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6018)
- 2023(8718)
- 2022(7571)
- 2021(7143)
- 2020(5952)
- 2019(13072)
- 2018(12840)
- 2017(24650)
- 2016(13115)
- 2015(13838)
- 2014(12986)
- 2013(12394)
- 2012(10943)
- 2011(9703)
- 2010(9809)
- 2009(9055)
- 2008(8787)
- 2007(7607)
- 2006(6453)
- 2005(5758)
- 学科
- 济(47393)
- 经济(47341)
- 管理(39059)
- 业(38720)
- 企(32028)
- 企业(32028)
- 方法(23132)
- 数学(19715)
- 数学方法(19468)
- 财(14776)
- 农(14582)
- 业经(12072)
- 中国(11745)
- 制(10557)
- 务(10188)
- 财务(10170)
- 农业(10159)
- 财务管理(10153)
- 学(9734)
- 企业财务(9682)
- 贸(9490)
- 贸易(9486)
- 易(9266)
- 银(8541)
- 银行(8532)
- 理论(8149)
- 行(8094)
- 技术(7660)
- 融(7618)
- 金融(7616)
- 机构
- 学院(173741)
- 大学(172726)
- 济(70281)
- 管理(69993)
- 经济(68932)
- 理学(61386)
- 理学院(60799)
- 管理学(59691)
- 管理学院(59361)
- 研究(53641)
- 中国(41255)
- 京(34502)
- 财(33087)
- 科学(32393)
- 农(29109)
- 财经(27179)
- 业大(25926)
- 所(25852)
- 中心(25715)
- 经(24901)
- 江(24626)
- 研究所(23472)
- 农业(22744)
- 经济学(21622)
- 范(21244)
- 师范(21001)
- 北京(20599)
- 财经大学(20426)
- 州(19942)
- 经济学院(19624)
- 基金
- 项目(122050)
- 科学(97679)
- 基金(91582)
- 研究(88993)
- 家(80125)
- 国家(79512)
- 科学基金(69295)
- 社会(58691)
- 社会科(55821)
- 社会科学(55812)
- 基金项目(48322)
- 省(46353)
- 自然(44765)
- 自然科(43869)
- 自然科学(43858)
- 自然科学基金(43098)
- 教育(40605)
- 划(39004)
- 编号(36684)
- 资助(36582)
- 成果(29083)
- 部(27262)
- 重点(26893)
- 创(25930)
- 国家社会(25301)
- 发(25023)
- 创新(24144)
- 教育部(23898)
- 科研(23808)
- 性(23738)
共检索到243141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高建成
囿于数据权属不明,私法自治框架下的同意规则不足以解决数据抓取行为的合法性判断问题。可行的思路是以个人信息数据为切入点,结合可携带权制度对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调适。将可携带权思路引入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能够在解释论层面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相互衔接,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公平竞争。基于此,对非个人信息数据而言,仅凭用户同意无法产生阻却数据抓取行为违法性的效力;至于依法享有可携带权的个人信息数据,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用户可通过同意的方式授权第三方进行数据获取,进而阻却第三方行为的违法性。在应用可携带权思路裁判时,法院仍应关注用户同意是否经由欺骗、误导与强迫等不当方式取得,以确保其有效性与自愿性,同时衡量涉案个人信息数据的转移后果,避免对他人权利及自由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词:
数据抓取 不正当竞争 个人信息 可携带权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翟巍 刘一诺
由于公开数据具有流通性、非独占性、以用户行为为数据来源的特点,其爬取难度低,而应用范围广泛,经济收益显著,因而此类数据成为数据爬取行为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公开数据爬取纠纷演变成为司法实践领域的重点与难点。在公开数据爬取的合法性认定层面,我国司法机关通常首先认定数据控制者享有的竞争利益,再确认侵犯该利益的爬取行为违法属性。鉴于此种裁判思路背离秩序、效率等竞争法的基本价值,因而我国司法机关有必要从评估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出发,综合性评判公开数据爬取行为对互联网市场秩序和效率的影响。
关键词:
公开数据 数据爬取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翟巍 刘一诺
由于公开数据具有流通性、非独占性、以用户行为为数据来源的特点,其爬取难度低,而应用范围广泛,经济收益显著,因而此类数据成为数据爬取行为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公开数据爬取纠纷演变成为司法实践领域的重点与难点。在公开数据爬取的合法性认定层面,我国司法机关通常首先认定数据控制者享有的竞争利益,再确认侵犯该利益的爬取行为违法属性。鉴于此种裁判思路背离秩序、效率等竞争法的基本价值,因而我国司法机关有必要从评估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出发,综合性评判公开数据爬取行为对互联网市场秩序和效率的影响。
