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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作者] 肖爱  李峻  
我国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主要是由有关地方政府协商或上级政府协调解决,诉讼在解决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强化诉讼机制是国家实现"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目标和国家法制统一的最佳选择,在解决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要强化诉讼机制首先要对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的可诉性进行分析。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可分为"行政边界区域政府间水事纠纷"、"行政边界区域民事主体间水事纠纷"两类。前者不具有可诉性,后者才具有可诉性,应该避免将这两类纠纷混淆而使之泛政治化。对具有可诉性的行政边界区域水事纠纷需要优化诉讼解决机制,需要实现区域水事司法"国家化"、"专门化",同...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张圆  熊思豪  林贞  王林望  
自社会保险改革以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纠纷日益增多。针对此类争议是否具备可诉性,在理论上众说纷纭,在实践中立法不明、处理不一。本文在总结现实困境的前提下,以社会保险权与补缴救济权为理论支撑,从救济模式和救济效果突出现实需要,综合分析社会保险费补缴纠纷可诉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明晰补缴纠纷之性质,设计特别适用规则,有效衔接各救济制度,形成完整合理的诉讼机制安排。
[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晓宇  
水事纠纷往往会引发纠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升级为恶性事件,乃至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和谐语境下,解决水事纠纷必须依赖于法制为之提供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鉴于现有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完善现行水事立法、充分发挥非讼性质调处机制,是突破现行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困境的有效途径。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孟海燕  黄捷  
消费纠纷是民事纠纷中的重要内容,其解决的效果如何不仅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比于欧美国家,我国消费纠纷的行政解决起步晚,各项制度还不健全。这种解决方式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顺应实践需求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而进行改革。在准确定位行政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解决消费纠纷的实体性规则的同时,更加注重行政程序过程,这不仅仅是制度上的进步,更是法治理念的贯彻与变革。
[期刊]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权典  冯善书  
从分析水事纠纷的基本类型和特征出发,阐述了当前我国预防和调处水事纠纷的法律机制现状及其缺陷,其机制的完善工作提出的思路和建议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周寅  
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和公民环境意识与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环境民事纠纷也不断增加。人们在进行诉讼的同时,特别关注行政调解的作用。但由于环境纠纷的行政调解本身也存在着客观缺陷,从而阻却着纠纷的顺利解决。因此,进一步探寻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制法哲学根基,在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成为当前解决环境纠纷的重要话题。为此,本文从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必要性与可能性法哲学视角,进一步阐释了在处理环境纠纷过程中正视行政调解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与意义。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刘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成为金融消费者投资理财的重要形式。与此相伴的是,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因理财发生的纠纷也频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发生纠纷后,金融消费者一般会诉诸监管部门,行政解决由此成为了化解理财消费纠纷的重要方式,但行政解决本身亦存在诸多问题待解。
[期刊] 建筑经济  [作者] 李湛湛  王守清  
在我国,虽然对BOT特许协议的争议解决已经出现了仲裁的方式,但是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这种仲裁实践似乎存在着合法性危机。本文尝试从现有法出发,以法律规定为中心,通过对BOT特许协议自身性质的分析以及与政府采购合同的比较,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研究。本文认为通过对仲裁法的解释,BOT特许协议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具有可仲裁性。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王媛  
伴随着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复杂化、专业化,金融消费纠纷日趋增多,货币与监管当局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也日趋重视,加快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成为当务之急。当前我国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方式难以满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引入行政调解机制,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以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吕武  
行政诉讼调解虽然为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禁止,但却在实践中大量隐性存在,应当予以正视。本文以涉农纠纷解决机制为视角,探讨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正当性及对行政诉讼调解实践中的异化现象形成正确认识,为完善我国涉农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选择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
[期刊] 教育与职业  [作者] 冯娅妮  
文章从界定高校教育纠纷的内涵入手,探讨了高校教育纠纷的不同类型,指出了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的法律困境、道德困境和利益困境。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的三大措施,即建立专业性的高等教育纠纷解决平台,为纠纷的快速调解创生学术性的法律条件;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使大多数受侵害学生的心理得以慰藉;推行教育契约制度,建立学生自治管理体系。
[期刊] 调研世界  [作者] 杜国明  江华  
林权纠纷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矛盾,目前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如何以合法的途径化解林权纠纷已然成为必须关注的重大历史课题。因此,应当通过对林权纠纷的现状、特征、原因、现实解决途径等的分析,寻找化解林权纠纷之路。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薛虹  
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是有限 性。由于这种权利不象有形财产那样存在物理性的局限,因此法律必须对它存在的时间和范围加以限定,使之不会剥夺人们使用信息自由和阻碍科学文化进步。正因为如此,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都包括权利限制的内容,只不过这些内容在有些法律中显而易见,在另一些法律中则含而不露而已。例如,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版权人的权利限制作明确规定,而在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关于商标权人权利限制的条文,但是
[期刊] 高等教育研究  [作者] 范履冰  阮李全  
高校作为特殊的独立法人,行使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围绕这两种权力引发的教育纠纷亦相应地分成两类不同性质的纠纷。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制度,并对高校教育纠纷进行分流与选择适用,最终形成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教育行政诉讼制度以及教育仲裁制度等多元化解决纠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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