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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许光耀
一直以来,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是否够构成支配地位滥用在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欧盟在这一领域走在了前列。通过Magill案、Bronner和IMS案,欧洲法院基本明确了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构成支配地位滥用的认定条件,即如果拒绝的标的是一般产品与服务,使用Bronner案的三要件,如果所拒绝的一项知识产权,则需多满足一个"新产品"要件。在微软案中,欧洲法院完善了之前判例中的分析方法,提出了认定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构成支配地位滥用的"缺少有活力的竞争、消除有效竞争、阻碍新产品、缺少合理理由"四要件,其操作路径基本定型。我国在借鉴欧盟经验时,应摆脱其要件模式的束缚,而沿用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一般分析方法与步骤。
[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曙光
知识产权人拥有合法的垄断地位,法律已授予其排他的制造、销售、使用权。在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并不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反垄断法也不能否定知识产权人有权基于该项知识产权获得的排他的商业利益,但是知识产权不是授予一项违反反垄断法的特权。在新经济时代,由于网络效应的广泛存在,某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尤其是存在互连、互通效应的行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极有可能会妨碍、限制甚至消除竞争,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时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就构成了违法,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权利滥用 拒绝交易 反垄断
[期刊]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作者]
沈木珠 乔生
国际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及相互影响,使微软垄断案出现重大转机。本文在评述美国反垄断法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基础上,对微软垄断案的终局作出评价,并对我国入世后的策略提出若干意见。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宋怡欣
垄断行为对《反垄断法》的"反制"反映出了一种特殊的制度现象,因为《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对象往往具有强大的政治与经济背景,容易形成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链而对反垄断法执法与司法产生"反制"。当垄断行为成为商业习惯时,过高的执法成本很可能将迫使《反垄断法》进行修改,从而形成《反垄断法》由应然法向实然法的进化。
关键词:
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 反制 实然法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龙柯宇
欧盟是世界范围内处理和平衡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先驱者。其在2009年《欧盟82条指南》中以法规形式确立了效果影响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存在和行使相分离原则、权利耗尽原则、同源原则,两者共同构成了欧盟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的基石。本文在梳理和评析欧盟相关制度的同时,也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提出了一些建议。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韩春霖
涉及数据聚集的企业并购案正逐年增多。数据聚集可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效率,使消费者受益,但也会增强企业市场力量,对相关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文通过梳理欧盟竞争委员会2016年对微软并购领英案的反垄断审查思路,分析数据聚集对竞争的影响,为中国相关的反垄断审查提供借鉴。导致数据聚集的并购案与不涉及数据的并购案在竞争评估原则、方法等方面无实质差别,但数据市场兼具多边市场、网络效应、多归属性、动态性、隐私保护等特殊性,需依个案具体分析。
关键词:
数据聚集 并购 反垄断审查 微软 领英
[期刊] 财经研究
[作者]
李太勇
在网络效应明显的市场上 ,消费者预期、用户基数、网络规模等因素与正反馈效应的作用 ,使市场的均衡向一种具有网络优势的产品集中 ,最终会由这种产品主导市场。这一结果是由网络效应与进入壁垒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 ,网络效应抬高了市场的进入壁垒。把网络效应与进入壁垒联系起来可以更合理地分析软件市场上的反垄断问题。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钱永铭 安佰生
[期刊] 财经研究
[作者]
夏大慰
本文在探讨美国司法部和 19个州联合起诉微软公司的垄断案的基础上 ,着重分析了反垄断政策的理论根据和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历史演变 ,以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
美国政府诉微软案 垄断 反垄断 产业组织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陈宇
结合微软反垄断案分析IT行业在软件标准、成本结构、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锁定效应等方面的特征 ,认为这些特征使得在IT市场上适用反垄断法时应在很多方面有新的思索 ,如相关市场的界定、垄断力的判定、企业市场行为的定性、创新障碍分析以及对垄断的制裁等
关键词:
反垄断 IT行业 微软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刘佳 张伟
拒绝交易行为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之一。在"互联网+"语境下,拒绝交易行为呈现出新形态:拒绝使用标准或利用标准导致不兼容、拒绝许可使用知识产权、拒绝使用关键设施等。对该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应从主体、客体、效果、抗辩理由四个要件出发进行违法性认定,并结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态进行正负效果的比较。若负效果大于正效果,则禁止;反之,豁免。
关键词:
互联网+ 拒绝交易 违法性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刘佳 张伟
拒绝交易行为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之一。在“互联网+”语境下,拒绝交易行为呈现出新形态:拒绝使用标准或利用标准导致不兼容、拒绝许可使用知识产权、拒绝使用关键设施等。对该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应从主体、客体、效果、抗辩理由四个要件出发进行违法性认定,并结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态进行正负效果的比较。若负效果大于正效果,则禁止;反之,豁免。
关键词:
互联网+ 拒绝交易 违法性
[期刊] 产经评论
[作者]
唐要家 曹美玲
拒绝许可是高技术专利持有企业排斥竞争对手的重要机制,但并没说明这一行为的动态策略激励问题及其竞争效应,对于拒绝许可构成非法的反垄断审查要素也不明确。以此为问题的研究表明,在专利持有企业一体化经营情况下,其有较强的激励来实施拒绝许可,以谋取下游市场垄断势力。进一步细分研究的结果是:在下游竞争对手具有专利技术创新能力的情况下,越是高创新能力的下游竞争对手越会成为拒绝许可的对象,以维护专利持有企业在专利技术市场的垄断地位。然而,拒绝许可会严重损害技术创新和动态效率,带来更严重的社会福利损失。由此而提出的反垄断审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孙玉芸 陈奇伟
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控制,以知识产权滥用的界定为前提,以行为的反竞争性判断为核心。在这两方面,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的规定都过于笼统,较难操作和把握。为实现《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有效规制,我国有必要在正确理解和把握《反垄断法》第55条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下,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并结合TRIPS协议的要求,采用执法指南形式,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滥用的认定及合理原则的适用内容,重点关注和规制专利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行为。
关键词:
知识产权滥用 限制竞争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陈婷 王彬
以技术创新为特征的网络经济具有殊异于传统经济的运作模式,导致其垄断市场的形成机理也有所不同,因而传统经济中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未来应在动态效率理论的指导下,寻找契合网络经济特点之新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同时在目标和制度设计上发挥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在网络经济中的耦合作用,实现网络经济中竞争与垄断、效率与创新的均衡。
关键词:
网络经济 技术创新 反垄断 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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