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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作者]
沃中东,杨文英,张莉
医疗保险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基本原则应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正体现了这点。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规定: “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实践中,我国的医疗保险活动基本是以这些原则为指导的。但医疗保险作为保险种类之一,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孙蓉
保险合同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出现的一些值得十分关注的问题 ,直接影响到我国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应考虑入世背景、国情及保险的特点 ,修订如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形式、条款解释原则、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无效保险合同的确认及其处理、自杀条款、代位求偿权、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不可抗辩条款等保险合同法律规范内容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李理
随着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在我国的推行,将出现一种新类型的责任保险合同。受强制机动车保险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这一立法目的的影响,该种合同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利 许崇苗
对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在法律性质上究竟是保险还是保证,在理论界争议颇大。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虽然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保证保险,但并没有对保证保险进行定义。本文从界定保证保险的内涵出发,在剖析目前存在的错误观点的基础上,论述了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进而提出了合理构建保证保险法律关系的总体设想,并力争澄清保证保险合同的独立性、法律适用以及与合作协议和保证担保的关系等理论问题,以期为汽车消费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和我国今后保证保险业务的重新开展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
保证保险 保险合同 法律适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侯江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保险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保障作用 ,与此同时 ,保险合同纠纷 ,也日渐增多 ,除客观原因外 ,对保险合同特性的认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保险合同的保障性、补偿性与给付性、附合性、射性和最大诚信性等方面 ,已不同于一般经贸合同的含义 ,而是扬弃后的新产物。认识这些特性及其在工作中的意义 ,对促进保险事业发展 ,完善保险法律制度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保险合同 法律特征 保险人 被保险人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熊瑞玉 王龙
保险是投保人按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期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保险人在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不可预料或不可抗拒之事故时,对投保人或受益人进行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以保障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权益。保险在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任何保险法律关系的发生,都必须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保险合同是发生保险法律关系的前提,无保险合同,保险法律关系就无法成立。保险合同是当事
[期刊]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姜南
在结构——功能论的分析框架下,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效果应当以矫正投保方违约或者客观情事变化所破坏的平衡为指导,去除投保方多获取的利益,对保险人的合理利益受损提供救济。溯及力有无的确定是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效果的关键。保险合同的类型、保险当事人利益的维护、投保方过错的可归责性以及过错程度是对我国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溯及力进行类型化构建的判断因素。
关键词:
保险合同 法定解除 溯及力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偶见
一、现行保险合同法律特征的有关理论主张简介 教科书为成熟理论或通说的记载。 陈继儒、李继熊编著《保险概论》提出保险合同法律特征为:(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2)保险合同是承诺合同;(3)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5)保险合同是诚意合同。 庄咏文主编《保险法教程》提出保险合同法律特征为:(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2)保险合同是补偿性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作者]
邱晓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医疗保险市场也将应运而生。目前,从全国的情况看,不论是医疗保险已经立法的珠海市、海南省,还是尚未立法的深圳、上海等地,其医疗保险的规范与管理都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因此,怎样培育医疗保险市场,通过法定或约定管理缓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然而,医疗保险合同作为约定管理的主要形式将在医疗保险市场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仅就医疗保险合同的形式与主要内容谈谈笔者的认识,与同行探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建中
保险业是金融行业 ,同时也是服务行业 ,而服务业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在可能的范围内找到让客户满意的方式 ,理赔服务是保险业各项服务的核心 ,特别是面对理赔案件愈来愈多的健康保险 ,就其理赔服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如何把握好商业医疗保险理赔服务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是做到保险公司与客户双赢的关键。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王宏 庄伟
再保险合同不是合伙合同,而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再保险合同必须以原保险的存在为前提,再保险合同的赔偿责任受原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和条件约束;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范围以原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中的责任范围为前提和限度;再保险合同的标的不是财产标的,而是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补偿。
关键词:
再保险合同 法律性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季钰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 ,需要对合同加以解释 ,以确认合同的真实意思。为了避免纠纷 ,在保险活动或司法实践过程中 ,应遵循如下解释原则 :客观标准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 ;普通词意原则 ;尊重保险惯例原则 ;效力优先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及不利解释原则。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作者]
张正明
为了做好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工作,镇江市根据国家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参保人员特殊医疗。实践证明,此办法是行之有效的。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可以通过调整加以完善。
关键词:
医疗保险 特殊医疗费用 管理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黄韬
在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中,关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主体的法律制度适用《海商法》的特别规定,但关于保险利益的法律制度则出自《保险法》的一般规定,这就导致了法律制度与现实经济交易之间产生了严重的脱节现象。新近修订的《保险法》因为对保险利益在时间效力上的重构而可望对现实海上货物保险的实践产生积极影响。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黄雅芳
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对于有着特别市场目标的绿色金融市场而言更是如此。中介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看门人",是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角色。绿色金融市场对发行人"绿色身份"、资金投向的特别要求,需要中介机构承担额外的职能,进而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关键词:
绿色金融 中介机构 社会责任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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