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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吕岩  朱铭来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消除赌博行为、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等重要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惑和难题。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保险法》,其中对保险利益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本文将针对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和存在时点等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法理分析,并对保险利益原则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晓静  
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大量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保险利益的相关规定不能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保险利益不仅决定着保险合同的效力,更是决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损害发生、复保险、超额保险、保险合同利益转移等的重要因素。可以说,保险利益在保险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经济性保险利益提出之前,各种学说实际上认为保险利益是通过保险标的而表现出来的各种法律上的权利,也即法律上保险利益。法律上保险利益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缺陷,在理论上也不符合保险制度的本质。为了弥补其缺陷,采用经济性保险利益非常必要。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魏新宇  
本文从财产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适用入手,分析了财产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适用的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程正昕  
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它除具有经济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它自身的特点。保险合同遵循的四个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相区别的要素。四个原则是保险合同履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保证,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处理索赔的依据。 在这四个原则中,保险利益原则(也称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它是保险合同的效力条件。如果保险合同没有保险利益原则,其他三个原则就不能成立。无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投保的保险标的是生命、财产还是潜在的赔偿责任,他都必须同保险标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兰虹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原则作了规定 ,但仅是简单提及 ,且规定得较为原则。由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和合同的性质不同 ,必然使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存在差异性 ,忽视这种差异性 ,在保险实务中易引发保险合同纠纷 ,有违保险合同的公正 ,甚至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此 ,要根据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差异性 ,对《保险法》作必要的修改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李文中  
根据现行《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利益的规定,"奥运会社会治安巡逻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瑕疵的,即使对照《〈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该瑕疵仍然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姚新超  
在海上保险中,投保人同样必须遵守保险利益原则,但与其他险种相比,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问题更为复杂。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有助于我国海上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樊亚宁  
纵观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保险利益原则的创设和完善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然而,我国《保险法》有关这方面内容的不严密也使得无论是在司法实践还是在法学理论中对此都有着诸多的争议。本文拟对保险利益的基本理论问题作简要的介绍,着重对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作出评析并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辜胜阻  易文  
《保险法》修订将对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系统性的法律修订需要着重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从而规范保险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推进保险业市场化进程,完善保险监管体系,优化市场环境,防控市场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利  许崇苗  
近因原则是我国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险理赔的难点。尤其是对于既有责任免除情形又有保险事故(如地震)两种以上原因同时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在学术界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保险法没有对近因原则作出规定,造成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无所适从。本文在界定近因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民法上因果关系与近因原则的联系与区别,并结合具体的案例,详细阐述了近因原则在保险理赔中的具体把握和应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立法的具体建议,旨在指导保险和司法实践活动。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王敏  
我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存在着不足,给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实践中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保险立法和实务操作两方面强化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体现。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李满奎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功应对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暴露出一些缺陷。《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使得《失业保险条例》在法律适用上面临困境,对《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提出了要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失业保险金的确定标准、稳岗补贴以及领金期间的义务要求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建立失业保险金与缴费工资的挂钩机制,取消稳岗补贴作为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以及增加失业人员领金期间的求职报告义务等。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张芮侨  
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由此可见,保险利益的主体仅能为投保人,而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未进行说明,给理论界及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这一规定并没有认清保险利益设置的真正目的,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冲突,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寇建轶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是保险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根据保险合同标的物的不同 ,可以将保险利益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以及其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应当进一步明确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种类、时效变更等概念 ,进而更好地维护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关系人的利益。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焕文  
一、保险利益的重要性 在工业化文明发育得比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只要有保险法令都会规定: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便没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英国1774年寿险法》、《澳大利亚1984年保险合同法》、我国台湾省《保险法》,还是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第11条都有此规定,因为这是保险合同与赌博合同最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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