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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潘拥军  
美元跨境支付系统能够有效处理跨境美元交易,是全球重要的支付清算金融基础设施。危机后,该系统的适用规则更是不断升级、改进,在健全规则体系、定位系统运营机构"公众利益"法律地位、明确法定授权的监管机构的职责及"恢复与有序关闭"规则等方面都凸显先进性和前瞻性。相比之下,我国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才上线,适用规则面临此类问题较严重。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规则,从提升支付清算规则位阶、构建结算最终性和轧差的法律;明确运营机构的法律身份、内部治理的公共性质;清晰中央银行、运营机构、利益相关者法定职责;设置专门的破产条款、破产标准、有序清算前置程序等方面予以完善,为国家战略实施和金融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基础设施支持...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王孝松  石微巍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电子商务和汇款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依赖于SWIFT系统的代理行跨境支付系统存在效率低下、费用高昂及透明度低下等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需求。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降低支付费用成为许多国家央行发布数字货币(CBDC)的重要动机。跨境支付涉及至少两个国家或地区,支付系统需要将双边或多边CBDC进行有效连接。本文首先对多国央行数字货币(m-CBDC)的种类和运行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进而对世界各国现有的m-CBDC跨境安排进行阐述,从而剖析在m-CBDC跨境支付对代理行模式的跨境支付系统进行替代过程中对美元本位产生的冲击,并对中国未来与其他国家在m-CBDC领域进行合作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朱英伦  
<正>日本要与东盟实现跨境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日本已启动与东盟的互联互通谈判。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日前表示,日本和东盟国家将于2025年实施跨境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各方已开启相关谈判。实现互联互通后,日本民众前往东盟国家只需扫描在本国使用的“JPQR”(日本统一二维码),即可使用本国的电子余额完成支付,不需要换汇,在此过程中的中间结算则自动完成,这需要通过双边的政府和央行以及商业银行等统筹协调,共同构建高效可行的跨境扫码支付结算体系。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近日的声明,运营“JPQR”的日本无现金推进协议会最早将在2024年建立与海外服务互联互通的系统。
关键词: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彭博  
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模式,具有去中心化、信息透明化、安全性高和隐私性强等特征,在跨境支付交易中具有省时、省交易费用以及安全性强等优势。当前,国外由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虚拟货币平台、企业等推动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中的运用,大大拓宽了跨境支付的边界。但是由于各国监管条件的差异,区块链技术本身的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中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约束。我国在建设区块链跨境支付体系中,应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国际合作以及重视其风险防控。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贺小琳  
随着贸易全球化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已成为跨境贸易中重要的参与方。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跨境电子支付领域,美国、欧盟在电子支付、市场准入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予以支持;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更加注重资金安全和反洗钱领域的监管;《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等国际规则对支付相关方的责任义务、适用法律进行约定。国外的监管经验以及国际贸易相关规则对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监管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罗钢青  李海林  
CIPS的建成运行是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人民币国内支付和国际支付统筹兼顾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民币跨境支付进展2011年至2015年,人民币跨境支付规模有了巨大的增长。根据SWIFT的统计,2011年末人民币跨境支付额在全球各币种中排名第17位(占比0.29%),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石静霞  鄢雨虹  
"禁止要求当地存在规则"源于服务贸易协定对本地化措施的规制演进,是NAFTA型服务贸易协定缔约方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应遵循的核心义务之一,其与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国内监管条款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关系。允许服务跨境提供而不必设立当地存在有助于降低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成本负担,加速其融入全球价值链并促进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发展。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规定未纳入负面清单的当地存在要求应按照"内外一致原则"管理具有进步性,但与"禁止要求当地存在规则"仍存在差距。应在全面梳理我国服务贸易协定具体承诺和国内法规基础上,结合监管目标和监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国现有和未来可采取的当地存在要求的存废,并在修订我国服务贸易国内法规和对外商签服务贸易协定时择机引入"禁止要求当地存在规则"。确定暂予保留的当地存在要求应纳入负面清单,并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不予采取当地存在要求的服务,也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国际监管合作。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梅傲  黄林羚  
