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8261)
2023(11847)
2022(10093)
2021(9234)
2020(7990)
2019(18625)
2018(18465)
2017(35931)
2016(19474)
2015(22169)
2014(22449)
2013(22268)
2012(20625)
2011(18668)
2010(18816)
2009(17872)
2008(18127)
2007(16338)
2006(14207)
2005(12954)
作者
(56588)
(47720)
(47632)
(45411)
(30119)
(22712)
(21687)
(18683)
(17971)
(16910)
(16080)
(15875)
(15135)
(15098)
(14957)
(14667)
(14445)
(14050)
(13840)
(13733)
(11865)
(11722)
(11519)
(10803)
(10745)
(10590)
(10571)
(10532)
(9613)
(9429)
学科
(82565)
经济(82442)
管理(62700)
(59065)
(49694)
企业(49694)
方法(39091)
数学(33478)
数学方法(33153)
(25262)
(22359)
中国(21595)
(20699)
业经(18282)
(17579)
(15536)
贸易(15532)
(15516)
财务(15483)
财务管理(15444)
(15064)
农业(14717)
企业财务(14646)
理论(14098)
(14036)
(13920)
银行(13882)
地方(13792)
(13558)
金融(13554)
机构
大学(291989)
学院(288415)
(121334)
经济(118820)
管理(110851)
理学(95802)
理学院(94723)
研究(94470)
管理学(93161)
管理学院(92615)
中国(72526)
(60239)
(60058)
科学(56249)
(47783)
财经(47613)
(46248)
中心(43539)
(43398)
(43114)
研究所(42962)
业大(41211)
经济学(38717)
北京(37685)
(36951)
师范(36602)
农业(36330)
财经大学(35437)
经济学院(34907)
(34103)
基金
项目(188116)
科学(148940)
基金(138487)
研究(137888)
(119877)
国家(118883)
科学基金(102111)
社会(89606)
社会科(84896)
社会科学(84872)
基金项目(73350)
(72161)
自然(65011)
教育(64217)
自然科(63527)
自然科学(63507)
自然科学基金(62419)
(61239)
资助(56090)
编号(55540)
成果(46386)
(43210)
重点(42484)
(39195)
(39156)
(38866)
课题(38010)
教育部(37636)
国家社会(37206)
创新(36650)
期刊
(134008)
经济(134008)
研究(85153)
中国(56923)
(49190)
学报(44752)
(41849)
科学(41168)
管理(40500)
大学(34194)
学学(32265)
教育(29216)
农业(27258)
(26663)
金融(26663)
财经(24711)
技术(23395)
经济研究(21231)
业经(21216)
(21193)
问题(18004)
(14560)
(14358)
理论(14221)
技术经济(14217)
(14200)
商业(13333)
统计(13032)
实践(12697)
(12697)
共检索到427391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作者] 阎维博  
董事离职包括董事辞职与董事解任,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离职所涉权利义务发生的根据,也是董事离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点。通说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属于委任关系,但实践中却不乏因董事离职引发劳动关系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的产生源自于我国劳动法对高级经营管理者定位的不清晰,及董事身份重叠的特殊情况,即委任关系与劳动关系在形式上的重合。以委任关系与劳动关系结合的视角可以明晰地观察到这种情况产生的根源,但并不意味着两种关系能够在董事与公司关系上并存。董事离职法律制度的构建仍需要建立在对两种关系的区分适用的基础之上。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金英杰  
在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一直是立法的重点,《劳动合同法》对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既约束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也对目前企业选择用工行为有一定影响。本文对我国企业用工形式进行大致梳理,就劳动法对个别劳动关系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辨析,提出部分建议。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周海晨  
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任免总经理,监督公司高管人员;考核、评价高管人员绩效并进行薪酬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等。因此其运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和股东利益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对董事会运行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董事会法律制度的有效建立与否也自然成为中央企业立法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为深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目前已有58家中央企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陈桂芳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其和谐程度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改革深化的新常态时期,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边界更加模糊。文章在法治视角下,从两者概念、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国家干预等方面,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进行了深入辨析,为更好地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借鉴。
