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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姚瑶  
尽管融资的经济性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然而股权众筹的特性决定其必须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缺乏统一和明确的监管规则,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处于混乱失范的状态。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程度应体现契合小微企业特质的"有效性",由此需对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内容结构进行调整。监管规则有必要对强制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和方式作出底线规定,并鼓励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对于违反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应按照证券虚假陈述进行裁判,而且鉴于获得融资人民事赔偿难之实际,建议增加众筹企业董事、高管对财务报表的保证义务。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马永保  
信息披露是股权众筹投资者消除信息劣势的基本需求。股权众筹行业特殊性与信息披露制度息息相关,产生消极影响的提示也会有促进信息披露发展的积极功效。在互联网金融大热的背景下,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规范都对信息披露制度有所涉及,但缺少详细、具体、可操作性规定。股权众筹融资信息披露制度发展,需要注意投资者及其投资金额、成本、广告或公开劝诱等因素的影响,健全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选择信息披露等级制度作为信息披露模式;完善信息披露不实的责任;建立持续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制度设计保障投资者沟通交流信息。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唐士亚  
股权众筹交易中存在着投资人与筹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等问题,当前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暴露出形式主义倾向与披露成本高企的弊端。为化解信息披露的供需冲突,应将"充分披露"与"重要信息"作为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履行标准,并在实践中确立投资人利益保护与披露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主体多元化、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并举以及信息披露不实的归责等方面的具体规则。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唐士亚  
股权众筹交易中存在着投资人与筹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等问题,当前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暴露出形式主义倾向与披露成本高企的弊端。为化解信息披露的供需冲突,应将"充分披露"与"重要信息"作为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履行标准,并在实践中确立投资人利益保护与披露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主体多元化、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并举以及信息披露不实的归责等方面的具体规则。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程茂军  徐聪  
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经历了由“债权人”向“股东”再到“投资者”的演变过程,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法律保护程度逐渐提高。“债权人”受合同法框架下反欺诈原则的规制,公司并无向其披露信息的正当性基础;“股东”由于被视为“剩余索取权人”和董事信义义务的类推适用,公司必须向其披露有限信息;作为证券法视野下的“投资者”,基于信义义务和法经济学视角下的效率理论,公司负有向其全面披露有效信息的法定义务。因此,立足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信息披露制度必然是以投资者为导向,而不是以利益相关者更不是以监管者为导向的。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呈现出监管导向过度和投资者导向不足的双重特征,应当在新修订的《证券法...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李晓云  
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企业发展难度不断加大,为保证自身长远发展,诸多企业开始加大创新研发投入,积极实施多元化战略,以拓展市场范围,推动盈利能力提升。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使得企业资金需求量日益增长。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企业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在此情况下,股权众筹融资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而逐渐兴起。由于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相关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筹款企业高管携款潜逃事件时有发生,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对中外股权众筹监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明确其中存在的差异,为我国合理制定股权众筹监管制度、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期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关凤荣  方红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传统融资渠道受到巨大冲击,改变了我国既有的融资模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背景下,股权众筹对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一种新兴融资工具,互联网平台下的股权众筹行为的监管不足又造成了融资实践中的诸多风险和问题。因此,将通过以美国颁布的较为完善的股权众筹的相关法案入手,结合监管制度设计与实践情况来分析我国股权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代表性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对策,以期为构建我国完善的监管制度提供绵薄之力。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李朵  徐波  
借鉴国外股权众筹监管经验,深入剖析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为我国股权众筹在资本市场上定位模糊、投资风险大且监管缺位。因此,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中,首先明确股权众筹资本市场主体的地位,给予其公募或私募的市场定位;其次,完善股权众筹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最后,设置具有权威性的主要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监管局,实行投资者适当制度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引导股权众筹资金流向创新型中小企业。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吴珊   邹梦琪  
信息是资本市场高效运转的基础,因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健全资本市场的功能至关重要。以沪深交易所分批次发布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为外生冲击事件,检验了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对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及其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能显著降低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机制分析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能缓解公司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从而能降低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经济后果分析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能提高公司的实际盈余和预期价值。为此,监管部门要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公司管理层要积极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投资者要将公司披露的非财务信息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张新铭  
区域股权市场是为某一区域非上市非公众公司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服务的证券市场,与交易所场内市场相对应,属于场外交易市场。它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区域股权市场刚刚兴起,受制于监管体系、监管水平的局限,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借鉴成熟场外市场建设经验,构建适合非上市非公众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已经成为区域股权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的紧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张雅  
近年来股权众筹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具前景的创新模式之一,对初创企业发展大有裨益。各国立法迅速跟进,在传统公开募股制度体系内,对小规模募股实施豁免,为众筹发展预留法律空间。本文从众筹历史发展脉络介绍入手,分析众筹法律实质,汇集各国立法实践,陈述我国法律瓶颈,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如何构建众筹法律体系及实践路径,提出建设性意见和针对性建议。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杨淦  
在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征途上,监管者意在逐步退出市场博弈,将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什么"以及"如何披露"的话语权交还给投资者,使信息披露成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博弈的有力工具。鉴此,应当以信息供求双方的多样性和信息传递空间的层次化为视角,尝试安排一种不同一、不统一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既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又尽可能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其展开维度是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细分和风险评级,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的互补、全面披露与简化披露的共存以及纸质披露与网络披露的区别对待来实现。
[期刊] 经济纵横  [作者] 张杰  张泽伟  刘丽娟  
我国股权众筹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风险和问题,在平台定位、投资者保护、纠纷解决等方面亟需相应监管制度的完善。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制度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统筹考虑,既发挥其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又要合理控制风险。在监管制度设计上应把握有利于资本形成、投资者保护、创新发展的原则,一方面完善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外部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平台准入、信息披露、投资限额、资金托管、行业自律等内部监管制度。
[期刊]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孙甜甜  
股权众筹是一种新兴的人人参与的融资模式,股权众筹平台在这一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目前中国股权众筹平台面临专业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法律风险,可以借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股权众筹平台的监管经验,从健全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领投人与融资项目的资格审查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等方面完善股权众筹平台监管制度。
[期刊] 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 彭红丽  吉庆华  
股权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服务,是传统投资领域的延伸。这一新型的融资活动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需求,也是金融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当前我国股权众筹规模与种类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法律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与征信系统存在较大漏洞,使得发起股权众筹企业"跑路"现象时有发生,为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相对而言,国外拥有完善的股权众筹监管制度与监管举措,我国可通过借鉴这些国家的发展经验,进一步细化股权众筹监管法律制度与相应的监管策略,以此推动股权众筹业务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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