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7702)
2023(10834)
2022(9197)
2021(8236)
2020(6748)
2019(15296)
2018(15107)
2017(29865)
2016(15905)
2015(18066)
2014(18058)
2013(18155)
2012(17288)
2011(15917)
2010(16183)
2009(15300)
2008(15353)
2007(13926)
2006(12619)
2005(11915)
作者
(45536)
(37936)
(37908)
(35871)
(24546)
(18195)
(17292)
(14634)
(14465)
(13801)
(13224)
(12882)
(12338)
(12248)
(12133)
(11749)
(11211)
(11059)
(11032)
(10824)
(9812)
(9300)
(9260)
(8715)
(8618)
(8547)
(8530)
(8530)
(7647)
(7353)
学科
(77251)
经济(77135)
管理(49928)
(47665)
(38260)
企业(38260)
方法(30003)
数学(26605)
数学方法(26473)
中国(23487)
(23126)
地方(20787)
(20705)
(20670)
银行(20657)
(20127)
(19542)
业经(17706)
(16865)
金融(16863)
农业(13621)
(13331)
(13204)
贸易(13190)
(12702)
(12650)
制度(12648)
(12078)
财务(12049)
财务管理(12011)
机构
大学(232308)
学院(232287)
(103888)
经济(101789)
管理(88041)
研究(80265)
理学(73885)
理学院(73088)
管理学(72261)
管理学院(71787)
中国(67741)
(54085)
(49256)
科学(42947)
财经(41119)
(39462)
(37740)
中心(37500)
(37175)
(35207)
研究所(34605)
经济学(33308)
北京(31702)
财经大学(30410)
(30265)
经济学院(30013)
(29809)
师范(29538)
(28933)
业大(28610)
基金
项目(143293)
科学(114509)
研究(109930)
基金(104877)
(88554)
国家(87759)
科学基金(76500)
社会(73039)
社会科(69457)
社会科学(69445)
(55973)
基金项目(54528)
教育(50782)
(46284)
自然(45550)
自然科(44484)
自然科学(44477)
编号(43919)
自然科学基金(43717)
资助(43395)
成果(37247)
(35697)
(33233)
(32594)
重点(32321)
课题(31652)
国家社会(30622)
(30229)
发展(29650)
教育部(29546)
期刊
(123566)
经济(123566)
研究(79855)
中国(53743)
(42498)
(39243)
金融(39243)
管理(35387)
(34025)
学报(30092)
科学(29235)
教育(26134)
大学(24527)
学学(22966)
财经(22129)
农业(21450)
业经(20407)
技术(19788)
经济研究(19674)
(18852)
问题(16317)
(13234)
国际(11800)
理论(11687)
技术经济(11447)
世界(11242)
商业(11242)
(10746)
现代(10625)
经济问题(10367)
共检索到380850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开发研究  [作者] 高达  
证券欺诈发行犯罪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的普遍"顽疾"。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这一违法犯罪类型屡禁不止的制度原因有刑罚设计不够科学、规制主体不够明确、分类不够合理等,实践原因有证券发行的高盈利性、证券欺诈发行行为暗数大、惩处力度偏软等。要切实有效遏制证券欺诈发行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证券市场及投资者利益,就要将证券欺诈发行犯罪刑事政策从宽和转向适度严厉,扩大规制的行为类型范围,对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加以特殊规制,设计合理、科学的量刑体系。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胡雁云  
网络金融欺诈犯罪是网络信息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作为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目标模式之一,网络金融交易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但金融手段的更新给传统的刑事法律制度带来了严峻挑战。刑法作为重要的部门法,通过构建网络金融欺诈犯罪的刑事法律体系,维护金融交易的有序进行。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刘银龙  
信用卡作为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方式,在为民众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一系列犯罪问题;时至今日,其已然成为刑法规制的重点对象。我国现行刑法把信用卡和个人信息资料作为信用卡犯罪的主要规制对象,信用卡犯罪行为类型包括信息类、伪造类、妨害类、诈骗类和盗窃类,其规则体系已较为完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改进。刑法规定中的信用卡应与金融领域的信用卡内涵保持一致,不应包括借记卡。制造信用卡的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应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严密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刑事法网。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李悦尔  
