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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张学博  
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罪刑法定原则是对人身权的保护,而税收法定原则是对财产权的保护。学术界对于税收法定原则的研究偏重于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而忽视其保障国家财政权力的一面。现代财产法的发展已经认识到财产权并非一个单纯的私法概念,而是公民财产权和公共财产权的辩证统一。在这个意义上,税收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国家和文明的基石,是保证国家公共财产权和公民财产权辩证统一的重要原则。除此之外,如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仅仅是个立法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必须分析税收实践中的税收指标等实践问题,才不至于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才可能真正实现对国家公共财产权和公民财产权利的双重保护。正因为如此,...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包子川  李初仕  陈光宇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建平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是实现其他基本原则的前提和保证。本文在研究税收法定主义机能的基础上,提出要树立税收法定主义的理念,应在宪法和税收基本法中全面确立税收法定主义,从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坚持民主科学立法的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推进税收立法、改善税收执法,并注意研究解决好与税收法定主义相关联的问题。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马克和  
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性原则、税收法律主义),是指税收的征纳主体必须基于法律依据才能进行,包括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两个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国家不能征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李金艳  刘春宝  
境外投资者购买和转让中国境内公司股权的交易正日渐频繁,随之而来的中国税收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下文简称《外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在中国境外转让中国股权的收入是否征税没有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对《外税法》有关条款的解释也值得商榷。从税收法定主义和税法解释原则分析,《外税法》第19条中的“其他所得”并未包括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因此,中国政府有必要通过修改法律明确此项纳税义务。
[期刊]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作者] 金生鈜  
本文分析了教育研究中的相对主义现象。相对主义主张,教育研究的观点或思想是基于个人立场的,不同的观点之间具有相对性,而不具有普遍的理由判断真假。相对主义是知识论上"唯我论"者。这种"唯我论者"把思想、知识、真理也理解成私人的,从而造成教育研究的平面和平庸,造成理论思想的贫瘠,也造成教育实践的混乱。本文在反思相对主义的基础上,主张教育研究是一种基于普遍的理由而提出正确观点的认识过程,研究意味着客观、理性的认知,其目的是表达可辩护的论点,这是按照理据推论出有理由即合理的结论的过程。这意味着研究者要尽量排除个人立场、偏见、利益取向,基于普遍的理性、理由、理据判断自己的观点是否合理,并使自己的观点接受公...
[期刊] 全球教育展望  [作者] 黄向阳  
在价值多元社会中 ,学校德育面临道德相对主义的挑战。本文对激进的道德主义进行批判和分析 ,并基于一种温和的相对主义观点提出学校德育改革若干建议 :从求同转向求同存异 ,从规范转向规范和描述相兼顾 ,从对抗转向对话 ,从德目教学转向道德判断力、敏感性、行动能力的培养。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邢会强  
税收法定原则并不是一个僵化的理论,它的实质内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是其具体内容却是随实践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提出了"税收动态法定"的概念。"税收动态法定"认为,地方立法机关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国家立法机关应对基本的税收制度和基本框架作出立法,可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立法机关规定的上限和下限,根据经济运行的具体态势,通过变动税率杠杆或者开征、停征某种税收,调控经济运行;这都是符合税收法定原则的。此外,税收动态法定原则是有底线的。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周刚志  王曦  
从历部《宪法》文本及1992年之前的税收立法实践来看,"税收立法权"并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职权,而且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亦并非旨在授予国务院"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法》第三条之规定大致包含了"课税要件法定主义"之部分原理,却尚未达到"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之最低限度的标准。为求中国税收法治之进步,我们亦须在当前重新诠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完善相关法制,使其具备"与时俱进"的制度品格。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高琪  曹爱民  
宏观税负的持续增长既有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合理增长,也有法律约束和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不合理增长。本文提出,完善加强税收立法建设是确保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制度性前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陈志勇  姚林  
一、税收法定主义及历史渊源税收是现代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从本质上说,税收意味国家权力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侵害,但可以认为这种"侵害"是必要的,是公民获得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应该付出的对价。基于税收的这样一种特质,为了防止对私人财产权利造成不适当侵害,宪政国家往往在宪法中对课税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以规范政府的税收行
[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姜东升  李爱鸽  
2014年末开始的连续几次成品油消费税的提高,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进而引发了我们对税收调控合法性的思考。当前,税收调控政策在我国整体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调控主体、程序等方面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法定主义缺失状况。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之下,税收调控如何在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之下进行,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李刚  
我国落实税收法定主义必须首先迈过形式税收法定主义的门槛,即实现税收法定主义入宪和税收基本制度法律化。前者基于我国《宪法》中税收法定主义条款缺失的现状,应当循序在《立法法》、《税收征管法》和《宪法》中规定税收法定主义。后者则必须紧紧抓住税收立法体制的完善这一关键:在税收立法权的横向配置方面,应当以税收要素作为厘清税收基本制度和税收非基本制度范围分界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国务院的税收委任立法权;在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方面,应当改变当前省级政府系根据转授权就个别税收要素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局面,而且该委任立法权应当授予省级人大。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李刚  
我国落实税收法定主义必须首先迈过形式税收法定主义的门槛,即实现税收法定主义入宪和税收基本制度法律化。前者基于我国《宪法》中税收法定主义条款缺失的现状,应当循序在《立法法》、《税收征管法》和《宪法》中规定税收法定主义。后者则必须紧紧抓住税收立法体制的完善这一关键:在税收立法权的横向配置方面,应当以税收要素作为厘清税收基本制度和税收非基本制度范围分界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国务院的税收委任立法权;在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方面,应当改变当前省级政府系根据转授权就个别税收要素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局面,而且该委任立法权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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