关键词:
公开数据 数据爬取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翟巍 刘一诺
由于公开数据具有流通性、非独占性、以用户行为为数据来源的特点,其爬取难度低,而应用范围广泛,经济收益显著,因而此类数据成为数据爬取行为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公开数据爬取纠纷演变成为司法实践领域的重点与难点。在公开数据爬取的合法性认定层面,我国司法机关通常首先认定数据控制者享有的竞争利益,再确认侵犯该利益的爬取行为违法属性。鉴于此种裁判思路背离秩序、效率等竞争法的基本价值,因而我国司法机关有必要从评估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出发,综合性评判公开数据爬取行为对互联网市场秩序和效率的影响。
关键词:
公开数据 数据爬取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黄晓锦
对企业而言,大数据逐渐成为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要素。伴随而来的数据竞争则给相关法律和经济学研究带来了诸多问题和挑战。国内外已经产生了大量与数据相关的商业争议。从国内2011年开始的大众点评诉爱帮网案、2013年的百度诉奇虎360案、2015年的新浪微博诉脉脉案、2016年的大众点评诉百度案,到近来国外的hi Q诉Linked In案,这些案件或争议都与数据的抓取或分享相关。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刘继峰 曾晓梅
互联网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使得数据作为互联网企业商业资源之一,其重要性亦日益凸显。随着大量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出现,对数据如何保护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由于立法不明确,如何解决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属确定之后的侵权法保护均提供了可能的规制方法,但或多或少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还需依赖于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数据保护提供了三种路径,即商业秘密条款、兜底条款和一般条款规制路径,需区分不同情形,差别化分析。
[期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林婧 陈琳
【目的/意义】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竞争中,数据抓取行为层出不穷。部分企业借此获取数据拥有方的数据资源,可能侵害数据拥有方的权益、危害互联网行业发展,而规制数据抓取行为对恢复互联网空间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设计/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归纳适用商业秘密条款和一般条款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的认定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数据难以达到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而一般条款又存在缺乏操作性的问题,从法律适用与行政监管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结论/发现】(1)对数据抓取行为,先尝试利用商业秘密条款对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制;(2)若涉案数据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存在数据抓取的后续利用行为,则考虑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条";(3)上述手段皆不达时则向一般条款寻求救济;(4)同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作用,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吴镱俊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可类型化为“意思自治型”与“剥削强制型”两种类型,通常情形下前者不具有可责性,而后者则因具有较大的法益侵犯性从而具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单一适用《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显然有失偏颇的。我们应当坚持以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对二者进行区分适用,形成规制合力。在此前提下,实践中运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复杂性,但可以通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予以解决。在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时,首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各款项所针对的具体情形进行区分,继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的适用进行细化规定并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理论进行问题分析,最终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层面对电商平台“二选一”实现有效法律规制。
