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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洁  
我国《证券法》出台伊始就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但时至今日,该原则却始终未能付诸现实。究其因,一方面,客观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审理及执行效率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性立法不足以支撑证券民事赔偿责任执行优先的有效实施。要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从制度文本到司法实践的突破,就需要尽快完善相应的程序性保障规范并辅之以必要的配套实施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暂缓入库制度以及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洁  
我国《证券法》出台伊始就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但时至今日,该原则却始终未能付诸现实。究其因,一方面,客观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审理及执行效率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性立法不足以支撑证券民事赔偿责任执行优先的有效实施。要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从制度文本到司法实践的突破,就需要尽快完善相应的程序性保障规范并辅之以必要的配套实施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暂缓入库制度以及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周成泓  
证券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具有阶段性的合理性,但它有着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应当予以废止;目前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形式限于单独诉讼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应当引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证券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实行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相结合的做法,因果关系依据诱多虚假陈述对市场和投资者影响的模型确定,立法应当确立诱空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实行推定。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吴弘  张鑫  
要实施证券民事赔偿,存在诸多司法难题亟待克服,我们主张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先行解决其中若干问题。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沈丽  
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是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秩序的最后屏障。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投资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持续增加。由于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具有专业性强、参与主体多、影响面广等特点,以及相关诉讼指引缺失、制度设计缺陷、地方政府不当干预等原因,目前的诉讼体制不适应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形势的需要,案件立案阻力多、取证难度大、审理周期长、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难以全面铺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广大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信心。本文通过对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案件审理现状的分析,探讨了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机制的几点对...
[期刊] 审计与经济研究  [作者] 谢盛纹  
CPA民事赔偿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 ,具有复杂性、层次性、延伸性等重要特征。它有四个主要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原则是其主要归责原则。但 CPA只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责任而不承担过分的责任 ,因此 CPA民事赔偿的免责条件及抗辩事由对 CPA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从 CPA民事赔偿责任的性质来看 ,它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为了提高 CPA的赔偿能力 ,确保 CPA行业稳定发展 ,应改变目前的审计收费标准 ,建立审计风险基金和审计风险保险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刘裕辉  沈梁军  
赔偿补偿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保障。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已在投资者损害赔偿、补偿机制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也开展了先行赔付、纠纷多元化解、行政和解、证券支持诉讼等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但受损投资者救济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借鉴境外经验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从启动证券公益诉讼、取消前置程序、改进代表人诉讼制度、设立投资者损害补偿基金、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赔偿补偿机制。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刘裕辉  沈梁军  
赔偿补偿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保障。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已在投资者损害赔偿、补偿机制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也开展了先行赔付、纠纷多元化解、行政和解、证券支持诉讼等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但受损投资者救济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借鉴境外经验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从启动证券公益诉讼、取消前置程序、改进代表人诉讼制度、设立投资者损害补偿基金、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赔偿补偿机制。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鲁篱  
在对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民事纠纷的规定中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检讨和评析的基础上 ,通过对行政前置程序正功能和负功能的剖析 ,对司法解释立法化的利与弊的比较 ,我们可以观察司法权在我们社会系统中的地位以及司法权拥有者的自我定位和操作理念 ,提出对最高法院的关于民事赔偿数额的确定的批评和重新设计的主张。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傅浩  
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看,投资者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世界各国(地区)加强对金融市场参与者保护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之相并列的是规模更大的存款保险制度和保险购买人保护制度。例如2001年2月,英国就将这三种性质相同的制度统一为新设立的金融服务赔偿计划(FSCS),建立了统一的金融服务赔偿体制。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刘定华  张严方  
从“暂不受理”到“有条件受理”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是我国司法全面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则是处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规定》的作用显而易见 ,但在程序和实体的规定上仍需根据我国的实际和参照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 ,以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志超  
近年来上市公司违法案件层出不穷 ,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并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这固然与我国证券法上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相关 ,但也与证券民事责任的诉讼实现机制不完善相关。本文从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出发 ,借鉴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 ,提出应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及建立诉讼担当制度的立法构想。
[期刊] 中国审计  [作者] 刘锋  刘富国  姜军成  
新机制概述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身主观过错,而给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现实损害的,应当给受害人以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关系是民事责任赔偿纠纷的一种,因此,它所适用的法律程序应当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种以其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特殊行业,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依法享有许多特定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因而对于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利害关系人要求赔偿时,又不能简单地套用一般民事理赔程序,而必须适应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规律,体现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特色。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阮少凯   张俊胡杰  
随着近年来证券发行注册制、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等改革的推进,预计未来证券欺诈救济案件数量和求偿金额将显著增长。考虑到上市公司偿付能力的分化和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投资者可能面临救济不足的局面。为此,有必要构建符合中国证券市场运行实际和治理需要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我国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制度建构应遵循下列逻辑:一是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二是防范证券市场相关主体的道德风险;三是节省司法资源,弥补司法救济的不足。在资金来源方面,可考虑在创设基础配置方案的前提下,因时制宜地制定多元资金筹集方案,并根据资金偿付的优先顺序,设立统筹账户和个案账户;在赔付范围方面,在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将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赔付范围扩大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类案件;在赔付标准方面,对不同类别投资者的赔付数额进行限制,以防止道德风险;在设置模式方面,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组织形式,同时赋予投资者赔偿基金一定的监管职能,促使其更主动地参与到投资者保护之中。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李有星   汤方实  
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审计机构的责任认定,已经从最初的绝对连带责任向比例连带责任转变,从严厉处罚向过责相当转变。这些变化趋势,一方面源于合乎比例原则的要求,使处罚手段与投资者保护的目的相当,体现实质正义;另一方面则是基于现实效应而进行的价值平衡,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乐视网案是我国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的重大案件,判决呈现出审计机构责任判断和说理精细化的趋势,有助于审计机构过罚一致,防止“寒蝉效应”。但该案判决在审计机构责任的因果关系阐述、过错判断和定责方面仍存在完善空间,有必要根据不同虚假陈述行为分别认定实施日和揭露日、明确“重大过失”和勤勉尽责认定标准、细化比例连带责任,使责任承担更精细、责任比例更符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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