[期刊]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作者] 高海  
各国的董事报酬决定机关以及报酬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都有所不同;美国安然公司等事件的发生,促使大部分国家强化了报酬决策隔离机制,即增强了报酬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决定董事报酬的权力。我国有必要完善董事报酬决定法律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报酬决策隔离机制,增加股东批准和监管的权力。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刘学生  
交强险倍受争议的所谓"无责赔付"原则,其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道交法第76条规定在强制保险限额内不问侵权责避免任归属而径由保险埋单,属逻辑颠倒,片面强调交强险的社会救济功能,摒弃责任保险的基本逻辑,实为交强险诸多问题的根源。《侵权责任法》对此未有实质改进,失去立法矫正机会。实践中无辜受害车辆反而多赔肇事车辆的荒诞案例,实为缺陷立法的不良影响,也是实务操作中侵权法律关系认识混淆的体现。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曹立  
完善委托代理关系需要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理制度设计应当遵循委托代理规范 ,明确委托主体 ,确定代理资格标准 ,划定信托责任范围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制度创新应朝社会化委托代理方向推进。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刘颖  
一、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的实践问题及现状分析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的历史时期,国家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绿色GDP和安全指标的理念,科学发展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了切实加强劳动卫生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钱叶芳  
劳动规章制度具有内部性和职业性,在劳动者未违反其职业忠诚义务的前提下,劳动规则制度不可涉及劳动者的私人行为,唯刑事处罚之适用方可诠释对私人行为予以解雇惩处的合理性。遵守劳动纪律是劳动者默示的法定义务,没有制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处置劳动者。另外,民主程序关系到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李安安  张仪昭  
《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三条规定了董事职务任期届满前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规则,设计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及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发现,相关条文的规范教义性质不清,缺乏系统性董事离职补偿的实体和程序规范,制度落地存在困难。在实践中,司法判例和公司章程均存在对制度的异化处理。为应对上述理论和实践困境,董事离职补偿制度的构建应当正本清源,守正出新。在理念上,应当在厘清不同董事与公司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构建规则,搭建起以无因解任制度为基础的董事离职补偿实体和程序规则,一方面促进公司利益平衡和实现公司治理目标,另一方面也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陈旭东  迟丹凤  
独立董事在本质上也是剩余索取者的代理人,其本身首先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只有在其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后,独立董事制度才能有效发挥作用。本文通过对独立董事的行为特征分析,阐明独立董事的代理人性质;在理清股东与独立董事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并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出政策建议。
[期刊] 教育科学  [作者] 孙长坪  
如何救济遭受顶岗实习劳动伤害的学生,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与困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顶岗实习劳动伤害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上,争论的核心问题是顶岗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同一性,并依此得出是否应适用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救济受害学生。劳动关系否定说有其法理上的合理性,但未从现实的角度充分考虑对遭受顶岗实习劳动伤害学生的合理保护;劳动关系肯定说有悖法理学基本原理,但考虑了在立法滞后情况下对顶岗实习劳动伤害学生的公平救济;劳动关系比照说认识到了顶岗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相似性,但仍会产生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特殊法律关系说看到了顶岗实习关系的特殊性,并认为顶岗实习劳动伤害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一种特殊...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赵桂生  
目前,不少发达国家都有较为完善的实习生法律制度,并且已经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而在我国《劳动法》中对学生实习还没有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学生在实习期间,处于"准劳动者"法律地位的实习生,还没有予以确认并进行规范。实习生的劳动保障问题、薪酬问题、职业保障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解决。应以《劳动法》为基础,明确实习生的"准劳动者"的法律身份,不断完善"实习生法律制度",保护实习生的劳动权益。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