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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刘运宏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项全面、系统的规则体系,正处于不断修正和完善的过程中。除了相关规则的修订与完善外,司法机关对独立董事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审判案例,先是检验了独立董事规则制度的适用性,然后是梳理与总结审判案例的确定规则和标准,最后是在将之上升为一般性适用规则的过程中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这种“规则制定—相关规则适用的判例总结—将从相关判例明确而来的规则上升为相关规则”的路径,对现今独立董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照此路径完善独立董事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则体系,就是要在总结相关实践与案例的基础上,区分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打破签字保真就担责的僵化归责原则,根据实际行为主体确立其民事赔偿责任,结合独立董事过错程度设计其民事赔偿责任内容,建立“过责相当”的独立董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则。
[期刊] 审计与经济研究  [作者] 李明辉  
本文对上市公司法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理论分析,认为对于上市公司应当采用无过错原则,而对其他主体则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以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杨志国  李阿敏  
随着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依法、全面、从严实施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显著增加,许多投资者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某地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高级法院)在一起上市公司年报虚假陈述案件中,判决会计师事务所就投资者损失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本案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王长河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时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文认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独立董事和董事一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承担行政责任不应以过错为要件,凡参与审查信息披露文件并同意文件披露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在故意进行虚假陈述,或组织、策划了虚假陈述行为,或明知是虚假陈述却容许和默许虚假陈述行为时,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期刊] 经济经纬  [作者] 胡滨  全先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问题一直严重制约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并成为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违法问题之一。作者主要从董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存在问题及如何完善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规范证券市场行为。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熊亮  
一、虚假陈述的民事归责原则"虚假陈述"是指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证券市场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对证券发行,交易以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等事项陈述不实,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陈述的行为。各国法一般规定,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相对人须为善意,即受害人须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辛清泉  黄曼丽  易浩然  
本文着眼于独立董事个体视角,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独立董事遭受监管处罚这一现象进行研究。使用2003~2010年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处罚数据,我们发现有302人/次的独立董事因虚假陈述而招致监管处罚,但其处罚程度要显著轻于非独立董事。研究还发现,49%的受罚独立董事在处罚年度末之前便已离开涉案公司,但独立董事的提前离职并未降低其日后的处罚程度。研究还发现,独立董事受罚后其担任的董事职位数量有明显下降,但其背后的原因更可能是受罚独立董事主动离开高风险上市公司的结果。最后,处罚宣告日前后短窗口内独立董事任职的其他上市公司并未出现明显的股价下跌。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杨春然  张波  
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会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虚假陈述被披露后,公司市值较欺诈行为发生期间有所降低,两者的差额即为损失。一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且股票破灭时,使用公司市值差额法计算损失,在形式上不会发生问题,当公司股票仍保留一定的价值时,使用该方法计量损失则会发生很多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并非是理论上的有效市场,而且欺诈性信息之外的因素也在影响着股票的价格。《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第七部分对损失认定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忽视其他因素对股票价格影响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曾辉  
中国证券市场要尽快建立并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因为民事责任在证券法上具有使受害人的损失获得偿付的功能 ,能真正贯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宗旨。为此 ,就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之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及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期刊] 经济问题探索  [作者] 王烨  
本文就上市公司因虚假会计信息引发的侵权民事赔偿若干法律问题,从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虚假会计信息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及其赔偿的认定、民事赔偿义务主体的认定、以及有关民事责任的分担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以及一些尚待完善的地方。
[期刊] 工业技术经济  [作者] 张红霞  郭鸿鹏  
本文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问题,提出了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认定应遵循程序理性的原则、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等观点。提出了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要处理好保护投资者与维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当权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祁群  
长期以来 ,我国司法实践受传统民法理论的影响 ,一向不认同法人董事向第三人负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此也无明确规定 ,导致目前有关诉讼纠纷不断。笔者通过比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结合中国的国情 ,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法理分析。
[期刊] 审计研究  [作者] 蒋尧明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了应对因审计报告虚假陈述可能引致的巨额民事赔偿,必须建立相应的财产保障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筹建注册会计师行业共同赔偿基金、实施联合赔偿计划,建立国家行政罚款、刑事罚款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蒋尧明  
对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应主要遵循"程序理性"原则,而非"结果理性"原则;对会计信息"重大事件"的确认应优先采用"投资者决策"标准,同时兼顾"股价重大影响"标准;对财务预测信息应设置"忠实表达警示文字原则";在认定会计信息虚假陈述因果关系时,应充分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提前效应";《1 9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可具体界定为: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主要指行业风险)和投资者投机风险三项内容。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蒋尧明  
上市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民事赔偿保障制度,是实现《1.9规定》预定目标的必要措施。该项民事赔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设立专项赔偿基金;企业高管人员的责任风险保障制度;券商专项赔偿基金;国家行政罚款、刑事罚款财政回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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