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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张博文  杨斯尧  
在个人金融借款业务中,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是风险控制的核心手段。信用评价的工具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改进,近年来又兴起了向算法型评分工具发展的趋势。算法型评分工具的特点表现为,依托机器学习算法和以借款人的新型替代数据为分析对象。之所以要引入算法型评分工具,是因为其相较于传统型评分工具具有增强包容性和提高预测准确性的显著优势,符合信用评分行业准确性和公平性的核心要求。与此同时,伴随着机器学习算法的嵌入,算法型评分工具自身也潜藏着评分不透明、不准确和不公平的风险。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了可用于规制上述风险的法律手段。具体来说,信用评分机构须主动就其算法开展贯穿全周期的影响评估,评估活动应遵循较为严格的评估标准;借款人可向信贷机构或评分机构主张行使算法解释权,评分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算法的技术复杂性并不会影响该权利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借款人还可以信贷机构为对象主张算法结果拒绝权,要求信贷机构对贷款决策进行人工干预。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孙宇  
作为一种新型价格机制与定价秩序,算法个性化定价本质是一种经济实践:网络效应、长尾理论诠释了其实施基础和动力机制,价格歧视即算法个性化定价的经济学属性。算法个性化定价虽然没有跳出价格歧视的实质范畴,但算法与差异定价的结合却可能产生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普遍性损害以及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风险。鉴于《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对于算法个性化定价的规制都尚存缺漏,未来应当通过完善《价格法》中有关价格欺诈与价格歧视规制的条款,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相关规则,改进《反垄断法》中对于交易相对人与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实现对算法个性化定价的协同规制。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杨峰  
价格行政执法承担着部分商品与服务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通过反价格垄断执法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等任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秩序稳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受传统压制型行政模式合法性异化的影响,价格行政执法面临着内外双重执法困境,在多元异质的社会需求面前产生了诸多风险,影响了行政执法目的和公共利益的实现。为了有效实现价格执法风险的法律规制,以回应型行政执法模式为理论基础,构建了包括风险评估、改进现有制度、公众参与及购买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进而真正实现法治政府与治理现代化的双重目标。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杨峰  
价格行政执法承担着部分商品与服务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通过反价格垄断执法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等任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秩序稳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受传统压制型行政模式合法性异化的影响,价格行政执法面临着内外双重执法困境,在多元异质的社会需求面前产生了诸多风险,影响了行政执法目的和公共利益的实现。为了有效实现价格执法风险的法律规制,以回应型行政执法模式为理论基础,构建了包括风险评估、改进现有制度、公众参与及购买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进而真正实现法治政府与治理现代化的双重目标。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崔可欣  
近年来,共享经济在我国迅猛发展,它的主要优势在于:提高交易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就业创业,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注意到共享经济暴露出的法律风险:共享经济的灵活性带来了从业者劳动保障缺失的风险,共享经济的开放性提高了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共享经济的市场结构加剧了行业垄断的风险。鉴于此,对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必不可少,具体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监管手段的创新、共享经济产业行业自律的法律激励。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沈雄杰  
权证(warrant)是成熟证券市场一种比较流行的金融工具,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约定时间内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入或出售合同规定的标的证券的凭证。权证作为一种杠杆投资工具,品种繁多,其基础金融工具可以是股票、指数、外币、一篮子组合工具、利率或大宗商品,但以股票类权证和指数类权证为主。权证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避险性,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蓝华生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安全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尤其是重大环境风险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甚至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的重大环境风险展开研究。在风险社会视阈下,重大环境风险具有"人为性"、"主观建构性"、"损失的后果和途径不确定性"等特质。然而,对于重大环境风险的规制,传统行政法学原理所主张的以确保干预的确定性和有限性为思路的行政法治方案已无法有效应对,为此必须构建一个以程序为中心,以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为主要内容的新的行政法制方案。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卓武扬  
金融道德风险严重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的严峻现实。金融道德风险源于风险行为人对自己不承担全部风险后果的预期。因而,打破该预期的风险责任机制是规制金融道德风险的契入点,而金融道德风险的责任又包括风险行为责任和风险损失责任。金融道德风险的法律规制,包括事前警慑、事中制衡和事后追究的法律制度,是法律以其权威和强制性对金融道德风险行为及风险心理进行遏制和约束。其中,法律对于金融道德风险责任的追究,既起着补偿损失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惩罚违规以体现法律之正义作用,更能衍发和派生出法律对风险行为的心理警慑。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平  潘月杰  
跨国零售在我国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越来越明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规制措施,主要集中于法律规制、行政规制,地方政府规制和行业规制起到了补充作用。但是并没有有效遏制跨国零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势头,为了增强规制效果,建议强化产业安全意识,增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统一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法》,增强行政执法效果,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黄丽娟  毛建农  
在P2P网贷的运作过程中,出借人面临着借款人违约以及网贷平台自身的运营风险,而借款人则面临着隐私泄漏以及其他与传统融资渠道相类似的风险。一个理想的P2P网贷的法律规制模式应当是在不抑制P2P网贷行业持续创新能力的同时为出借人以及借款人提供充分的权益保护。在出借人的利益保护方面,应当着力解决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有效防范借款人违约的风险;同时,针对我国P2P平台异化的特殊问题,应当防止由平台越界经营而给出借人所带来的权益风险。在借款人利益的保护方面,有必要强化P2P平台在收集、使用以及管理借款人个人信息方面的审慎义务,以防范借款人的隐私泄露;同时,还应兼顾防范P2P行业所存在的条...
[期刊] 当代经济科学  [作者] 李汀  
电话营销源于美国,它在我国刚起步,是一个新兴产业。在营销学上电话营销被归类为直效营销的一种营销方式。在法学领域可理解为商业活动者以电话为主要媒介,从事商业性质的商品或服务的推销行为。以最具代表性的保险电话营销为例,电话营销的法律风险包括:举证风险、说明义务风险、自动续保风险、扣取保费风险。同时,电话营销的不规范导致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层出不穷,这些非法行为急需法律的规制,而最为行之有效的策略就是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与颁布。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聂琳峰  
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人类社会开始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以互联网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动力、以数据信息为生产要素,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集成融合,重构了经济发展业态模式。根据2021年2月公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6%,对GDP贡献率接近七成。这场“数字革命”引发了“经济革命”,也必然引起新一轮的“法律革命”。
[期刊] 求索  [作者] 王康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师秀霞  
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已成为洗钱的新手段和新趋势。虚拟货币由于存在交易的非面对面与匿名性、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注资方式的多样性、获取现金的可能性、服务的分割性、交易的快捷性与不可撤销性、识别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难度大、交易模式的复杂性等八个特点,因而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从采用风险为本方法的义务、尽职调查客户身份的义务、保存记录与报告可疑交易的义务等方面,向成员国提出了规制虚拟货币洗钱风险的建议。根据这些建议,我国应着手制定虚拟货币监管办法或者专门的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办法,建立虚拟货币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机制,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管理商和交易商应履行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保存虚...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曹阳  
股权众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化,带来非法集资、流转、合同欺诈、资金安全等诸多风险。理论储备不足、监管理念陈旧造成规制定位失误,对股权众筹平台等的法律规制缺乏可操作性,对融资者监管不严和对投资者保护不足制约了法律监管的功效发挥。应从修订证券法等方面完善立法,强化对股权众筹平台与融资者的监管,通过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畅通流转机制等应对措施强化对股权众筹行业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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