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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农村观察  [作者] 邢涛  
本文基于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阐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基本原理,构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双层认定标准。研究发现: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认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条款和绝大多数地方政策均规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应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少数地方政策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不妥。家庭是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最小认定单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的规范要求。应当构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双层认定标准,即先确认家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再判断家庭是否实现宅基地权益。符合双层标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方可被认定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
[期刊]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作者] 易文彬   孙秀香   邱俊柯   尹奇  
[目的]将宅基地资格权取得主体有条件的拓展至集体成员外以带动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方法]文章以4省5县(市)40个试点村为研究对象,运用定性比较分析法,探究宅基地资格权“外延”效果的影响因素与提升路径。[结果]宅基地资格权“外延”的良好实践效果并非由某单一条件决定,而是多因素相互的结果;非本集体成员投资参与是提高“外延”实践探索效果的关键,而财政扶持、村民接纳等则是重要的辅助条件;从提升路径看,政策资本驱动、社会力量驱动和政社民协同驱动三重赋能路径能够促进试点实践的广度与深度。[结论]基于良好的“外延”效果,进一步提出“慎稳推进”放宽宅基地资格权、“风险防范”约束宅基地资格权“外延”权能、“投资到点”发挥资本下乡作用和“深度参与”激活农民主体力量的对策建议。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陈基伟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宅基地的身份属性和居住保障属性落实到新设的宅基地资格权上,资格权成为"三权分置"逻辑关系和有效运行的关键纽带。因此,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方式,对深入和系统研究宅基地"三权分置"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田逸飘  廖望科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激活农村发展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农村外部环境改善与内部需求变化推动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车轮转动,在此过程中,改革的诱因虽一再更替,但与宅基地改革相关的主体性要素却始终未变。新时期,厘清宅基地相关性主体关系是科学、协调和可持续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本文从宅基地的相关主体性要素出发,基于主体性关系变化阐释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在逻辑与溢出效应,并为制度改革提供了突破方向。研究表明"因人成户,因户需宅"的关系构成了宅基地使用的系统稳态,"人""户""宅"的关系变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宅基地制度改革。因此不同地区实施"三权分置"应当根据"人""户""宅"关系变化而产生的不同问题,因地适宜的施行改革方案。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陈正强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利用粗放的现象一直较为严重——“一户多宅”,用地大大超过规定标准,农民居住环境脏、乱、差。据测算,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5亿亩,用地规模十分庞大。另据调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这1平方公里土地上需安置农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怎样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都是农民的财产。在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的过程中,就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关注农民的切身利益,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治的办法来。陈正强同志的这篇文章,对开展农村宅基整治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可以给我们不少启发。??????...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陈基伟  徐小峰  章晓曼  
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围绕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同权益种类,各地开展了一些实践探索。基于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践,对宅基地多元利用的模式进行分析,很有必要。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多元利用的主要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郭庆珠  
在现代社会福利国家的理念及背景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对农村宅基地空中使用权进行限制,根据我国立法和实践这种限制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限制的法律规制有共通性,但在确定是否补偿时会有所不同。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张力  王年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化"变化的深度与广度传达来自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目的性规制,反过来,也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变迁传递来自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探索的有益经验。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农村居住户",它是集体成员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组成,并对农村宅基地形成稳定的居住利益依赖的集合体。为实现制度功能,宅基地资格权在法律上的权能应包含宅基地分配权、管理权、收益权与救济权。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汤浩  刘旦  
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我国的宅基地流转制度,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诸培新  曲福田  孙卫东  
研究目的:分析现行的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对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与公平性的制度绩效。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制度导致了农村宅基地超标利用、居民点布局分散和村容村貌差,存在严重的宅基地利用效率损失;同时在城乡居民市场主体地位、城乡土地产权地位、农民土地权益等方面也存在严重的不公平性。研究结论:基于对农村宅基地流转公平与效率的改进出发,取消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允许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并严格管理农村宅基地。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刘芙  李月朦  吕中伟  边恕  
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与使用权的由来、国家征用流转、企业或个人流转和用益物权方面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取向。从观念障碍、缺乏法律程序性保障和法律逻辑障碍来剖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难点。从赋予农村宅基地以完整用益物权权能、拓展使用权流转主体范围、完善流转方式、确立期限及有偿流转使用方面,探讨了完善该项制度的对策。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刘庆  关欣  张凤荣  何长元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国有土地已经大量地进入市场,土地资产的职能得到不断地强化;而在农村,农民热衷的宅基地流转(尽管能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还在讨论之中)却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其流转已成为必然的事实。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宅基地与承包地之间的异同,提出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有偿流转的相关对策。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王守军  杨明洪  
重庆在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探索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票交易,不仅巧妙地绕开了农村宅基地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的法律问题,而且通过激励相容的市场机制,实现了远郊农村宅基地与城镇建设用地之间潜在的供需关系,对于解决我国农村宅基地空置等低效率使用问题、打破城镇发展普遍遭遇的土地资源瓶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是,交易中的市场机制会促使要素流向城镇、土地向大城市集中的"马太效应",而且还存在价格可操纵、政府无意创租、无法真正释放农村土地资源等问题,政府需要从统筹城乡的高度,对市场作用进行矫正。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王淑娟  王福香  
结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规定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提出在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下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文章认为开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是大势所趋,符合当前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态势,并就当前房地一体主义模式下的宅基地使用权附随房屋流转困境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刘琪   付雪冉   卢皓全   吴瑶瑶  
综合研究农村宅基地制度发展历程,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仍存在着实际价值;“三权分置”政策法规的引入,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受到了重视,但目前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是否必须分开、立法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规定模糊,和理论界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法、流转开放程度看法尚未统一。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土地利用程度普遍不高,法外无序和隐形市场仍然存在。除了破除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对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外,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相关法律,实行登记确权制度、完善退出机制是明确宅基地权属的关键举措,以法律规范交易市场主体和行为,科学设立流转形式是减少基层纠纷的重要手段;政府、村组织和成员合理参与利益分配、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和管理职责是稳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秩序的重点内容。应当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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