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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刘小砚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对税收遵从协议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概括,未明确规定税收遵从协议的内容、性质以及救济路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税收遵从协议无法满足行政合同关于合同主体、目的、权限以及内容等的界定标准,所以不能将其确定为行政合同,而应将其定性为民事合同。在此基础上,税收遵从协议救济路径就应采用民事救济路径。只有这样,方可在立案、举证、判决方式等方面与税收遵从协议内容及法律特征相符,并满足当前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的现实需求。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刘小砚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对税收遵从协议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概括,未明确规定税收遵从协议的内容、性质以及救济路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税收遵从协议无法满足行政合同关于合同主体、目的、权限以及内容等的界定标准,所以不能将其确定为行政合同,而应将其定性为民事合同。在此基础上,税收遵从协议救济路径就应采用民事救济路径。只有这样,方可在立案、举证、判决方式等方面与税收遵从协议内容及法律特征相符,并满足当前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的现实需求。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田思路  蒋萌萌  
就业协议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是附带保留解约权与效力开始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就业协议相当于法律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未正当行使解约权而解除就业协议,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各方当事人只有遵循就业协议制度的宗旨、目的,具有客观、合理、充分的理由时,解除就业协议才具有合理性。高校处于三方协议中的中介者的法律地位,要探索实现其职责的多元方式和手段。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李伟  
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税收遵从理论,引发了这些国家的重大税务行政改革。税收遵从理论认为,税务行政过程既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税务管理活动的实施必然产生两方面的费用:征税费用和税收遵从成本。税收遵从包括纳税遵从与征税遵从。税收遵从的理论状态是:按要求进行税务登记;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要求报告有关税务信息;及时足额缴纳或代扣代缴税款。1972年,阿林厄姆(Allingham)和桑德莫(Sandmo)在《公共经济学期刊》上共同发表了题为《所得税偷逃税: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吴凌畅  许悦玲  
当前的研究普遍认为税收预约裁定不具有可诉性,这实际上是未深入行政法内部对预约裁定的法律性质进行挖掘的结果。税收预约裁定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以行政解释为中心的行政允诺行为",如纳税人满足裁定约定事项但税务机关却拒绝履行裁定的,此时税务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具有可诉性。对于预约裁定可诉性的论证,不能仅仅参照现行行政诉讼体系下的"行政允诺"概念,还须从其信赖保护功能及行政契约属性两方面进行分析。预约裁定诉讼的司法审查分为法律审和事实审,判决类型上则有履行判决、确认判决以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三种形式。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曾艳军  
BOT投资方式在我国实践中被广泛运用 ,但其法律性质仍是个未明确的问题 ,本人主张 BOT特许协议是国内法上的行政合同。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周克清  刘文慧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开启了环境保护的新征程。显然,环保税法的有效实施必须依赖于适格的税收遵从。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税收遵从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税务稽查概率及逃税处罚力度、税收征管的公平程度。从现实来看,我国现行环保税的遵从成本较高,税源监控能力不足,稽查体系尚不够完善。由此可见,要保证环保税的实施能够切实改善环境保护的压力,必须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入手,努力减轻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完善环保税稽查机制,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周述荣  
因对劳务派遣协议的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导致劳务派遣立法理念和具体规范均出现偏差,如认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单独的纠纷,用工单位负协助处理义务,用工单位只有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能退回劳动者。劳动关系建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可以统称为劳动关系领域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领域的其他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应是劳动关系领域的其他合同,其法律适用原则是《劳动法》有规定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期刊] 财贸研究  [作者] 薛文  熊俊峰  
BOT投融资方式目前引起我国的广泛重视 ,一些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都采用了该方式。但对于BOT协议的法律性质在我国法学界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BOT协议既不是民事合同也不是行政合同的分析 ,认为BOT协议应界定为经济合同的一类。
[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作者] 焦海涛  
轴辐协议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垄断协议,它将当事人借助纵向关系而实现的横向共谋比喻为一个自行车轮。轴辐协议由三要素构成:纵向参与者构成轴心(hub),横向参与者构成辐条(spokes),各辐条间的意思联络构成轮缘(rim)。轴辐协议不是一个横向协议和多个纵向协议的相加,本质上是横向垄断协议。证明轴辐协议的存在,关键是证明辐条之间存在横向共谋,这需要借助间接证据。在责任承担上,作为辐条的横向竞争者需为轴辐协议负责,轴心主体的责任则需根据其身份差异及其在轴辐协议中的作用大小而有所区别。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席晓娟  
法律维度的税收遵从是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及时准确申报、按时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的行为。税收遵从的法律成本表现为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司法成本和守法成本,立法成本直接影响执法成本、司法成本与守法成本。传统税收文化与现代税法理念的冲突直接表现为纳税人的税收不遵从。本文提出,应从宪法层面、税法层面、税收征管制度层面及税收文化层面对纳税人权利加以保护,从而实现纳税人依法自觉诚信纳税的终极目标。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杨宏芹  张岑  
对赌协议的效力是"海富投资案"的争议焦点。对赌协议为射幸合同,至于是否是附条件合同则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对赌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而且是一致的。对赌协议结果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努力而非运气,因此法律应当允许对赌协议的存在。"海富投资案"中,公司与股东的对赌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违犯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并未违反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也不是借贷合同;股东之间存在的不是对赌协议,而是保证合同。法院在对对赌协议这类新型投资关系进行审理时应当区分民事审判理念和商事审判理念,使司法适应商事法律关系的灵活性。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胡立升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税收的法律性本质应该得到更加充分的重视和体现。本文就税收的法律性本质及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纪荣泰  王楠  
无单放货的问题虽然历来就有,但近年来此类案件在我国海运实践中日渐增多。从提单的主要功能入手,分析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并提出无单放货相应的救济途径,冀期为提单持有人保护其权益提供选择的方法。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马桑   鱼宁馨  
运用模糊集定性分析方法 (fsQCA)考察28个企业的逃税案例,构建“压力—机会—自我合理化”分析框架,研究企业税收不遵从行为的生成逻辑。研究表明,在经营压力、税负压力、监管局部失灵、自我合理化和惩罚预期五个因素中,尽管存在多重并发关系,但监管局部失灵和自我合理化才是税收不遵从的主因,由此产生了“有机可乘型”和“自我开解型”两类税收不遵从的组态结构。前者表明,只要存在纳税主体感知的监管缺位,即使没有任何经营或税收压力,纳税主体也有可能发生舞弊行为;后者表明,即使没有压力,且有较高的被罚预期,但只要纳税主体存在偏狭认知、错误自负或推诿心态,其也有可能发生税务舞弊行为。因此,在税收征管简政放权和柔性治理背景下,仍需注意放管结合、强化数字化建设、进行事前和事中的认知干预设计,降低税收不遵从的发生频率,提升国家的税收征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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