数字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改变国际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据跨境转移作为数字经济驱动的产物,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跨境转移规则设计已引起各国重视。欧盟较早对数据跨境转移进行探索,其数据跨境转移规则走在世界前沿。欧盟数据跨境转移规则立法经历了从公约到指令再到条例的法律层级变化,实现了从建议性规范到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效力升级,在全球树立了数据立法的“欧盟模式”。相较于数字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我国的数据跨境转移规则制定仍处于发展阶段。我国数据跨境转移规则的框架虽已基本形成,但仍存在数据跨境转移规则立法碎片化、数据跨境转移监管较为薄弱及国际数据跨境转移规则制定话语权尚未掌握等缺憾。为进一步巩固数据跨境转移监管的法治基础,我国应借鉴欧盟经验,健全数据跨境转移规则体系、完善数据跨境转移监管机制、增强全球数据跨境转移规则制定话语权,形成数据跨境转移的规则体系的“中国方案”。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罗伯特·格林  王宇  
美元在东南亚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东南亚国家正在采取措施减少跨境支付中的美元使用,以降低对美元的依赖。东南亚多国签订本币结算协议,以增加本币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发展、人民币流动性安排和货币互换协议的签订也为增加区域内人民币使用提供了机会。但相对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发达的外汇市场仍然是东南亚地区走向跨境支付货币多元化的障碍。对美国政府而言,下一步需要积极关注技术进步、政策调整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罗伯特·格林   王宇  
美元在东南亚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东南亚国家正在采取措施减少跨境支付中的美元使用,以降低对美元的依赖。东南亚多国签订本币结算协议,以增加本币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发展、人民币流动性安排和货币互换协议的签订也为增加区域内人民币使用提供了机会。但相对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发达的外汇市场仍然是东南亚地区走向跨境支付货币多元化的障碍。对美国政府而言,下一步需要积极关注技术进步、政策调整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作者] 王丽娜   梁丽蕙   王煜昊   徐伟  
目的:借鉴德国跨州就医和欧盟跨境医疗管理经验,为完善我国跨省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提供新思路。方法:结合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现状,对比分析德国跨州就医管理情况,并围绕欧盟883/2004号条例,从人员资质审核、结算管理等方面对欧盟跨境医疗管理进行剖析。结果:德国内部具备较高的统筹层次,实现患者在德国境内的自由就医,其内部异地就医监管问题并不突出;而欧盟跨境医疗对人员资质审核较为严格,且结算方式多样,对基金支出能够起到一定的“把关”作用。结论:基于德国跨州就医和欧盟跨境医疗管理经验,建议从提高统筹层次、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以及拓展手工报销新模式方面完善我国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监管。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黄琳琳  
信息技术革命使得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日益电子化和网络化,从而促使以商业存在模式为重心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向以跨境提供模式为主的方向转变。USMCA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设计了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表现为逐步扩大开放领域、强调市场准入规则、采用正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禁止金融数据存储本地化以及优化金融审慎例外条款等,并且呈现出规则理念从金融自由化到金融开放与金融管制并行、规则内容从自愿型向强制型、规则执行从概念化向可操作化转变的趋势。我国在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建设过程中,应当率先主动扩大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编制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的正面清单、试点跨境金融服务提供者的金融信息自由转移以及谨慎维护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安全。
[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王朝阳  宋爽  
美元体系是美国经济模式和美元霸权的重要支撑,其基本特征是美元环流机制。在美国罔顾世界共同利益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背景下,对美元体系的挑战已经从跨境支付开始,既包括一些国家仿照传统模式的替代努力,也包括数字货币兴起及其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虽然美元在外汇储备、国际债券、外汇交易和国际支付领域仍占绝对优势,但一叶落而知秋至,各国对脱离或超越美元的跨境支付工具的追求,或将挑战整个美元体系的运转并影响美元霸权。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应当顺应大势,抓住机遇,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李泽军   巫文勇  
数字人民币作为一种新型货币形态,演变成为一种数字化的价值符号,其底层科技具有天然的跨境属性,契合了人民币国际化的现实需要。数字人民币点对点支付特性、数字钱包载体以及可编程模式,既可弥补现行跨境支付模式缺陷,又有利于重构全球跨境支付体系格局,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但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仍面临法律依据与域外效力确认、货币替代与主权冲突、运行模式与结算标准分散、国际监管与纠纷解决机制缺失等制度困境。为此,应统筹推进数字人民币国内立法与国际规则同步建设,推动国家间货币主权的让渡与货币互换网络建设,加强跨境支付技术标准与规则的国际协同,建构国际监管与纠纷解决机制,补齐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制度短板。
[期刊] 征信  [作者] 田地  高明  王祺  杨柳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通过,翻开了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新篇章,也是全球数据治理发展的重大里程碑。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数据安全治理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主体权益的重大问题。在开放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外资征信机构陆续进入我国展业,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加强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以规范征信数据传输行为。通过梳理欧美等主要国家和地区数据治理模式,分析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规定和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从完善数据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征信数据跨境安全评估方案、强化对数据跨境传输的监管、分步稳妥推进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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