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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叶金育  
税法解释实践中,时常面临"对国库有利"还是"对纳税人有利"的两难选择。基于财政需求,实践中多偏向"对国库有利"的方向进行解释。但作为一种类似于格式合同的非典型公法之债,解释机关更须遵循债之解释的普适性原理。故,当遇有税法不明或课税事实不明等情境,且存有两种以上的理解时,应该秉持"不利解释规则",做有利于规则接受者的解释,即奉行税法解释上的纳税人主义立场。尽管如此,对于纳税人主义在税法解释中的作用,仍应理性评估、客观对待。不能低估但也不宜过分高估;不能缺位行使,更不能越位适用。仅当对解释对象已经采用"通常理解规则"进行解释,且无法得出确切的解释结论时,方可启用纳税人主义。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在不同解释方法而致的错乱纷杂的解释结果之间厘清头绪,找到各方均可接受的唯一正解。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叶金育  
税法解释实践中,时常面临"对国库有利"还是"对纳税人有利"的两难选择。基于财政需求,实践中多偏向"对国库有利"的方向进行解释。但作为一种类似于格式合同的非典型公法之债,解释机关更须遵循债之解释的普适性原理。故,当遇有税法不明或课税事实不明等情境,且存有两种以上的理解时,应该秉持"不利解释规则",做有利于规则接受者的解释,即奉行税法解释上的纳税人主义立场。尽管如此,对于纳税人主义在税法解释中的作用,仍应理性评估、客观对待。不能低估但也不宜过分高估;不能缺位行使,更不能越位适用。仅当对解释对象已经采用"通常理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袁政慧  赵蓓  陈琳琳  
本文以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为例,研究纳税服务是否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纳税人满意度。研究发现,在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的前提下,公众对现行纳税服务水平总体上是满意的,但纳税服务水平还有提升的空间。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樊勇  席晓宇  赵玉亭  
本文基于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理论,借鉴澳大利亚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模型,即ATO纳税遵从模型,研究我国企业增值税征收是否适合使用ATO纳税遵从模型进行税务管理。本文采用2014年某直辖市财政入库的企业增值税税收数据,对不同遵从度的企业运用多分类Logit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ATO纳税遵从模型适合中国增值税税收管理,并且探讨了不同遵从等级的影响因素,对不同增值税纳税遵从等级的企业应按其影响因素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邢树东  刘超群  
税法的核心价值应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但因居于最高位阶的宪政税收仅设定义务,进而导致现实中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淡薄或权利受损。因此,必须还原、补足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周承娟  
税法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利保护是税收征纳关系的两个方面,这一问题已经突破税收本身的研究边界,本文从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制度层面观察税法体系的理论基石和现实中出现的诸种税收问题,从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一个较为广泛的观察视角和对策建议。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桦宇  
诚实推定权是纳税人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税法上的诚实推定权包括申报诚实推定权、纳税诚实推定权和救济诚实推定权;诚实推定权既是一种程序性权利,也是一种实体性权利。诚实推定权在性质和功能上与税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诚实信用等相关概念和原则既有相似性,又有侧重点。在参照国际经验并立足本国特色基础上,中国税法应增加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的规定,在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中贯彻诚实纳税推定原则。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杨杨  杜剑  
税法公平价值的核心应是税法的本质公平,而目前我国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缺失是造成税法本质公平未能充分实现的重要原因。为使税法本质公平得以充分实现,应重视并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具体包括完善立法体系、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完善纳税人权利司法保护,以及完善纳税人权利自我保护等内容。
[期刊]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作者] 孙利军  胡彦炜  
法律解释是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 ,针对特定的法律事实 ,对法律文本所作的理解和说明。在理解法律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法律解释是在法律适用阶段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必须是对特定的法律事实的解释 ;是与待决案件有关的能影响处理结果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法律解释的核心是对法律的理解。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陈少英  曹晓如  
法律解释的目标不在于探求法律文本的原意,而在于将立法中抽象的正义转化为适合于个案判决的具体的正义。税法解释的最终目标是具体的税收正义,而此最终目标必须通过基本目标、规范性目标和法律滥用禁止目标等次级目标的视域融合而实现。据此,税法解释应当遵循以合法性解释为基础,以合目的性解释为补充,以法律漏洞填补为例外的原则。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邢树东  
宪政税收是宪法上对税收核心规则或最高原则的创设与运用之政法过程的制度性规范,这一过程要求税收的每一个核心要素都受制于宪政税收。理论上,一个符合中国现实的宪政税收模型是人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基本关系其实是税收关系,所以必须在宪法上界定国家与人民的权力与权利、责任与义务并使其基本关系宪法化。实践上,应以宪政税收为基本出发点,修改宪法的涉税条款,不必出台税收基本法,并以宪法理念或精神指导税收法律体系或制度的构建。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张尧  
纳税保证具有保证的性质,纳税保证书在本质上属于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仅以保证人与债权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相对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关系,保证合同在成立、范围、效力和抗辩事由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因而,不宜将纳税人的签字盖章作为纳税保证的生效要件。否则,在纳税保证人无赠与意思的情形下,其与纳税人之间通常仅能成立委托关系,且只能依据该关系确定追偿范围。这就会限缩纳税担保成立的可能性,不利于保障税务机关所享有的税收债权的实现,也可能在整个担保制度体系内部形成异质性。因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理应对此进行回应,并加以明确。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赖勤学  
新一轮税改其目的是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税制 ,理顺政府税收和市场经济的关系 ,它要求有一个能驾驭改革方向和思路的精神灵魂 ,而“纳税人主权观”这一全新的税收契约观念正是它的价值内核 ,目的在于为新一轮税制改革提供一个能统领全局的观念保障 ,使税制改革与市场化改革相吻合 ,以其达到尽快实现税制改革与市场转轨的良性互动。然而 ,这一观念在实现过程中却遇到了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及纳税人素质低等因素的影响。因此 ,要一定实现它则必须转变政府观念 ,真正落实纳税人的国家主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为实现纳税人主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大力开展“纳税人主权”意识教育 ,提高各涉税人...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潘修中  
税法解释是税收法治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因此推动税法解释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在税法解释上囿于税收法定主义和行政解释强势的原因使得作为税法解释主体的司法解释处于弱势地位,使得和具体案件关联的解释活动无以展开,严重影响了税收法治实现效果。结合西方国家税法解释理论和实践情况,从理论上把握税法解释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关系,对我国亟待完善的税法解释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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