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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翁武耀  
抵扣权范围主要研究符合什么条件的进项税才可以抵扣这一基础理论问题。为了确保增值税中性原则和作为一种仅对私人消费征收的税的属性以及维护纳税人权益,需要避免对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进项税抵扣权进行任何限制。根据对基于征税交易目的的使用这一抵扣必要条件的解释,增值税抵扣权实施应具有立即性、完整性和全面性的特征。当纳税人同时从事征税、免税或不征税交易时,需要根据(预)比例抵扣制度来实施相关的抵扣权。对于一些通常以最终消费为目的使用的货物或服务,抵扣权可以直接限制,但是构成企业自有活动客体的除外。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董其文  董其俊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在东北地区试点运行之后,2007年7月1日开始推广到中部地区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肩负着国家实施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发展战略与探索完善增值税制之路的双重任务,其终极目标就是构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便更好地发挥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翁武耀  
抵扣权是增值税纳税人的一项核心权利。我国未来的增值税立法需要引入"抵扣权"的概念,并对抵扣权何时产生进行规定,以填补现有规则上的空白。根据增值税中性原则和立即抵扣的要求,抵扣权应当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具有"可征收性"时,即在该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刻产生,以最大限度兼顾作为经营者的卖方、买方和政府三方的利益。抵扣权产生规则的引入不会对现有的增值税征管秩序造成冲击,相反,抵扣权概念确立后,增值税可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国库利益维护和纳税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马广明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是试点范围内的企业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相关政策,结合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制度,探讨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3种较为实用和操作性较强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叶姗  
增值税转型完成后,调整征税范围成为下一轮增值税制改革的重点。制定一部基于普遍性征税范围的增值税法,不仅理论上是必要的,而且实践中是可行的。在不同行业分别设置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分税制改革确立的选择性征收思路,有利有弊。基于普遍性征税范围的增值税法体系之构造,核心在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商品与劳务两分基础上的复合税率结构及税额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起征点、零税率与免税税目等减免范围,有助于实现增值税公平分配利益的价值,但允许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唐龙海  高双喜  
煤炭生产企业属于自然资源开采行业,其产品成本构成存在特殊性,使得煤炭增值税负很高,仅次于烟草行业位列第二。一方面,生产中大量投入不能取得扣税发票,存在技术型重复征税;另一方面,在取得的扣税发票当中,很多也不能纳入抵扣范围,存在类型差异型重复征税。扩大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消除重复征税,需对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增值额进行实质课税,这对实施结构性减税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周凤珍  武玲玲  
社会保险缴费是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重要组成,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供了条件。本文主要分析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多元意义及可行性,并得出了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以后,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结论。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周凤珍  武玲玲  
社会保险缴费是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重要组成,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供了条件。本文主要分析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多元意义及可行性,并得出了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以后,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结论。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陈荣  郜树智  
文章通过比较分析,认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理论上是较理想的一种类型,但未必符合现实;生产型增值税虽不是理想类型,却是我国当前最为现实可行的。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可视为增值税改革的长期目标,而近期仍应维持生产型增值税格局。对于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从近期看,可考虑将交通运输业纳入征税范围;从长期看,应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纳入征税范围。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姜明耀  
从税制原理上看,增值税征收范围应覆盖所有商品和劳务。然而,出于公平、技术、成本等原因,开征增值税的国家普遍对部分商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EU、OECD国家的增值税实践为其他各国的增值税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在借鉴这些国家的成熟经验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议我国未来增值税征收范围与免税范围的总体目标为覆盖所有商品和劳务并尽量减少免税项目。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陈锋  
本文通过对国际上实施增值税国家的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比较分析 ,指出我国现行增值税在征税范围上存在的对于农业和劳务处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借鉴外国增值税转型经验改革我国增值税制在征税范围上的规定 ,以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熊嵘  
近十年的税收实践表明,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课税范围选择违反了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的基本原则,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我国入世后经济的稳定发展。在简述我国现行增值税课税范围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具体的改革途径入手,着重阐述作者对中国增值税的课税范围进行改革的一系列建议,包括如何把握增值税课税范围重新选择的尺度、课税范围变革的步骤等,并对其中一些颇有研究价值的细节问题进行尝试性的探讨。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金霞  
增值税转型以后,我国增值税制仍存在征收范围不规范、征收链条不完整等问题,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分三步达到对生产、销售的所有领域征收增值税的目标,同时,应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权,积极稳妥地进行税务机构改革,保证增值税扩围顺利进行。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建平  
税款抵扣机制是增值税区别于其他货物劳务税税种的最本质特征。强化增值税抵扣机制可以增强税收聚财职能,有效实现增值税中性原则并确保税收公平,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运行的反映、监督职能,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增值税负担。我国增值税的抵扣机制日益强化,但税款抵扣的不够彻底导致抵扣链条的脱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简易征税、差额征税等办法的存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比重偏大等因素制约了增值税抵扣机制的运行实效。应从两个维度、四个路径强化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拓展抵扣深度,使抵扣链条更加牢固;通过扩大适用抵扣机制的纳税人广度,强化抵扣机制的运行实效。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刘尚希  孙复兴  
中国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中长期选择*刘尚希孙复兴一、简要回顾:中国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变化及其经验教训1.1979年引进试点,1984年成为正式税种为适应工业改组和调整生产结构的要求,配合分配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形势,1979年下半年,我国在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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