关键词:
平台经济 二选一行为 违法性 法律规制
[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汪丽丽
长期金融抑制政策的实施导致金融垄断,致使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无法解决,求助于民间资本,而民间资本的运用又推动了整个民间金融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与传统正规金融部门形成竞争。民间金融作为金融抑制政策产物,本身就是一种金融创新,符合了当代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理念,也符合了竞争政策先行的理念。
关键词:
竞争政策 民间金融 金融抑制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吴宗泽
我国对于互联网流量劫持行为的认识并不具体,往往简单地当作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将其忽视。本文从其表现方式、法律认定及解决办法等角度对该行为进行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为互联网流量劫持行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可参考的解决建议,可在保障被侵害人受损利益得到弥补的同时最大限度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再次发生。
[期刊] 东北亚论坛
[作者]
刘昌明 杨慧
近年来,竞争性多边主义作为一种国际制度现象和国家在国际制度框架中的优势竞争行为呈现兴起之势。从国际制度合法性流变的视角来看,竞争性多边主义是特定领域国际制度"去合法化"及相关行为体对制度"再合法化"分歧而导致制度参与行为分化的结果,是制度改革失效后制度体系演进的必经阶段。在全球层次,国际经贸和金融领域的竞争性多边主义兴起均与各自领域制度体系的合法化困境有关。在地区层次,亚太地区小多边机制的涌现也是地区制度合法性长期缺失的结果。将对特定领域和地区制度合法性的探讨延伸到关于国际制度体系合法性的观察可知,制度体系合法性下降是秩序转型的主要诱因。竞争性多边主义不断解构着现行国际制度体系,因而成为推动国际秩序演进的重要动力。当前美国主导下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因美国制度霸权与制度合法性的动态演进规律之间的根本性矛盾而面临"再合法化"难题,未来秩序转型的结果将取决于新兴国家的广泛崛起之势能否保持以及秩序主导国美国的霸权护持态度是否出现转变。
[期刊] 会计与经济研究
[作者]
刘宇
在国际贸易范围内,对于竞争法重要性的认知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而作为国际贸易救济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的反倾销政策,也已被WTO成员国广泛地建立和实践。基于此,在国际贸易层面上引入竞争政策已经成为贸易实践中的一个全新课题。探讨地区性贸易协议之下的反倾销法和竞争法之间的内在性质及调整范畴,分析其在现实的贸易实践中,因反倾销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而导致其被取代的可能性,使竞争法在区域性贸易协议框架下,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代替反倾销法:已经具有在该区域内建立共同市场的清晰的目标;成员国内部已经建立完善的竞争法
[期刊] 国际经贸探索
[作者]
刘廷涛
欧盟竞争法对折扣实行类型化,属于排它性类型的行为定性为本质违反竞争法,适用准本身违法规则。具有忠实引诱性质的折扣也是如此。此种形式方法的理念是以理想的完全竞争作为模型,并以完全竞争的静态效率作为衡量行为违法与否的标准,脱离了社会现实,结论必然是对忠实折扣的竞争法价值判断的歪曲。形式方法的适用保护了效率低下的竞争者,剥夺了消费者享受低价高品质商品的机会,背离了欧盟竞争法保护竞争的目标。目前欧盟竞争委员会力倡实行法律价值判断标准的经济化,以市场行为的经济效果作为法律价值判断基准,适用合理规则判断忠实折扣的法律属性。此种改朝换代的经济标准路径无疑符合当今竞争法理念,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刘宇
从理论上看,根据实体法调整的范畴,竞争法和反倾销法的内在性质和功能具有关联性,竞争法是可以代替反倾销法的。从贸易实践看,现今的反倾销机制迫切需要改革,甚至可能被其他更为有效的法律机制替代,而反倾销法和竞争法本质上的联系为竞争法制约掠夺性倾销行为提供了正当理由。基于此,有两种可能的模式会出现:一是当竞争法被用来弥补反倾销法存在的制度缺陷时,两种机制必然同时存在;二是在竞争法被用来完全代替反倾销制度的情况下,统一适用的竞争法体系将被建立,而成员国内部反倾销实践将不复存在。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各国在缔结区域性贸易协定时,是建立两种法并行的法律机制,还是选择单一的竞争法体系,还必然会受到经济一体化、竞争...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申耘宇
经过16年的实践历程,欧盟宽免制度实施为提升竞争效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显著。本文结合欧盟宽免制度的五个基本理念对我国宽免制度的三个核心内容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对我国宽免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
反垄断 宽免制度 欧盟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