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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刘奇超 罗翔丹
经济数字化既为全球创新增长注入了新的动能,又对现行税收规则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全球重要经济体,欧盟始终致力于加快构建应对经济数字化问题的税收规则体系。在短期应对方案中,欧盟主张完善跨境增值税规则,采纳并适度改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项目第1项成果对数字经济直接课税的备选方案,建立符合"显著经济存在"联结度规则的数字化常设机构定义、对某些类型的数字交易征收预提所得税或流转税(均衡税)。在长期应对方案上,欧盟有意突破现行OECD税收政策框架(如独立交易原则、常设机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罗翔丹 刘奇超 张春燕
BEPS行动的协同治理有助于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问题。理论上,数字化并未带来独特的BEPS问题,但高度数字化商业模式的一些关键特征,如无实体的跨境经营,依赖于无形资产,数据、用户参与及其同知识产权的协同,可能会加剧BEPS问题。实践中,按照从市场国到投资国的思维逻辑重新审视数字经济下的BEPS主要行动,有助于重新认识和理解其在"恢复对‘无国籍收入’征税"和"解决消费环节的BEPS问题"方面的设计初衷与规制措施。具体内容涉及对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打击有害税收实践、转让定价、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国际增值税指南在内的一系列政策调整和征管改革。鉴于OECD目前对数字经济短期征税方案态度与全球性单边方案的兴起,BEPS行动在未来仍是道阻且长。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罗翔丹 刘奇超 李垚林 张怀文
印度均衡税作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直接税课税挑战的短期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从政策设计看,印度均衡税的征税范围主要聚焦跨境B2B型在线广告服务,税基为特定服务交易的总收入额,适用6%的单一税率。均衡税的开征在理论上回应了"显著经济存在"联结度规则的判定、数据价值的衡量与税收定性的分类问题。在实践中,均衡税仍存在着直接税或间接税的争议、非歧视性原则在国际协定下的适用困境、税收公平缺失与税收效率存疑、征收范围与征管实践的局限问题。因此,在构建经济数字化税收规则体系的过程中,应予以高度重视和系统研究。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杨欢 李香菊
经济数字化背景下国际税收改革成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的重点议题之一。近年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跨境税源分割失衡加剧等新挑战凸显,倒逼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和国际税收秩序重塑。市场国“单边征税先行”、联合国试图“双边协商”和OECD推动下的“多边合作共识”共同刻画了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现实图景。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价值创造理论和国家竞争理论,深入剖析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内在逻辑,解析数字经济居民国与市场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展开的多重博弈。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文章提出战略层面积极有为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建设,制度层面科学有效制定中国应对策略,技术层面持续提升数字化税收治理能力,以期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的国际税收秩序。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霍军
准BEPS框架下,应对数字经济挑战的国际税收规则研究提出了研究问题的方向,但仅限于讨论数字经济领域的跨国企业。BEPS 1.0框架下,2014~2015年OECD发布的BEPS 15项行动计划报告中仅第1项行动计划报告没有达成最终研究成果,且仍限于讨论数字经济领域的跨国企业;2018年就应对经济数字化的国际税收规则研究取得的中期研究成果,讨论的适用领域扩大到经济数字化领域的跨国企业。BEPS 2.0框架下,BEPS第1项行动计划研究取得突破性的"双支柱"研究成果,其中的支柱2研究成果超越了经济数字化范畴,适用于所有跨境企业,并历史性地获得七国集团(G7)的背书,可望迎来运行百年的国际税收规则的历史性变局。我国进入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阶段,既是国际社会的重要引资国,也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投资国,更是经济数字化的发展中大国,理当高度重视"双支柱"国际税收新规则的应对工作。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刘奇超
第一支柱下统一方法的规则设计是当前国际税收改革研究中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从总体上看,全球大多数利益相关者对于统一方法的制定持审慎与批评态度,但也有部分评论者表示了支持。具体来讲,各方从新联结度规则与征税范围、三段式利润分配机制、消除双重征税方法、税收争议的预防与解决、政策实施与征管机制五个方面,就统一方法的规则设计阐述了不同观点及可能的路径选择。而下一步改革要通过弥合分歧、扩大共识,来为统一方法的成功落地与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樊轶侠 王卿
自2019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制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共识性解决方案的工作计划》以来,以市场辖区新税权的重新划分为中心的支柱一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10月,OECD秘书处发布了关于支柱一的"统一方法",其核心内容之一是通过利润分配三层机制设计将新税权的划分具体化。本文简要梳理了OECD发布这一最新应对方案之动因、主要内容和具体机制,并提出其对数字经济税制建设的几点启示:第一,"统一方法"将引发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会产生三个层次的规则协调。第二,"统一方法"的三层利润分配机制,并非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规则中数字活动的一般性改革,而是针对数字活动收入的一种临时性方案。第三,"统一方法"暗含提高税收确定性的重要意义。第四,国际税收规则发展从表面上看是税收管辖权的重新划分,实则体现国际税收治理的大国博弈。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刘奇超 曹明星 王晶晶
