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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任云兰  
在“群情隔阂,势涣力微”的清朝末年产生的近代中国商会,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将商事仲裁作为其主要的职能之一。商事仲裁即商会对商人间的各类商事纠纷进行评议,做出裁决,以息讼和解、固结团体、保护工商的一种方法。 一、商事仲裁的缘起 商事仲裁的产生是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经济土壤。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严建苗  刘伟峰  
清末民初 ,商会应“商战”之需产生 ,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商会是制度环境变化的结果 ,是制度移植的结果 ,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近代中国的商会本质是“官督商办”的民间团体。商会的存在降低交易费用 ,改善外部环境 ,为合作创造条件 ,降低政府提供关于工商政策方面制度安排的成本。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王亚平  
“新加坡中国商会”成立于1970年,当时的名称是“新加坡中国商品进出口商会”,由专营或兼营中国商品的商家组成。它成立的主要宗旨是协助及配合国家商业及经济之发展,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联络会员的感情,协商处理解决大家面对的共同问题,维护中国商品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为了适应迅速发展的中新经贸关系形势需要,该商会于1993年4月修改会章,更改会名。新章程规定:凡是直接或间接参与中国贸易、
[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者] 水海刚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进展。虞和平对中国商会史的研究,反映了他与时俱进的学术敏锐性;而他对中国近代商会独辟蹊径的研究,也确立了他成为引领中国商会史及中国史学研究潮流其中一员的地位。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即强调运用多学科理论和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他不仅成功地将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和西方现代化理论引入到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当中,还通过对比中外学界关于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的成果,从而富有远见地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指明了进一步
[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者] 水海刚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进展。虞和平对中国商会史的研究,反映了他与时俱进的学术敏锐性;而他对中国近代商会独辟蹊径的研究,也确立了他成为引领中国商会史及中国史学研究潮流其中一员的地位。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即强调运用多学科理论和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他不仅成功地将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和西方现代化理论引入到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当中,还通过对比中外学界关于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的成果,从而富有远见地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指明了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新的研究生长点。
[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作者] 崔校宁  
本文将通过分析组织的内外部交易成本 ,实现对商会性质的理论定位 ;进而深入探讨商会的组织特征和激励机制 ,以减少交易成本和提高组织效率为目标 ,指明商会体系构建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结合中国商会发展和改革的现状 ,提出中国商会体系自身改革调整的目标和方略。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朱德沛  
仲裁员国籍规则是仲裁机构任命仲裁员的重要依据。国籍规则的目的是保障仲裁员中立性,其内涵则是仲裁员的文化背景中立于当事人国籍国的文化背景,消除仲裁庭对一方当事人有倾向或成见的可能性。从实质上看,国籍规则的内容关乎技术国籍以及仲裁员与当事人国籍国其他密切联系的认定。从形式上看,国籍规则的内容关乎其效力程度以及适用范围。不同仲裁机构的国籍规则在实质和形式上的规定有所区别,原因在于仲裁员中立性代表的公平价值和仲裁庭顺利组成代表的效率价值有所冲突。我国仲裁机构也应当构建仲裁员国籍规则,规范外籍仲裁员在我国参与仲裁,通过保障仲裁员中立性提高仲裁公信力。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刘晓红  朱怡  
合法性危机催生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关于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方向正处在众说纷纭、观点对立、走向不明的状态,其中核心在于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去商事化"之争。从应然层面看,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是有争议的,商事仲裁理论在解决涉及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投资争议时可能存在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从实然层面看,借用且套用商事仲裁的ICSID投资仲裁机制大体上运行良好并且越来越多的商事仲裁机制采用商事仲裁规则管辖投资争议已然成为一种趋向。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投资仲裁的"商事化"均具有可取性,商事仲裁机制管辖投资争议应当被允许以及鼓励。"一带一路"趋势下,我国应当以业已出台投资者-东道国仲裁规则的商事仲裁机构为依托并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投资仲裁机制。
[期刊]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作者] 刘晓红  李超  范铭超  
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员(公断人)责任制度是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在商事与贸易仲裁以及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方面起步较晚,尚有不足之处和完善空间。中国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国际商事贸易,合理应对日益频繁和复杂的国际贸易争端。本文通过比较的方法,探讨了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员的法律地位,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张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较全面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已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为公正、及时地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又一个法律保障。 《仲裁法》与我国以往曾有的一些有关仲裁的零散的法规、条例相比,更加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突出地表现在它确立了
[期刊]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 李姗姗  
近几十年来,在主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所在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先前不可仲裁的某些争议逐步变得可以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事项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张的态势。究其原因,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拓展是内因,国际商事仲裁的竞争优势是外因,国家支持仲裁是推力,域外立法影响是引力。可仲裁事项扩张具有辩证效应,可能侵蚀国家司法主权,损害国家公共政策,减损裁决合法性,降低争议处理结果的确定性。我国《仲裁法》修订,可适度扩大涉外和国际仲裁可仲裁事项的范围,但应坚守不可仲裁事项的边际,强化对涉及强行法适用和公共政策的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吴兴光  
本文就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在受案范围、仲裁员的独立性、仲裁员的任命、仲裁庭的权力、“审理事项”、“瘸腿”仲裁庭等重要问题上的规定,进行比较和分析研究,对借鉴有关国际规则的合理成份,深入了解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均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左冰  刘家瑞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肖永平  朱克鹏  
公共政策作为一个国际私法的概念,经常被用于拒绝有违法院地法律基本原则的外国法的适用或某些判决的执行。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公共政策与强制性规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裁决的有效性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家虽然赋予当事人广泛的仲裁自治权,但法院仍然通过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对国际商事仲裁保有最终的审查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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