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点对点跨区域交易便捷性、匿名性和可编程性等特征导致其成为载体,被行为人用于实施有关传销类、洗钱类、恐怖活动类和毒品交易类等犯罪。学界目前对数字货币的概念未形成统一认识,其法律属性也未形成统一定论,法律属性的认定差异影响着刑事罪名的选择适用。在实务领域,数字货币所涉罪名集中于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盗窃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尽管目前的刑事罪名体系仍然可以对数字货币犯罪案件予以刑事规制,但所涉罪名已经超出传统货币犯罪罪名体系范围。针对数字货币犯罪新型类型化犯罪行为的出现,有必要在传统数字货币体系外增设数字货币犯罪罪名。
[期刊] 征信  [作者] 张威  
厘清欺诈发行证券罪相关争议的实质,能够更好地为全面实施注册制保驾护航。欺诈发行证券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体系,投资者基于对整个证券管理制度体系的信任进行投资。仅仅依靠提高自由刑刑期并不能有效规制欺诈发行行为,欺诈发行证券罪的完善应当以密织刑事法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为宗旨,在准确调整罪名归属的基础上,做好行刑衔接,明确不同主体的刑事责任,并完善刑罚的设置与裁量。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张茂玉  
网络犯罪是在计算机犯罪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现在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形式之一。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势在必行。文章在介绍网络犯罪之概念和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和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网络犯罪立法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邱赛兰  
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查处为主要视角认为涉数据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应在充分把握涉数据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界限的基础上,基于刑法积极解释的立场,用足用好现有刑事立法的规定,只有在穷尽现有刑法规定不能适用时才考虑增设新的刑事规定,同时认为数据网络的保护应自成体系以迎接未来的挑战,并进一步健全网络安全管理的前置性规范,有效控制犯罪场的滋生,从而实现涉数据网络犯罪标本兼治。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郭世杰  
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建设,曾长期步履维艰地摇摆于发展经济和保护水体两种立场之间,但最终基本实现了对水污染犯罪行为的有效治理。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事立法演进大致可以区分为初创年代的附带保护、发展时期的专门治理和成熟阶段的体系规制三个发展阶段,司法实践过程则整体呈现出刑事指控的逐渐振作和司法审判的日趋严厉两个演进趋势,这是我们理解美国水污染犯罪刑法规制的前提与基础。最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手段在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实践中占据了显著而突出的位置,鲜明地体现出联邦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双重立法机制,刑事、民事和行政性质的多样规制手段,刑事审判的详细量刑指南,以及被告形象的逐步瓦解坍塌等四个特色,是我国能够从中观察优劣、评判长短和以资借鉴之处。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郭世杰  
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建设,曾长期步履维艰地摇摆于发展经济和保护水体两种立场之间,但最终基本实现了对水污染犯罪行为的有效治理。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事立法演进大致可以区分为初创年代的附带保护、发展时期的专门治理和成熟阶段的体系规制三个发展阶段,司法实践过程则整体呈现出刑事指控的逐渐振作和司法审判的日趋严厉两个演进趋势,这是我们理解美国水污染犯罪刑法规制的前提与基础。最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手段在美国水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实践中占据了显著而突出的位置,鲜明地体现出联邦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双重立法机制,刑事、民事和行政性质的多样规制手段,刑事审判的详细量刑指南,以及被告形象的逐步瓦解坍塌等四个特色,是我国能够从中观察优劣、评判长短和以资借鉴之处。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杨月斌  
