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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胡学军  
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现代消费纠纷解决领域各有其利弊,要使我国消费纠纷的解决顺利通畅,就必须从多方面完善我国消费纠纷的非诉讼和诉讼解决机制。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李慧俊  
在金融对公民生活加速渗透的过程中,金融纠纷业已成为社会矛盾的重要根源之一。在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呼声日渐升温的过程中,消费类金融纠纷的多元化,尤其是非诉讼解决机制正日益引起重视。如何通过建立系统、多元的消费类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升金融市场效率已成为学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拟着眼消费类金融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从对其运行现状的分析入手,对这一问题做一探讨,并提出改良建议。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汪演元  
非诉讼解决机制能够通过非诉讼程序来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本文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渊源,并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非诉讼解决机制进行了成本分析,指出非诉讼解决机制在我国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并就如何推广非诉讼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应用、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相关建议。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尹晓敏  
当前,非诉讼机制对于解决社会纠纷的作用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非讼解纷机制的诸种方式在社会纠纷的解决中也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文章以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非诉讼解决为研究主旨,提出了以非诉讼方式解决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可能,并对协商、调解、仲裁、申诉等非诉讼方式在高校教育管理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予以阐析。
[期刊] 中国高教研究  [作者] 申素平  陈瑶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引入教育纠纷解决非常必要。学生申诉应成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教育领域应用的典型,需依此重新定位申诉制度,扩大申诉受理范围,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地位、组成和人选来源,规范申诉处理程序,重视调解等非正式程序。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吴军  
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合同争议的恶性发展可能破坏金融服务行业的诚信基础,金融服务合同纠纷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大障碍。解决金融机构与个人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向来是个难点,西方国家通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较完善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方法。源自北欧、历史悠久的投诉专员制度(Ombudsman),至今仍显现蓬勃的生命力,在诉讼体制之外为金融服务消费者提供另一条解决纠纷、"实现正义"的途径,在部分西方国家甚至超越诉讼成为民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法。建立中国的"保险投诉调查服务",无疑对保护投保人利益,促进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借鉴西方成熟经验,以保险行业为例,阐述了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肖晗  胡露  
对消费纠纷提起公益诉讼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序机制。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我国首设消费纠纷公益诉讼机制,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增设了这一制度。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此两法采取较为原则和模糊的规定,以致该诉讼机制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陶建国  
德国、瑞典和英国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讼外解决制度,通过这一制度,高效、公正、免费解决保险纠纷。我国在保险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情形下,有必要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建立我国完善的保险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
[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作者] 郑世保  
网络民事纠纷是一种新型民事纠纷,网络民事纠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的特征。现有的民事诉讼和ADR机制当然可以解决网络民事纠纷,但是绝大多数网络民事纠纷的标的额较小、当事人间物理距离遥远,使用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小额网络民事纠纷,将面临"会面成本高于纠纷标的额"等困境,于是ODR机制应运而生。ODR机制是目前最适合于解决小额网络民事纠纷的方式,但ODR机制在解决小额网络民事纠纷时同样存在着缺陷。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杨帆  
西方国家对消费纠纷的解决已经形成了许多成熟的做法与经验,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中国消费纠纷的特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解决消费者权纠纷方面,协商、调解、仲裁、申诉、诉讼等五种方式各有利弊。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本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我们必须构建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即在坚持司法救济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的被誉为"东方经验"的非诉讼解决方法,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孟海燕  黄捷  
消费纠纷是民事纠纷中的重要内容,其解决的效果如何不仅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比于欧美国家,我国消费纠纷的行政解决起步晚,各项制度还不健全。这种解决方式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顺应实践需求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而进行改革。在准确定位行政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解决消费纠纷的实体性规则的同时,更加注重行政程序过程,这不仅仅是制度上的进步,更是法治理念的贯彻与变革。
[期刊] 开发研究  [作者] 祝颖  
与普通侵权纠纷相比,环境侵权纠纷具有专业性、侵害权益复杂性、纠纷当事人特殊性等特征。兼顾环境侵权纠纷的特殊性,保证环境侵权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应当建立专门环境诉讼制度,提高环境侵权纠纷的一审管辖级别至中级人民法院;并实行环境侵权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由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可对水污染侵权纠纷进行集中管辖。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徐静  王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成因错综复杂,完善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应通过多方努力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提高纠纷诉讼处理机制的公平性。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建立与各级法院的长效沟通机制,向法官传输保险理念,培养法官的保险意识,使审判结果能公平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大众正确认识和评价保险。此外,保险公司应积极地应对诉讼案件,消除对保险公司形象的负面影响。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易楚钧  吴学斌  
随着证券领域内群体性民事纠纷案件的持续增多,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应运而生。我国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经历了从不予适用到初步探索再到适用框架基本形成的阶段。新《证券法》和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代表人诉讼规定》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较以往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既有传承也有创新。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借鉴域外经验规定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尽管如此,现今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未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规定在《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文件中,未明确地、实质性地取消证券纠纷立案的前置程序,未能妥善协调代表人诉讼制度和示范性判决制度之间的关系。为了更好地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明确取消证券纠纷立案的前置程序,赋予法官或者当事人在示范性判决机制和代表人诉讼制度之间的选择权。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郁青峰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保险纠纷 ,不管结果是输还是赢 ,保险公司都会在声誉和经济等方面遭受很大的损失。仲裁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准司法方式 ,具有保密性好、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经济和快捷、公正程度高以及灵活性强等特点。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的仲裁解决纠纷制度 ,更有利于保险纠纷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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