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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作者]
周波 杨康锐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的规定,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行为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和范围。以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为视角,笔者分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阐释了通知规则与知道规则的适用条件、界限,认为知道应包含明知和应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系基于为网络用户的网络著作权直接侵权行为提供服务,而构成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据第2、3款承担的连带责任,其基础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行为。在连带责任内部,网络服务提供者一般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连带责任所包括的范围,取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侵权行为存在的时间点。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薛虹
不论是网络内容提供者,还是 网络信息获取者,都必须与网络相连接。建立物理连接的通常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计算机或计算机终端直接连接在互联网络上;另一种是借助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实现与网络的连接。网络服务提供者(又称“在线服务提供者”,即OSP)就是为各类开放性的网络(主要指国际互联网)提供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人。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何灵巧
本文探讨了构建网络作品法律保护体系的三个关键问题: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问题;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薛虹
网络内容提供者是选择某类信 息上网供公众访问的人。任何人都能成为网络内容提供者,不论是普通的个人用户还是某个大型企业,只要向网络发布信息就属于内容提供者。如果其选择上网的信息中有违法或侵权内容,版权人就要追究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要求它们为其放在网上的内容承担责任。目前,内容提供者最主要的信息发布方式是创建万维网网站,在网页上发布储备信息。因此,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孙建军 马越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引起了当今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同时也给传统的法律体系以极大的冲击。有效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促进互联网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网络服务商在作品传播的责任方面是问题的关键。本文对网络服务商的著作权责任进行了现实探索,在理论上对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的限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网络服务商 著作权 责任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婵 张文德
文章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内涵及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风险的概念,从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构建了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提出了一种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性的方法,然后利用该方法对所构建的指标体系进行了有效性检验,结果表明该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
网络信息资源 著作权 风险评估 指标体系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王英
为了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人、内容创作者和所有相关网络用户的利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的,很多国家已经对其进行了相关立法。美国和欧洲等国际主要的责任限制制度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应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努力: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制度;建立责任限制制度的适用条件;保证通知的有效性;确保移除程序公平和透明;制定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创建一个专门机构管理相关控诉;鼓励多方主体参与责任限制立法的讨论。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责任限制 移除程序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李磊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获取和保有个人信息的最重要主体之一。《民法总则》第111条对其设定了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一般性义务和阶段性义务。义务内容可结合对相应法律法规的解释得出。网络服务提供商违反该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在司法适用中,需明确过错的认定和赔偿责任承担方式。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是"过错"的事实构成,具体构成要件应包括危险开启、必要性和可期待性。"过错"的司法认定可依次考虑成文法规范、行业通行准则、同样错误再犯和公共政策一般原则加以确定。在责任承担方面,对比"通知—删除"模式和"相应的补充责任"模式,前者虽为侵权法中的网络侵权条款,但并不适合违反安保义务的模式,后者更适合。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杜冰川
两所图书馆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引发了图书馆界对司法审判过程中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责任分配、法律适用等相关规定的思考。公共图书馆在应对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过程中,要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发挥图书馆行业组织作用,增强版权意识,充分发挥图书馆员的能动性。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李西泠 李健男
搜索引擎技术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挑战,这一挑战的问题核心在于如何厘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传播自由与著作权侵权的界限。而界限的厘定又必须考量以下三个具体问题:一是识别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网络内容提供者的身份;二是根据"明知"和"应知"的心理标准判定过错;三是依据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标准判断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尽管法律界限的厘定是构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利益平衡机制的基础,但合作共赢商业模式的导入则是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最优选择。
[期刊] 软科学
[作者]
杨小兰
网络版权侵权风险是网络服务商风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影响着网络服务商的生存与发展,网络服务商应当高度重视。网络服务商在风险管理中应当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识别、合理地评估和有效地处理网络版权侵权风险,最大可能地降低风险成本,保障网络企业在网络传播中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最终获取最大的收益。
[期刊] 图书情报工作
[作者]
李婵 张文德 蓝以信
针对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权问题,首先从网络硬件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软件服务提供者两方面界定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权主体,然后根据已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不相容性,利用层次分析方法确立指标权重,并引入可拓理论构建可拓综合评价模型,最后通过实例说明该评估方法在解决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侵权风险评估问题上的有效性与实用性,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了解著作权侵权风险提供有效的评估工具。
[期刊]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
徐欣
新经济模式以及互联网、媒介技术的发展孕育出了网络混剪短视频,这一新的视频类型在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著作权侵权问题。在网络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以"合理使用"为抗辩理由。因此,必须厘清网络混剪短视频是否适用"合理使用"制度,分析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为了达到网络混剪短视频创作者和原作品人之间权利的平衡,使网络混剪短视频带来更大的社会价值,在司法层面,应当明确网络混剪短视频"合理使用"制度和侵权行为的标准,从而判断其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范畴,同时要加强法院的说理,加强对网络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期刊]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
董京波 唐磊
云计算本身的复杂性和用户数据的秘密性,使得云服务商对数据检测存在技术上的困难,这些都对传统间接侵权理论形成了挑战。通过分析中外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等方法,针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侵权的主观要件认定难的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将技术中立原则与侵权标准相结合、运用利益平衡原则来界定云服务商的注意义务,并结合云计算技术的发展阶段科学配置相关归责原则。
关键词:
云计算 著作权 间接侵权 避风港原则
[期刊] 图书情报工作
[作者]
王果 张立彬
[目的/意义]通过分析2000-2018年来图书馆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了解图书馆所涉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现状与特点。[方法/过程]采用案例分析法,在北大法宝上搜索整理246份判决书,从涉嫌侵权的主体、侵犯的权利及作品类型、侵权结果三方面,对图书馆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进行全面统计与分析。[结果/结论]图书馆防范著作权侵权,应从完善著作权立法和改进自身行为两方面入手,具体的立法措施为:适当放宽合理使用的限制条件、允许以合理使用为目的规避技术措施、限制数据商的合同权利;改进图书馆的自身行为,可从建立专门著作权清理部门、从合法来源获取文献、区分内容提供与服务提供、借助团体的力量四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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