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完备的市场经济中应该没有欺诈犯罪行为的容身之地。然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伺机大发横财,猖狂地进行金融欺诈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金融欺诈是经济生活中一种变异现象,已引起法学界、金融界等关注和探讨。然而,当前在我国,从理论与实务上对金融欺诈进行比较全面系统、分门别类地总结与探讨,尚处初步阶段。鉴于此,本文拟就金融欺诈犯罪内涵、构成、类型、特点、成因及控制诸方面试作肤浅论述。金融欺诈犯罪内涵 科学合理的内涵是从事一项研究课题的出发点和基本点。根据刑法理论的基本要求,一般...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宋澜  姚晓光  
Libor及WM/R汇率指数代表了金融基准产生的两种机制:通过报价产生与通过真实交易产生。在金融基准被法律文件明确援引的情况下,基准已不再是提示价格的一种"信息"或"参照",这使得金融基准具有的"合同硬相关"等属性。金融基准操纵突破了传统理论界对"市场操纵"、"价格操纵"的认识,也对现有以"欺诈"为要件的监管法律框架提出了挑战。金融消费者由于报价行合谋而遭受的垄断损失是否有资格获得民事赔偿?如果金融基准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价格",那么现有针对价格操纵的法律规制能否对金融基准操纵直接适用?在改革路径上,像欧盟立法一样,要求增加金融基准计算数据的客观性、如以回购利率替代报价利率能否有效预防操纵?还是参照美国《商品交易法》第9条第1款建立"价格报告规则"从而将"价格"进行细化、对任何"影响价格"的行为都认定为违法、更能有效打击犯罪?本文将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并基于国际金融风险外溢性突出的考虑,建议我国《刑法》前瞻性地新增"操纵市场基准罪"。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宋澜  姚晓光  
Libor及WM/R汇率指数代表了金融基准产生的两种机制:通过报价产生与通过真实交易产生。在金融基准被法律文件明确援引的情况下,基准已不再是提示价格的一种"信息"或"参照",这使得金融基准具有的"合同硬相关"等属性。金融基准操纵突破了传统理论界对"市场操纵"、"价格操纵"的认识,也对现有以"欺诈"为要件的监管法律框架提出了挑战。金融消费者由于报价行合谋而遭受的垄断损失是否有资格获得民事赔偿?如果金融基准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价格",那么现有针对价格操纵的法律规制能否对金融基准操纵直接适用?在改革路径上,像欧盟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张晓丹  
随着营销方式的创新,发行优惠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逐渐演变成一种公开吸纳社会公众资金的融资手段。为吸引消费者持有预付卡,经营者通常会承诺一定的优惠条件;由于办卡时需预存现金,商家易借机通过大量发行预付卡非法募集资金,从事非法集资。该类预付卡往往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大量发行,在我国目前行政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运用刑法打击该类预付卡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杨猛  叶琦  周子简  
证券犯罪从业禁止作为刑事制裁体系的内容之一,其解释适用受到新《证券法》实施的间接影响。原因在于证券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需以“证券犯罪成立并刑罚执行完毕”为前提,所以证券犯罪从业禁止的规范性认定实际上是依次经历了证券违规、证券犯罪、刑罚执行到从业禁止多重形塑的结果,即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通过与刑事立法的跨法域衔接,在影响证券犯罪认定的基础上,间接地影响到证券犯罪从业禁止的具体适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新《证券法》将违法主体范围扩大,间接影响到证券犯罪从业禁止适用的主体范围;第二,新《证券法》将行政处罚幅度升级,间接影响到证券犯罪从业禁止适用的刑罚种类;第三,新《证券法》新增行政违法行为,间接影响证券犯罪具体犯罪构成项下从业禁止适用的认定。在实质化证成该间接影响的基础上,证券犯罪从业禁止的具体刑法适用应当从以下路径展开:第一,对于总则性规定的间接影响,在适用的刑种以及刑罚执行方面应当将证券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第二,对于分则性规定的间接影响,应对证券犯罪中疑难罪名的行为类型做出具体判断,即中立职业行为结果归属的排除;内幕交易行为的适度扩张解释;诱骗、虚假交易行为的违法性规范溯源,从而明确从业禁止的解释适用范围。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龚柏华  孔莉  
本文涉及美国私人投资者告主营机构在中国但在美国上市的前程无忧公司证券发行欺诈。美国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无法满足指控证券欺诈的详细性和充足性标准,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本文对该案的基本案情、法院推理、法院判决作了归纳,并就该案相关方面对中国有关方面的启示作了简要评析。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