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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彭丽明
涉外消费争议仲裁制度的运行模式大体上与国内消费争议仲裁制度的运行模式是一致的,只是在某些方面有其特别之处,但必须明确的是涉外消费争议不需要另外设立一个仲裁机构,在消委会内设立的消费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受理小额涉外消费争议案件。涉外消费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其特殊性,程序上常常会涉及到域外送达、取证,并且仲裁裁决很有可能需要到外国进行承认和执行。本文对此进行了讨论。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陈柳裕 龚和艳 唐明良
人事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之一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否应并入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辨明人事关系在性质上是否同劳动关系。假设两者性质不一,那么将之作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安排必定有违基本的法理。本文认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是两种具有不同属性的法律争议,其解决机制存在内在原理上的不一致。因此,我们不能为节省立法资源而将两者作处理机构和法律适用上的统一,而应予以分别立法,并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行符合其法律属性的重构。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赵磊 刘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恢复30年来,坚持"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制度设计的"初心",旨在于"快捷、高效、低成本"地处理劳动争议。回顾过去30年,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鉴于劳动关系协调特别是劳动争议三方协调机制未能完全落地等问题,未来应继续从体制、机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改革创新发展,应对未来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关键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制度 30年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旭
税收争议问题的解决历来是国际税收实践与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无论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还是联合国,都通过在范本中引入仲裁制度来完善传统协商制度的不足,其制度技术结构与法理基础各有侧重。本文从法律技术和法理两个角度对新引入的税收仲裁制度进行了评析,并据此提出了国际税收争议仲裁制度对中国国际税收实践的启示。
关键词:
税收争议 仲裁 税收协定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王菊
在1998年的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我国涉外仲裁的监督机制成为学者们研究讨论的论题之一。本文针对学者们的争论焦点,提出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1)法院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实施统一监督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仲裁监督机制的发展方向。(2)公正始终是法院对仲裁监督的第一价值取向,但追求公正不一定要实行双重监督。(3)法院对涉外仲裁应仅限于程序监督。(4)公共政策监督有其独立的特点,既非实体监督,又非程序监督。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江梅 向鸿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从1987年《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颁布实施,迄今已恢复了近20年。劳动争议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处理劳资矛盾的形式,在近20年的发展中为规范企业管理,化解劳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民事诉讼相比,劳动仲裁还存在着一些制度盲点,影响和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陈默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且纠纷的内容日益复杂。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要求越来越严格,现有的工作力量(包括人、财、物)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邹丽梅 杨薇
针对我国竞技体育纠纷,目前体育行业内部解决和诉讼解决两种方式均存在弊端,内部裁决的公正性易遭质疑,裁决标准不统一,而诉讼方式成本高耗时长、法官缺乏专业性知识。竞技体育仲裁具有独立性、强制性和准司法性,建立竞技体育仲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设立竞技体育仲裁机构、确定人员组成、明确受理范围、仲裁程序,并建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以保证竞技体育仲裁的效力和执行。
关键词:
竞技体育 仲裁制度 建立
[期刊] 上海经济研究
[作者]
姚学进 朱爱民 陈铁龙
体育关系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竞技关系,经济因素的介入使其不断复杂化。竞技体育领域的纠纷不断涌现,能否公正、高效地解决这些纠纷已经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产业是否能健康发展。体育仲裁是解决竞技体育纠纷的最通常的方式,对体育仲裁进行研究对我国竞技体育纠纷的解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笔者将从体育仲裁的概念、现状入手,分析我国构建体育仲裁制度的意义,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对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仲裁优势 立法建议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张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较全面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已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为公正、及时地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又一个法律保障。 《仲裁法》与我国以往曾有的一些有关仲裁的零散的法规、条例相比,更加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突出地表现在它确立了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汤霞
传统的涉外认定标准已无法满足自贸区仲裁的新要求,我国司法实践对这一认定标准进行了有益补充。我国法院在涉自贸区仲裁案件中对涉外性的认定仍以传统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标准为依据,对《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中"其他情形"的解释也是在三要素范围内进行,具体表现在:主体范围的扩大、履行客体内涵的扩充、法律事实认定时间的延长。我国当前仲裁制度和立法还有待完善,过于宽泛的认定标准可能冲击我国的本土仲裁制度,应对涉外认定标准进行适当限制。法官应甄别当事方人为制造的"虚假涉外"情形,在认定涉外时系争民商事关系要与外国有实
关键词:
自贸区 仲裁 涉外性 限制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闵森
中国涉外仲裁业务的特点及效力闵森(外经贸部国际经济合作研究所)伴随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不断增加,我国涉外仲裁业务得到空前发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于同日以国家主席令的...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黄秋娜
反悔权是主要发达国家都确认的消费者权利,在我国也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与制度需求。一方面,随着我国电视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新兴销售手段的出现,消费者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还不完善,难以有效保护消费者。因此,反悔权制度的确立能使消费者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从而避免利益受到损害。但是,反悔权需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其行使方式、时间等都有限制。
关键词:
消费者 反悔权 构建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张圣翠 傅志军
临时仲裁在境外长期是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手段并为一些国家或地区带来了重要的外汇收入,该种仲裁在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运用得尤为普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底发布的承认涉自贸区临时仲裁的司法意见无疑是新中国仲裁法制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进步。然而,该司法意见中的三个术语表述不仅非常模糊而且对临时仲裁其他事项也无任何规定,为此,我国人大常委会应授权地方直辖市、省或自治区级人大或其常委会进一步对涉自贸区临时仲裁的仲裁地、仲裁员、仲裁规则及临时仲裁庭发布保全措施和临时仲裁裁决撤销等事项作出细化的创新规定。其中的创新模式应是按境外惯例采用与机构仲裁制度混合规定的模式,且不宜完全参照《示范法》模式,而应在博采境外仲裁制定法特别是非常有仲裁吸引力的国家或地区规定之众长的基础上创新出更优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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