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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工业技术经济
[作者]
王树强 范振鹏
2018年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与排污费征收相比,环保税的征收层次及严谨性进一步提升,意味着环保收费制度更加完善。本文以2015~2019年沪深两市A股重度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实验组样本,以轻度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对照组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测量了上述制度改进的绿色创新效果。研究发现:环保收费制度的改进显著促进了企业的绿色创新;长三角地区企业的绿色创新效果高于京津冀地区;大企业的绿色创新效果高于中小企业;国有企业的绿色创新效果高于非国有企业;制度改进对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促进作用强于绿色发明专利。上述结论为进一步改进环保税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许丹丹 上官鸣
201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探讨其实施的微观经济后果,以“排污费改税”为研究背景,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探讨环境税征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排污费改税政策的施行显著促进了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且该效应对实用新型绿色技术创新的提升更加明显;融资约束对排污费改税政策下的绿色技术创新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企业融资约束水平越低,环境税征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越强。进一步研究表明,排污费改税政策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大规模企业、市场竞争程度高的企业中。研究结论为排污费改税的政策效果以及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因素提供了经验证据。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胡建勋 蔡静宜 曹文芳
本文以2013—2019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环保费改税、贸易约束与绿色创新投入三者内在关联,结果表明:贸易约束会抑制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创新投入;环保费改税能通过倒逼效应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创新投入产生显著促进作用;环保费改税能显著削弱贸易约束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抑制效应;进一步发现在规模较大的企业中贸易约束对绿色创新投入抑制作用更为显著,环保费改税对绿色创新投入的倒逼效应更显著。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孔东民 韦咏曦 季绵绵
企业作为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长期以来受到政府环保部门的密切关注。基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保费改税政策,本文以2015―2019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从税收政策角度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环保费改税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环保费改税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且通过生产成本、环境监管强度、环境责任履行情况三方面进行传导;特别地,该政策对轻污染企业、非国有企业、中东部地区企业的负向影响更为显著,而对中高污染企业、国有企业、西部地区企业影响不明显。上述结果表明环保费改税政策仍需进一步改进,从而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并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期刊] 南开管理评论
[作者]
翟华云 刘易斯 高蔚然 刘亚伟
强有力的司法支持是一国环境实现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本文基于法学、经济学与管理学交叉融合的多学科视角,考察了以环保法庭为代表的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内在机理。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环境司法改革实践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基于合法性的双重逻辑,本文识别了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成本倒逼和战略主动机制。进一步地,本文将外部压力和内部决策权力因素引入研究框架,测试不同情境下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差异性影响。结果表明,当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压力、行业压力、上下游压力和公众压力时,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驱动作用更强,而当企业为国有企业和管理层权力过大时,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不明显。
关键词:
环境司法改革 双重合法性 企业绿色创新
[期刊] 外国经济与管理
[作者]
雷星晖 张金涛 苏涛永 郁雨竹
生态问责制度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基于中央环保督察这项生态问责的执行机制,本文借助自然实验的设计检验了生态问责对企业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并探讨了媒体报道的情境作用。本文以在沪深A股上市的工业企业为样本,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发现:生态问责对企业绿色工艺创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体现在中央环保督察显著促进了企业增加绿色工艺创新投入。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影响在不同的媒体报道情境下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生态问责对绿色工艺创新的促进作用在媒体报道较少或负面报道较多的企业中显著,但在媒体报道较多或正面报道较多的企业中不显著。本文拓展了生态问责的作用情境,不仅是对现有文献的有益补充,还为政府完善生态问责的实施机制以及如何促进企业绿色工艺创新提供了启示。
[期刊] 外国经济与管理
[作者]
雷星晖 张金涛 苏涛永 郁雨竹
生态问责制度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基于中央环保督察这项生态问责的执行机制,本文借助自然实验的设计检验了生态问责对企业绿色工艺创新的影响,并探讨了媒体报道的情境作用。本文以在沪深A股上市的工业企业为样本,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发现:生态问责对企业绿色工艺创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体现在中央环保督察显著促进了企业增加绿色工艺创新投入。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影响在不同的媒体报道情境下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生态问责对绿色工艺创新的促进作用在媒体报道较少或负面报道较多的企业中显著,但在媒体报道较多或正面报道较多的企业中不显著。本文拓展了生态问责的作用情境,不仅是对现有文献的有益补充,还为政府完善生态问责的实施机制以及如何促进企业绿色工艺创新提供了启示。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冯鸿雁 赵芳嵘 胡海川 彭永芳
