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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邓张伟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登记机构将有关不动产物权事项记载于专设的登记薄,向公众公示权利状况,并成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目前我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正在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应首先注重登记行为的性质和效力的统一与兼容。如果将登记行为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会与《物权法》的规定产生冲突,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司法行为 行政行为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对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将其视为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物权法》虽然确认了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但未涉及到登记行为的性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也仍然没有解决登记行为的性质问题。然而现实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许多因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对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将其视为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物权法》虽然确认了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但未涉及到登记行为的性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也仍然没有解决登记行为的性质问题。然而现实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许多因
[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吴玉凤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不动产租赁制度规定的十分简单、粗糙,导致在不动产租赁中权利冲突现象严重,从而严重影响了对不动产的利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解决不动产租赁中权利冲突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不动产租赁 权利冲突 不动产登记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张坤宁
我国自2007年颁布《物权法》开始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但从当前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同管理部门之间仍然采取分散登记的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这种方式已严重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为了为群众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贯彻落实物权法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已成为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迫切需要。为此,文章论述了当前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分析了当前分散登记方式的弊端以及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建议,以便为相关部门提供借鉴。
关键词:
物权法 不动产 统一登记 建议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夏月星
关于不动产登记效力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出现的问题表现为其效力不统一。按照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 ,不动产民事立法应规定登记的效力 ,原则上应坚持登记要件主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 6条规定 :“买卖双方自愿 ,并立有契约 ,买方已交付了房款 ,又没有其他违约行为 ,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 ,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 ,但应办房屋买卖手续。”这一规定补充是合理的。制定中的物权法应采纳这一规定。
关键词:
物权 登记 制度 效力
[期刊] 城市问题
[作者]
张明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簿公示制度的论述,分析了不动产登记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载体,发挥着实现物权公示的重要功能;指出了我国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与登记簿公示原则相违背的缺陷;阐明了登记簿的公示在实现登记公信力和风险警示两方面的意义。
关键词: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簿 公示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周江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颁布第656号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公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转而进入正式落实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谭峻
研究目的:探索世界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范式,探讨适合中国大陆国情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研究方法:文献资料分析法,归纳总结法。研究结果:中国大陆民法学界的共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登记,并以登记发生效力。研究结论:中国大陆不动产物权登记属权利登记制,同时也汲取了托伦斯登记制的优点;不动产登记具有决定因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善意保护的效力、风险警示的效力。
关键词:
土地制度 不动产 物权 登记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翟国徽
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是否应该建立法定公证制度,理论及实务界存在争议。笔者研究认为,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公证提供了更大空间,但判定是否需要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构建法定公证制度,需要我们找准理论和实务的切合点,通过深入把握公证行业现实状况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实需要出发,审慎作出判定。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荣幸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交易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物权法》第20条规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行使程序、效力的产生及失效等进行了分析,并就其不完善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不动产预告登记 《物权法》 不动产交易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王亦白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和社会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价值所在。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功能,在不同语境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它可以产生多种影响。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属性应当定位为"私法为体、公法为用",在此基础上,其制度功能亦应具有双重性。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体功能是私法效用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家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法学界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功能的描述涵盖的范围较广,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张颖
问题甲公司欲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该土地使用权已于5日前被丙公司申请了异议登记。乙公司在权衡利弊后仍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其办理转移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余振国 吴次芳
我国不动产登记责任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登记职员队伍素质建设还很落后,没有建立明确的登记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因而造成登记质量不高、登记的公信力很低。为此,在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实行严格的职业资质准入及职级升降考核制度,登记责任追究及其赔偿制度。登记职业资质准入和职级升降考核制度的实现路径是建立低成本的不动产登记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制度和四个级别的登记师升降考核评定制度;责任追究内容是追究登记错失者及其领导者的行政、法律和登记损害赔偿责任,其实行路径是建立赔偿基金、投保登记责任险和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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