利润分配新规则的确定是当前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改革研究中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从思维逻辑上看,用汇聚各方理论共识因素形成的"市场管辖区"概念来主张新征税权的方式,有助于搁置分歧、探寻实质性解决方案。从政策设计上看,修订的剩余利润分配法、部分分配法与基于分销的方法均或多或少突破了独立交易原则,强调了兼顾现行转让定价规则与探索简化方案之间选择的重要性。从配套规则上看,科学、合理地使用业务线与区域细分方法、限制政策适用的设计范围、妥善处理好亏损问题,都是有效实施利润分配新规则的制度性保障。通过全球在实质性简化措施的探索与细节性制度设计的共商方面作出的进一步努力,必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倪红日
现代经济最值得关注的是两件事:互联网带来的数字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数字经济可能会带来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乃至经济运行模式——商业模式、制造模式和消费模式的颠覆性变化。而经济全球化也已经给国际税收带来了不同于以往的新改变。数字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已经给各国的税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思考在新的挑战面前,税收应该如何适应或者顺应经济的数字化和全球化,以高效、低成本,尽量少地妨碍经济运行为目标,实现为政府财政筹资的基本功能。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全球化 国际税收 税收制度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李时 宋宁 熊艳 丁娜娜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税收带来了很多难题。常设机构的判断及所得确认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常设机构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出发,阐述数字经济环境下常设机构所遇到的认定标准、功能定位、所得归属以及准备性和辅助性活动判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对常设机构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常设机构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王丽娜
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当今世界正酝酿着一场深刻的税收征管变革。2021年3月我国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本文首先介绍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内涵与背景,继而探讨数字经济在推动征管思想发展、促进征管技术进步、驱动征管业务变革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机遇,同时探析数字经济在征管适用主体、征管组织体系、国际税收规则等方面提出的挑战,最后对未来税制发展和征管完善进行了前瞻性思考。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税收征管 数字化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韩霖 高阳 田芸芸
近年来,经济数字化背景下的国际税收问题日益突显。G20/OECD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项目(BEPS Project)第一项行动计划即为"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2019年1月,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政策说明",提出"双支柱"解决思路,随后逐渐形成支柱1下的"统一方法"(Unified Approach)和支柱2下的全球防止税基侵蚀解决方案(GloBE)。值得关注的是,国际社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努力,已经触动国际税收规则最核心的领域——税收管辖权的划分问题,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重大变革蓄势待发。对此,本刊记者特别采访了国际税法专家——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石媛媛
经济数字化改变了传统价值链管理模式,仅以物理存在为判定标准的国际税收规则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本文从企业所得税视角出发,分析经济数字化对跨境所得税管理带来的挑战,梳理了国际社会对经济数字化的主要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举措。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刘奇超
OECD BEPS包容性框架提出的"双支柱"体系,为全球经济数字化税收政策最终走向多边协调的解决之路提供了可能。从第一支柱看,用户参与提案带来了理论创新,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实有内在缺陷,显著经济存在提案值得审慎支持。从第二支柱看,全球最低税政策的实施应以所得包含规则为主,以对税基侵蚀付款的课税规则为辅。对此,我国政策取向应兼顾当前实际与未来发展,坚持"政府贡献理论的一体化解释"与"地域性特殊优势等方法多元化适用"并举,宜将先选所得包含规则、后推从用户参与提案到显著经济存在提案落地定为缓释路径,亦或在系统评估之上,选以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与所得包含规则并用的"彻底性"改革方案。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韩霖
2019年5月31日,OECD发布了一份题为《形成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共识性解决方案的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所包含的双支柱方案,致力于从两个层面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支柱1方案指向税收管辖权划分问题,将修订利润分配规则与联结度规则,形成"新课税权"及新的"应税存在"或"应税来源"概念;支柱2方案针对遗留的BEPS问题,将会改变国内法,形成全球性最低税、税基侵蚀支付征税两类政策选项。本文简要介绍了该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并从国际税收规则变迁视角对其进行了初步分析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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