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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刘兴华
虚假陈述侵权的界定是证券法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需符合特定的标准: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应当分析其是否符合理性人标准;虚假陈述的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该内容是否重大。虚假陈述侵权的民事责任对于不同的主体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关于损害的认定上,我国应以补偿原告的实际损失为原则。
关键词:
虚假陈述 归责原则 损害认定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王茜
现行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以侵权行为为赔偿依据,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法律的侵权行为赔偿责任已确立,但理论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构成要件并未和侵权责任法衔接。本文以侵权的构成要件为逻辑起点,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虚假陈述侵权中的共同侵权形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行为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提出违反勤勉义务是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体现。在具有双重功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中,应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将会计师事务所和发行人、上市公司责任内部化处理。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刘兴华
我国证券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较为普遍,为了更为有效地规制这种行为,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亟待完善。但证券虚假陈述的清晰界定,又是确定其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为此,从证券虚假陈述的对象、表现形态、主体等方面对证券虚假陈述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论述,以准确界定其概念。
关键词:
证券 虚假陈述 构成要素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叶嘉敏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通常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诱空型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一直处于立法规制空白的状态,而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少。近年来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急剧增多,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其中一个疑难环节,司法实务之中面临着揭露日确定规则不统一、证明标准差异大、系统性风险影响程度认定模糊等问题。对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从相关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入手,兼采比较法的视角,以诱空型虚假陈述的类型分析与日期认定标准统一为逻辑起点,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界定信赖推定的运用情形,合理确定信息重大性与虚假陈述损害的认定规则,适当配置举证责任,以期实现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功效。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黄静 苏红莉 李汉文
本文首先研究了资源税费制度中"资源"的范围问题、资源税费的征收与政府权力类型问题、如何通过建立环境税来校正外部性的问题以及如何保护自然资源原产地的利益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每一个问题之后,提出了改革现行资源税费制度的思路,最后提出了构建新的资源税费体系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
资源税费 环境税 权利金 红利
[期刊]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
[作者]
邵毅平 郑晓欧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案件中,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问题是案件审理的关键,也是法务会计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文章在对研究背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首先界定案件相关会计信息,然后进一步区分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定义,进而提出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最终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实务鉴定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 虚假会计信息 界定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邢会强
一、近年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司法案例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股东意识的觉醒,证券民事诉讼明显增多,注册会计师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被告的案例日益增多。从已有的判决来看,我国司法实践对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之认定存在的问题有:1.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难分。证监会明确指出要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实践中,存在不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情形。即当管理层舞弊,会计人员造假,即使审计师勤勉尽责仍未发现,这本属于会计责任,但处罚者会认为这同时也是审计责任。
关键词:
民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 问题探析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刘兴华
不同的民事责任性质有不同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举证责任和免责事由,因此确定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但相关法律仅确认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并未对责任性质予以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和担保责任。
关键词:
虚假信息 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历丽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时有出现虚假陈述,这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给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虚假会计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认定,并进而讨论了为其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郜秀菊 王晓东 王帅超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层出不穷,各类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运行和经济的发展。作为经济类犯罪的高发类型之一,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既涉及复杂的会计专业信息,也涉及丰富的法律知识。法务会计作为一种会计和法律交叉学科的应对型会计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基于上述原因,本文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视角出发,结合案例详细分析法务会计的具体应用过程、应用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建设、理论发展、社会认知度和专业人才四个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
损失计量 法务会计 虚假陈述 财务舞弊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邢会强
在我国证券法上,危险信号开始被用来论证证券虚假陈述的有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危险信号理论的引入,有助于优化签字即担责的执法逻辑,科学精准地打击违法者,但我国对该理论的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证券法上运用危险信号理论的司法实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判断危险信号,提升危险信号理论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危险信号虽因场景而异,甚至因人而异,但也有一定的边界,其应是发行人自身发生的一项具体事实,需具有警示性,需与被告的主观过错直接相关,并需达到一定的金额或比例。危险信号也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论证被告未勤勉尽责,也可能因其已被发行人主动披露而导致不够审慎的投资者败诉。
[期刊] 投资研究
[作者]
周洪涛 韩晓东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要求在今后10年内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及其运行机制,这是90年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和基本方向。本文仅就几个问题,谈点不成熟的认识和想法。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李建伟 李欢
在新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我国法院逐渐认识到对中介机构机械适用全额连带责任会带来实质不公。为避免证券市场的滥诉和中介机构的寒蝉效应,商事审判中出现比例连带责任的责任形态,即要求责任人员在一定比例内承担连带责任。比例连带责任亟待理论正当性的证成及其适用解释,以切实解决商事审判中的类案问题,其中典型难题包括比例如何确定、内部如何追偿等。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基础理论,侵权法中半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的部分连带责任规则为此可堪大用。半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理论的重要性已在环境侵权的立法与司法中得到验证,故而可以充分引入该理论以解决虚假陈述案件中相关人员的责任承担问题。同时,应修正该理论,以形成“外部比例”+“内部比例”的双比例内部追偿规则。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涂岩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肖静 张茉妍
“比例连带责任”作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新型裁判模式,在立法上涉及如何合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相关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问题,在司法上存在如何正确认定中介机构过错及原因力大小的问题。对于前者,要在规则层面寻找比例连带责任适用的正当性,需要回归侵权责任的理论脉络,重新审视证券虚假陈述领域内的“共同侵权”,发掘比例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对于后者,要在个案中准确认定中介机构的责任范围,则需要以中介机构注意义务的履行状况作为判断过错程度的重要标准,以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中的职业定位、专业范围、重要程度等内容衡量原因力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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