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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袁乐平  余绍山  姚壮龙  
在传统的基金治理结构中,基金管理人大多采用经理型模式,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的发生难以避免。对基民与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理合同进行优化,重激励、轻约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要消除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必须实现基金管理人从经理型向股东型的彻底转变,将基民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由传统的基金运行模式中的股东与经理的关系改造为优先股东与普通股东的关系。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化转型,相对于经理型基金管理人而言,至少有两大功能:对基金管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矫治功能;对基金管理人能力的甄别功能。
[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作者] 赵吟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兼顾各方主体利益,明确破产管理人作为适格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有助于彰显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在破产债权总额小于未缴、抽逃出资数额的情形中,管理人以债权总额追收股东出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未缴足额出资的股权,应以受让人为追收出资的确定对象,以原股东为限定条件下承担出资担保责任的连带主体。同时参考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路径,认定符合违法性要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受让人的出资责任。相应地,需修订破产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构建配套制度。
[期刊] 当代经济科学  [作者] 郝晓彤  陈琦伟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股份制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激励问题构成了现代企业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由于契约双方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代理问题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管理人持股设计了一种激励机制来解决代理问题。大量事实证明了其有效性。在目前我国进行的管理人持股探索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了国企管理人持股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弱相关性。为了改变现有状况,必须在管理人持股内部机制的健全和外部环境的完善等方面作更多的努力。
[期刊] 会计研究  [作者] 朱红军  
本文分析了经营业绩在控股股东变更与高级管理人员更换之间关系中的作用。通过统计检验发现 ,高管人员的更换与控股股东的更换密切相关 ,但是不同经营业绩水平的公司在更换高管人员上有很大的差异 ,具体表现为经营业绩低劣的公司更容易更换高管人员。然而大股东的更换以及高管人员的更换并没有根本上改变公司的经营业绩 ,仅给企业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盈余管理。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张雪梅   张泽南   刘洁  
当前,数字化概念正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数字化转型信息可能成为企业市值管理的手段。本文以2007—2019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境下,数字化转型信息披露的操纵行为。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企业会在年报中披露更多的数字化转型信息。控制权转移风险越大,即在股价下跌、融资约束、业绩压力的情况下,该现象越明显。异质性分析发现,市场热度越高、信息环境越差,企业越有可能披露数字化转型信息进行市值管理。进一步分析发现,数字化转型信息披露会带来资本市场的正向反应,产生股价提升效应;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司披露数字化转型信息的同时并未相应增加长期投资。研究为监管部门防范治理概念炒作乱象,规范股权质押后的信息披露行为,降低金融风险,提供经验证据。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赵纲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同时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债权人在何种情况下可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于第六部分就股东对债权人的直接责任问题加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揭开公司面纱即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滥用公司人格是导致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黄润华  邱鹭风  
勿庸置疑,面对公司大股东对其权利的滥用,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这是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必须重视的问题。但在公司法的立法改革和司法实践中,在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某些方面似乎走过了头。换言之,对少数股东的保护在某些方面超越了合理的界限,有可能导致少数股东的权利滥用,损害公司自治原则。如何在各方主体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合理边界,应该是公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
[期刊] 开放导报  [作者] 滕莉莉  岳桂宁  
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欧美国家对投资基金管理者不当行为的法律约束,比证券市场的对等交易更为严格。中国基金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契约精神缺失、经济主体对政府信用过度依赖、法律监管不完善等问题,达不到履行信托责任的基本要求。因此,除了依靠法律对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进行约束,还要利用出资人对自身利益保护的内在要求,在法律层面对适当的基金治理结构进行规制,减少不完全契约的不确定性。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孙树光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因并不存在硬性的市场准入机制,导致在其非法集资行为时面临非法性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认定中的体系性缺位和构罪逻辑悖论。通过剖析当前的法律规制体系和司法实践思路,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行为在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层面质的无差别性,对该特征的把握仅构成非法集资刑事犯罪的形式判断层面,非认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构成犯罪的充要条件。进而引入对扰乱金融秩序的类型化结构特征的描述,为非法集资行为开辟出罪通道,将一部分实质为投资风险现实化的金融投资行政违法行为剥离出犯罪圈,形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犯罪的实质判断标准,以期进一步明晰非法集资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点,使得在金融自由和金融犯罪之间达致刑事法治所要求的良性平衡。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刘仁海  李舒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公司债权人对当事人股东的代位权。公司债权人对当事人股东的代位权有两点特殊之处:一是代位权的客体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这一要件无需公司债权人单独举证证明。公司债权人对当事人股东的代位权应当优先适用。债权人对当事人股东的代位权也存在两点不足:公司债权人代位权条款与公司人格否认条款的冲突;"不入库"规则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矛盾。针对这种情况,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予以应对:一方面,明确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举证情况就上述条款择一行使;另一方面,将"入库"规则引入公司法领域。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孙烽  苏舟  
本文一方面将股东价值管理理念融入国有控股公司的投资运营中,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以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为导向的投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揭示出国有控股公司投资项目股东价值驱动要素,为基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的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决策支持。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陈泽艺   黄玉清  
在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探索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对企业资源配置优化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广泛存在的连锁股东网络深刻地影响着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连锁股东能否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值得关注。以2013—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连锁股东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的研究发现,连锁股东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了协同效应,助力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机制检验结果表明,连锁股东在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筹集资金、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协同效应,提升了数字化转型能力,进而推动了企业的加速转型。进一步地,连锁股东对国有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作用更强。此外,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推动企业成长,提升了企业绩效。基于上述结论,建议合理地引入连锁股东、充分挖掘股东网络的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童元松  
文章选取至2017年第3季度末我国成立了三年以上的股票型基金样本784个,运用Stata12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基金规模、管理人股权结构等对基金业绩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股票型基金业绩存在明显差异,增强指数型、偏股混合型基金能战胜市场平均水平,而偏债混合型基金业绩明显偏低;股票型基金规模与其业绩正相关;基金管理人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基金业绩的相关性为一负一正,第一大股东为券商或信托公司对基金业绩有负面影响,基金管理人合资对基金业绩有正面影响;基金或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越长,基金业绩越高。投资者要立足长线,比较股票型基金的具体类型、时长及中长期业绩;基金管理人要优化股权结构,引入中外战略投资者,借网络营销扩大基金规模;基金监管者应当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股权结构变化和业绩持续较差的基金。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王辉   宁炜   陈旭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第三方数字化平台在基金营销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这一数字化变革是否增益基民仍有待检验。本文手工收集整理基金代销机构数据,从基金管理人角度分析数字化平台营销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研究发现:(1)借助数字化平台的营销活动会显著降低以基金内部收益率为量化指标的投资者利益。以基金选择代表性数字化代销机构作为准自然实验缓解内生性偏误后,结果依然稳健;(2)微观机制分析表明,相较于传统营销,数字化平台营销可显著扩大与薪酬高度挂钩的基金规模,且这类营销资源的投入也会对投研活动造成挤出效应,导致管理积极性下降,影响投资者利益;(3)从异质性影响看,数字化平台营销对非凸显基金具有监督作用,可提升这类基金的管理积极性以及投资者利益。本文为理解数字经济变革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视角,并为公募基金市场推动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黄谦  
本文以2002-2003年沪市A股为研究样本,得用截面的Jones模型来分析在中国上市公司与经理人持股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联性,研究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关系成正相关,而经理人持股与盈余管理没有显著性关系,说明我国目前股权结构高度集中的不合理,建议实现多元化股权结构,使之达到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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