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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范朝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性特征使得其继承与否无论在理论上、立法上还是实践上均未达成共识。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立法上的落实,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与否的问题转变成了土地承包权继承、土地经营权继承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新分歧。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与否、如何继承,应当从法理基础、规范进路综合分析,平衡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张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在法律属性上的同一性,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同于土地承包权继承。在继承规则构造上,坚持集体成员为权利主体,兼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性,限定其继承主体为本集体成员。在继承方式上以法定继承为主,赋予尚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内集体成员以优先性,遗产分割区分"分户"与"未分户"的情形,并予以变更登记。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王军力  
现行法律制度并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关于该问题形成了肯定论与否定论两种学说。以农户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主体与现行法律体系不协调,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目标,使司法裁判不易统一,也背离了当前农业农村的发展目标。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性基础上,划定继承主体范围、完善继承后的续期制度、建立继承后的退出机制并明确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继承方式,从而构建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机制。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石胜尧  
研究目的:探究将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的新形式,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提供新视角。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调查法。研究结果: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调查资料显示,64.4%的农户认为可以继承;68.7%的农户希望土地的使用权包括继承权;在涉及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操作问题上,98%的农户采取"变账不变地"的方式解决。研究结论: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方式具备法律上的可行性,应该重视和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制度的立法工作。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袁居瑾  
问题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村民甲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与妻儿一家三口分得8亩承包土地,后甲的儿子与同村乙女结婚。在甲去世后,其妻与儿子一家生活不睦,甲妻能否要求和儿子分别继承甲的承包份额?解答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
[期刊] 财经研究  [作者] 许经勇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赋予农民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发育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前提条件。
[期刊] 开发研究  [作者] 安之楠  
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可继承性,但在维护和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政策背景以及制度演进趋势下,通过法解释学的方法,可以证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权属性,亦能够通过对既有立法做体系性解释的方法找寻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被继承的合法性依据。在具体案件裁判中,法官可采取"以理找法"的逆向推理路径,借助类推适用的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利益衡量方法,得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可继承性的合法的裁判结论。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吕萍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防范对策。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权益的保障和规范是主要问题,其中权益的保障体现在实体性、价值性和流动性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及其配套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结论:应该重视和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变迁带来的新问题。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胡家强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由此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与债权相混合的民事权利,由内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外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出向物权和债权倾斜的现象。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廷勇  杨遂全  
在以流转为基本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下,承包经营权再分离为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而形成"三权分置"是对农村生产关系应然和必然的体现和反映。市场化条件下的承包权、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使用权为载体的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但又不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新型物权,但由于受到土地所有权的约束和限制而具有其特殊性,可以有限制条件继承。因此,未来立法或修法应以政策为导向、以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来合理界定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继承权的关系。同时,应以农用地性质不变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相统一的原则来推进承包权、经营权有条件继承,也应以承包期限为基础、继承主体为核心,不断完善承包权、经营权平等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廷勇  杨遂全  
在以流转为基本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下,承包经营权再分离为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而形成"三权分置"是对农村生产关系应然和必然的体现和反映。市场化条件下的承包权、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使用权为载体的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但又不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新型物权,但由于受到土地所有权的约束和限制而具有其特殊性,可以有限制条件继承。因此,未来立法或修法应以政策为导向、以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来合理界定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继承权的关系。同时,应以农用地性质不变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相统一的原则来推进承包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王业松  
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既是中国梦、又是农民梦。当今农村社会和农业生产中,农民个体经营和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土地,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虽然国家层面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有很多的问题存在和困扰着土地流转的进程,如在流转过程中各方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市场信息不通彻,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使得土地承包流转出现许多问题,另外由于传统思想中土地是生产生活的根本,还有农民本身知识水平低的问题对流转产生主客观方面的障碍。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则有助于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提高广...
[期刊]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张超颖  王芳  
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中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行为互动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农户和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中的演化路径和稳定策略结果表明,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博弈行为具有多重演化路径;影响最终演化稳定策略的因素是多元的;提高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增强信用制约机制、降低农户申贷成本及金融机构放贷成本等将有助于系统向理想状态演化。因此,完善制度设计、深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农户征信体系和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与现代化,以期为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好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参考。
[期刊] 资源科学  [作者] 穆松林  张义丰  高建华  刘春腊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顺畅亟需科学、系统的流转价格评估体系。以农用地价值构成为理念,借助于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基本方法,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特性进行修正,构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模型,并以沁阳市西万村为典型村域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应该包括经济价格、社会价格和修正价格。价格模型的应用,应甄别理论价格和实际流转费用的区分,农用地流转后经营项目没有转变,流转价格为经济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之和。农用地流转后经营项目发生转变,比如耕地改种经济作物,流转价格则是经济价格、社会价格与修正价格三者的总和。收益分配格局存在复杂性,流转收益应在国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出方、流入方和管理者之...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胡风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蕴是,最大限度地剥离土地承包经营权超载的、原本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法层面的生活保障功能和农村治理功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完全的物权属性。由于现行法律将土地承包权的内容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进行一体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功能内容迁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将土地承包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是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物权属性并达到改革目的的根本方法,其中土地承包权是成员权的具体权能,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这与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不是一个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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