通过多案例研究方式,主要从环保费改税后企业税负变化、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和专利情况以及污染处理技术四个方面,分析了环保费改税对于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证实了环保费改税对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有着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作用,提升了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应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补贴支持;不断扩大污染物征税范围,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战略;更新升级生产设备,提高污染处理技术。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冯鸿雁 赵芳嵘 胡海川 彭永芳
通过多案例研究方式,主要从环保费改税后企业税负变化、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和专利情况以及污染处理技术四个方面,分析了环保费改税对于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证实了环保费改税对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有着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作用,提升了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应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补贴支持;不断扩大污染物征税范围,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战略;更新升级生产设备,提高污染处理技术。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张学慧 何铭文 毕茜 赵斌杰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正式出台,其如何影响企业投资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文章基于2011—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企业的相关数据,以新《环保法》的出台为准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法探究了环境规制对企业投资水平和投资效率的影响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更严苛的环境规制政策抑制了重污染企业的投资水平和投资效率,且其影响在国有企业与大规模企业中更显著,在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控制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结论依旧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新《环保法》主要是通过加大政府干预程度进而影响企业投资。研究结果有助于扩展微观企业行为的研究框架,也有助于深入理解环境规制的政策效应和发展趋势。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张晨 肖文娟
环境保护税是刺激企业降污减排、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激励手段,研究环保费改税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对企业减排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零和博弈”和“波特假说”理论,以2016—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对环保费改税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发现,环保费改税对企业环境绩效有显著激励作用,对企业财务绩效表现为初期抑制而滞后无显著影响,对环境绩效的激励作用补偿对财务绩效的抑制作用。进一步探索影响机制发现,环保费改税通过倒逼绿色创新激励环境绩效、改善财务绩效。政策效应对大规模企业、国有企业和三大经济区企业利好作用明显。研究结论有助于政府深入推进政策实施和企业全面提升整体效益。
[期刊] 经济管理
[作者]
崔广慧 姜英兵
基于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与倾向得分匹配法,分别从合规动机与竞争优势动机层面考察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实施并未提高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性,反而导致企业缩减生产规模。进行动态效应分析发现,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始终不明显,但在实施初期对企业生产规模产生显著负向影响。主要原因在于,新《环保法》实施给企业带来的环境治理压力过大,而资源支持不足。截面异质性分析发现,上述结果并未因企业经营绩效好坏而产生差异,且主要体现在东部地区企业。本文拓展与丰富了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因素与环境规制经济后果的相关文献,为政府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提供有益启示。
[期刊] 技术经济
[作者]
韩沈超 李淼 李晓钟
基于中国2006—2020年281个样本城市的面板数据,在梳理服务业制度型开放促进绿色创新的理论机制基础上,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对区域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显著促进了示范城市绿色创新的量质齐升,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该促进作用依旧显著。第二,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主要通过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开放程度提高区域的绿色创新水平。第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城市区位异质性与城市信息化程度异质性,该政策在沿海省份的城市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
[期刊] 投资研究
[作者]
郝芳静 谢远涛 刘小娇
生态环境问题是中国政府和民众关心的重要话题。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1),根据2007-2021年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样本,借助于“新《环保法》”这一准自然实验,将企业分为重污染企业和非重污染企业,检验了“新环保法”对重污染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发现:“新环保法”能够提高重污染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且对国企和绿色专利影响更大,能够激励企业的创新发展,这为重污染企业技术创新及我国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提供经验证据。
关键词:
环境规制 新环保法 重污染企业 技术创新
[期刊] 审计与经济研究
[作者]
刘志远 官小燕
作为重要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经营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以2010—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新《环保法》这一外生冲击事件,采用双重差分模型检验环境规制对企业税收规避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趋严促使企业提高税收规避程度。机制检验表明,环境规制导致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和经营风险增加。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规制与税收规避的正相关关系主要存在于融资难度较高和经营压力较大的企业,新《环保法》实施情境下的企业避税行为提升了财务业绩和企业价值。研究结论提供了微观企业如何应对宏观环境规制的经验证据,为政府部门结合税收政策优化环境政策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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