的东印度贸易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在发展初期,证券交易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如巴黎交易所设在桥上,伦敦交易所设在酒馆、教堂和露天市场,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设在新老教堂。大多数欧洲证券交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罗传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而运用市民社会的力量,通过证券交易所这一平台,敦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是当前各国资本市场正在兴起的方式。本文拟从证券交易所参与公司社会责任活动的角度出发,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文章通过对当前主要资本市场的资料搜集,阐述了各主要证券交易所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和规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行为的现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完善提出了见解。
[期刊] 会计之友(中旬刊)  [作者] 朱建国  李文卿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XBRL的应用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获得了国际同行的一致好评。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XBRL应用方案的比较,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XBRL分类标准的设计、实例文档生成方式和相关服务三个方面。文章从这三个方面对两家证券交易所应用XBRL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就比较的结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业XBRL应用的一些建议,主要包括:XBRL分类标准名称空间的开放问题,分类标准进一步的统一和完善问题,应用软件的开发问题等等。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肖奎  程宝库  
由于会员所有的互助型证券交易所未能提供足够的融资灵活性,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海外上市。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全球证券交易所推行非互助化,通过对外扩张获得规模经济效应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导致证券交易所合并浪潮的兴起。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采取严格的监管标准,对这一浪潮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直接导致纽约证券交易所与泛欧证券交易所跨境合并。在此背景下,美国实施跨境监管的最佳路径就是与欧盟建立一种互认机制。事实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反思与重构证券监管体制,提出了替代性遵守框架,契合了互认机制的基本原则。为了实施替代性遵守框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应当与欧盟监管机构建立一种持续的监管合作关系,并为...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彭文革  邱永红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我国新近引进的制度,旨在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股独大”问题,规范和约束上市公司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五年多来,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证券交易所的视角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期刊] 投资研究  [作者] 万明  宋清华  
本文运用事件研究法计算了2005—2010年这六年间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告对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的影响,得出的结论主要有:深、沪证交所的AAR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深、沪证交所的公开谴责事件对被谴责公司的每天的超额收益率没有产生太大影响,但他们的CAAR却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深交所表现为CAAR的持续上升倾向而沪交所表现为CAAR的持续下降倾向。因此,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公告没有显著性地达到预期惩戒的作用,而沪交所的公开谴责公告显著性地达到预期惩戒的作用。
[期刊]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作者] 杨大楷  刘伟  
公司化是席卷全球证券交易所的一场变革浪潮,其根本原因是信息技术的运用和推动。本文从"会员制"与"公司制"的比较入手,介绍了交易所公司化的现状,并对全球交易所公司化取得的成功进行了归纳总结。在上述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我国证券交易所治理结构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化的必然性,并设计了一套公司化改制的具体方案。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王军  
我国资本市场和交易所的发展必须有全局思维和顶层设计,努力做大做强,以积极应对全球金融体系的新变化和新格局近年来,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出现的并购浪潮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交易所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和内交易所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和内部发展动力密切相关。尽管这一趋势对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直接影响,但我们应未雨绸缪,积极顺应这一深刻变革,力争在未来交易所全球竞争格局中占据一席之
[期刊] 财贸经济  [作者] 谢增毅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会员制的组织结构转变为营利性的公司,这种转变有利于减少会员对交易所的不当控制,改善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现阶段,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并非会员制,改革的方向是对交易所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应通过改善交易所的理事会、经理制度,提高交易所运营的透明度,完善交易所的治理结构。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马俊起  
为了保障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筹资融资的功能,国家往往采取立法的形式,即通过制定实施《证券交易所法》,使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法设立和经营,国家也可依法对证券交易所实行监督和管理。中国的证券和证券交易产生于19世纪后半期,中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918年6月建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而中国最早的关于证券交易所的立法则是1914年12月由北洋政府颁布实施的《证券交易所法》。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尹振涛  
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的公司法19世纪晚期,近代中国虽已有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发行,但依据的仅是"国际约章,立案合同,试办的奏咨和批准的章程",没有国家制定的法规可以遵循。1904年3月1日,清政府颁布《公司律》,规定公司欲发行股票必须呈报商部注册"方能刊发股票,违者股票作废",同时还要求"每股银数至少以五圆为限,惟可分期缴纳","股份银数必须划一,不得参差"。清末《公司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证券内容的法律制度,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但晚清《公司律》对股票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林榕杰  
民国时天津先后出现过数家证券交易所,1948年的天津证券交易所是其中较重要的一家。该文重点介绍了它的内部组织、上市制度、交易制度,分析了影响该所证券行情变动的主要因素,概述了在其开业的半年左右时间内行情演变的大致经过,并对该所的地位及作用做一扼要评价。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