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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李莹  
对信赖利益的保护是诚信原则的要求并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现代各国无论英美法系国家或大陆法系国家均普遍承认信赖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但我国学者对信赖利益及其损害赔偿认识不一,众说纷纭。因此,对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根据、范围及限制规则进行论述,以求合理界定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是很有必要的。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朱世文  
传统上,学术界对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持否定态度,本文对否定说的主要理由进行反思后提出:人格不会商品化;不能由惩罚性赔偿替代;精神损害发生可预见;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并在对其他国家(地区)立法、学说及相关判例的考察中,论证了违约责任中应有精神损害赔偿。
[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斯晓健  
我国合同法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处理的规定只有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依照上述规定,合同无效将产生三种法律后果(责任):①返还财产;②赔偿损失;③没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追缴财产)。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蔡笑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医疗赔偿纠纷不断涌现,患者法制意识的提高,而我国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相对不完备,致使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不少疑难与困惑。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本文拟对医疗赔偿纠纷中涉及损害责任的认定、举证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请求权等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尤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重要制度,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有着重大的意义。环境损害包括因环境污染或破坏导致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以及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但是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的救济,缺失对生态环境的救济。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同于传统的民事责任,不能纳入《侵权责任法》,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如赔偿主体范围小、赔偿程序不明晰、赔偿评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只有扩大赔偿主体、明确磋商与诉讼的衔接、完善赔偿评估制度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综合性法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杜珍媛  
转基因生物损害主要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其与传统环境损害具有显著区别,具有广泛性、持续性、潜在性、缓慢性、多元参与性等特征,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的制度的建立是整个立法的保障,而我国在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制度上的研究和立法都比较薄弱,尚达不到对转基因生物损害进行充分救济的水平。有必要对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的基本问题如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法律框架的完善展开研究,并顺应国际转基因生物损失赔偿国际立法的情势,确立财政担保规则,建立与《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相衔接制度。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潘林伟  
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侵权行为较传统侵权而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普遍性。其结果不仅损害了个体的权益,还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现有侵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不能很好地实现对受损社会利益的救济和补偿,也不能很好地控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从宏观控制的角度出发,通过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和社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降低环境侵权的发生,实现社会环境利益。
[期刊] 经济经纬  [作者] 孙宏涛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董事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对象仅限于公司而不包括公司的利益相关主体。但是随着利益相关主体理论的兴起,为了保护股东、债权人、公司雇员、公司客户、公司竞争对手、消费者,甚至一般社区公众等利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完善董事对上述主体的损害赔偿责任。
[期刊] 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于华江  杨成  
农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有无过错和过错两种立法例。一国农业发展水平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确定农产品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主要影响因素。以罗斯科·庞德的利益衡量理论对农产品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利益衡量,我国农产品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必要和可行的。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付浩  
损害赔偿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当事人在对方违约时可采用的重要补救手段,也是世界各国合同法和买卖法均承认的一种救济方法。但各国国内立法对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这一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即使是同属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在这一问题上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确定计算损害赔偿的标准时常常会遇到法律适用的困难,产生法律冲突。 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统一世界各国国
[期刊]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作者] 王芳  
在著作权损害赔偿额确定问题上,ACTA的规定与TRIPS协定相比更为全面、细致,执法标准也更加严厉。其主要内容分为4个层面:三层方法(权利持有人的损失、侵权利润、替代方法)和一个范围(各项费用)。在具体适用上,主要体现如下特征:全面赔偿和附加威慑、各计算方法的平行适用、向权利人利益保护倾斜。鉴于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加入ACTA,但该协议的相关规定也并非对我国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我国对此不能一味排斥,而应该辩证看待其利弊,根据我国国情有鉴别地取舍。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程诗莉  
随着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侵权问题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导致传统民事赔偿的不足,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符合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也能给受害人充分的救济。结合各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在我国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环境自然保险制度,建立财务保证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王斐  朱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由国家政策由上而下强力推动产生,而非司法实践倒逼的结果。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创设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虽然在我国已经实施八年,但其适用范围仍然没有被学界和实务界厘清。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名无实”,规范手段和立法目的之间有矛盾。作为主要制度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生态系统功能损失或自然生物因素的不利改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民事赔偿诉讼只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运用该制度的有限功能,充分发挥该制度保护权利人财产权益、维护司法秩序的设计功能。该类诉讼制度的赔偿范围仅限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人身损害或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相关的财产利益损害。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李慧  
从比较视域本文考察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及地区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及地区均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尽管立法有宽严,但判例突破已成为一种不可扭转的强大趋势。英美法以不断出现的司法判例为动因,以"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可预见性"及"明显后果"等为限制条件,把握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尺度,再到逐步扩大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使之类型化,从而明确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大陆法主要是通过扩大法条解释、变通救济理念予以救济,或通过增设法律条文进行规定,满足现实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需求,这些均可作为我国构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实基础。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段卫华  王强  
在因产品缺陷而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案件频发的今天,必须强化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以充分体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予以切实保护的立法目的。我国产品责任法应当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建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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