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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贾林青  贾辰歌  
受益人介入商业保险活动,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之保障作用的适用效果和适用方向。因此,保险立法设计受益人制度的科学水平就关乎保险制度应有的社会功能是否得以发挥。分析我国《保险法》有关保险受益人的法律规则,因存在诸多法律疏漏而需要进行修改,达到完善受益人制度而适应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为此,本文就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和适用范围进行研究,发表个人看法。其中,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指定问题,笔者认为,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权惟有被保险人才能享有,这决定于保险合同的适用目标、法理基础和保险实务。而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适用范围,笔者认为,应当将保险受益人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财产保险领域,用以适应保险实务的发展需要,理由是保险受...
[期刊] 经济经纬  [作者] 杜颖  
通过对我国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 ,指出保险法在受益人的指定和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规定存在法律漏洞 ,并对该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见解。分析中针对国情现实 ,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规定 ,以期保险法的完善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张宏彦  
受益人是保险理论与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术语,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作了初步规定。但是,相对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与受益人相关的理论准备、还是立法司法都显得不足,致使保险理论与保险实践产生一些不协调的问题。本文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实践工作出发,尝试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作些探讨,对现行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梁鹏  
受益人变更行为之性质,应为单方法律行为。在受益人变更的形式和生效问题上,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存在歧义。关于变更行为的形式,应采形式自由原则,遗嘱可以作为变更的形式。关于变更的生效时点,由于变更行为系属无须受领的意思表示,应自变更行为发出之时生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采取通知形式的,于通知到达保险人之前,不得以此对抗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变更行为效力待定,但被保险人未及同意已死亡时,应推定变更行为无效。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樊启荣  张晓萌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第2款对受益人指定不明的三种情形作出了相应解释,然其解释是否妥适则须进一步斟酌。在我国保险金遗产化的立法背景下,将"法定"的情形解释为"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实易造成法律逻辑上的混乱,故倘若释清保险金遗产化的疑义,宜解释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不明;对受益人仅指定身份关系的,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同一主体为标准而区分处理即非妥当,宜解释为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而无庸区分处理;而对受益人的指定包括姓名与身份关系的,认为未指定受益人亦非恰当,宜解释为以指定的姓名确定受益人。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熊海帆  
受益人能否以遗嘱方式指定和变更是人身保险理论与实践中一个十分典型的问题。本文从民商法律原则和中外法律制度之比较的层面对此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受益人可以遗嘱指定和变更的观点 ,并与《受益人不能在遗嘱中指定》一文的作者唐玮女士商榷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淑艳  何镕泽  
当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时,死亡的先后顺序对保险受益权的确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不应简单适用我国现行继承法上的共同死亡推定规则。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文针对此问题,通过具体分析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受益权与继承权之间的关系,讨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能确定先后时的死亡推定规则及其法律精神。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泉  
目前 ,寿险从业人员对于个人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规定关注较多 ,而法规对于团体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规定重视较少。但团体人身保险涉及的对象不仅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即企业法人 ) ,而且还包括了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职员 ,其牵涉面涵盖了两个法人主体和一个自然人主体。因此 ,为了更好地处理三方的利益 ,恰当地规定团体人身保险受益人显得尤为必要。
[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方晓栋  张振华  
在我国保险法现行框架体系中,受益人的适用范围被限定于人身保险之列,受益人制度只有在人身保险中才具有合法地位。财产保险能否适用受益人制度存在争议,财产保险中是否可以约定受益人成为各方关注点。为了顺应保险不断发展的趋势和需要,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逐步明确地承认了受益人在财产保险中的法律地位,表明了财产保险受益人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可行性。在信用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具有现实和理论的必要性。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廖兴佳  
一、保险金请求权的产生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是随着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同时产生的。因此,要了解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的产生,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在我国《保险法》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没有单独的规定,但根据...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梁鹏  
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仍生存的情况下,其关于受益人指定的意思表示应当予以尊重,法律不应强制剥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之受益人的受益权。于受益人兼为投保人时,除非受益人于订立保险合同时便有制造保险事故之故意,否则保险人仍应赔付,不过该受益人不得领取保险金。于保单中存在多个受益人,其中一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时,应由法官根据被保险人最初指定受益人之意图、受益人指定之状况、事故发生时法定继承人之状况、受益人指定后发生的其他情况等基础事实,推定被保险人处分丧权受益人之保险金份额的意图,进而决定该保险金份额之归属。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梁鹏  
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仍生存的情况下,其关于受益人指定的意思表示应当予以尊重,法律不应强制剥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之受益人的受益权。于受益人兼为投保人时,除非受益人于订立保险合同时便有制造保险事故之故意,否则保险人仍应赔付,不过该受益人不得领取保险金。于保单中存在多个受益人,其中一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时,应由法官根据被保险人最初指定受益人之意图、受益人指定之状况、事故发生时法定继承人之状况、受益人指定后发生的其他情况等基础事实,推定被保险人处分丧权受益人之保险金份额的意图,进而决定该保险金份额之归属。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书高  
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而享有的一种保险金请求权。从性质上讲 ,属于财产权、请求权和期待权。但是为了防止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发生 ,法律对受益权的产生及行使受益权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使其区别于一般的财产请求权。我国《保险法》对受益权的规范从整体上说是合理的 ,但随着保险实践的发展 ,也出现了很多立法时没能注意的问题 ,均急需法律修订时予以完善。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李娟  
对于受益人概念是否可以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做出了明确的否定。《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然而,在保险理论界,仍然有学者认为受益人概念可以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保险实务上也出现了投保人在财产保险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樊启荣  程芳  
文章针对我国《保险法》第65条有关"投保人、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之责的规定,对其妥当性提出质疑;主张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时保险人不得免责;投保人为第三人利益投保后杀害受益人时,保险人亦不得免责;仅当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后杀害被保险人的,保险人得以免责;并探讨了保险人不可免责情形之下保险金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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