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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赵莹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面对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一个行政行为提出多种行政复议请求的新形势,行政复议决定应如何做到定纷止争的同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是对未来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更高一级的要求以及更现实的考虑。对于分析行政复议申请人真实诉求,并加以区分处理,也是新形势下财政部门复议机关面临的新考验。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赵莹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面对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一个行政行为提出多种行政复议请求的新形势,行政复议决定应如何做到定纷止争的同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是对未来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更高一级的要求以及更现实的考虑。对于分析行政复议申请人真实诉求,并加以区分处理,也是新形势下财政部门复议机关面临的新考验。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朱根民  
2019年3月21日,公民张某向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王某未经依法批准新建了两处房屋,涉嫌违法建设。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现场照片,并于2019年4月16日向A市自然资源局发函,请求对王某建设房屋的行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核实。A市自然资源局经核实,于2019年4月22日向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回函,认定王某建设房屋的行为未完成规划审批和规划验收程序,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A市自然资源局对举报事项涉嫌违法状态的事实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吴涤  
问题2018年1月,张某向G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关于《H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未经调整)的批复及图件"的政府信息。此后,G省国土资源厅书面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张某认为被申请人向其公开的批复及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韦薇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实践中财政部门已逐步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和数据汇总。如何在此新情况下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也成为财政部门需要注意的新问题。近期,财政部审结一起针对前述类型网站收集的数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反映出如何正确辨析相关政府信息的制作、保存机关的公开义务并依法做好答复的问题。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韦薇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实践中财政部门已逐步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和数据汇总。如何在此新情况下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也成为财政部门需要注意的新问题。近期,财政部审结一起针对前述类型网站收集的数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反映出如何正确辨析相关政府信息的制作、保存机关的公开义务并依法做好答复的问题。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周玥  
2020年7月14日,A村村民李某向B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省C市A村某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复及"一书四方案"。8月10日,B省自然资源厅作出"告知书"答复:"经C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调查,你所申请的地块涉及城市批次用地,建设用地批复对应的政府信息为《B省人民政府关于C市2017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xxx[2011]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批复"),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余凌云   董佳乐  
2023年《行政复议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即构建了以变更决定为核心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这一修改更加贴切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行政复议也能够进一步避免程序空转,真正发挥出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但是,抽象而出的规则面对复杂具体的个案,仍会存在诸多理解和适用上的不确定性,有必要对新法中的变更决定条款作出解释,进一步细化其实践运用。具体而言,在事证明确类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基于两种理由作出变更决定,一是适用依据正确,但是行政行为内容不适当,包括明显不当和一般意义上的“不适当”,以是否具有规则性条款或者裁量基准,建立双重审查标准体系;二是未正确适用依据,包括违法和不当适用依据的情形。在事证瑕疵类案件中,行政机关原则上适用变更决定,但事实认定过程对专业性要求高以及案件事实疑难复杂的情形,可以适用撤销决定。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吴涤  
2019年12月,某市A区城管执法局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自委")送达《案件协查通知单》,要求其对某商贸中心的砖混简易结构房屋是否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及相关情况进行协查。市"规自委"经核实,发现上述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核查情况告知城管执法局。据悉,2010年12月,商贸中心与某物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某物资集团。2020年5月,房屋所在地的供电公司向该商贸中心发出《停电通知》,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章剑生  
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两个审查标准。适当性审查与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表述不同但内容一致。合法性审查是形式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实质合法性审查,因此,适当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构成了一种从“从形式违法到实质违法”的双阶审查方法。在形式合法性已经确认的前提下,针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从合目的性、结果可接受性和利益权衡三个面向作适当性审查。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朱根民  
B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B局)向王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李某认为其作为利害关系人,未征求自己是否同意建设的意见,损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请求A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A厅)依法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A厅经审查后向李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李某与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驳回李某的申请。李某认为其向A厅提交的申请,不是行政复议申请,A厅向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铁勇  
《行政复议条例》实施9年来,对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王锡锌   俞祺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当事人申请意愿低、复议机关抵触情绪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效果差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审查主体定位不当、审查标准与行政诉讼趋同、审查机制与审查后果不匹配等,而根本原因则在于该制度的功能定位偏离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根据行政复议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首要功能是预防和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辅助行政争议的解决;同时,该制度还需兼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目标。这与行政诉讼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以及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明显差异。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功能应当与复议制度的整体功能保持协同。以此为指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应被限缩解释为对规范性文件有监督权的上级机关,审查标准应被扩张解释为广义合法性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应在考虑有效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作平衡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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