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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欧阳天健  
(一)消费税收入宜按比例在央地之间共享从世界范围来看,消费税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方法无非两种:一是税基划分法,即将消费税的税目在央地之间进行划分。这一类型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联邦、州和地方分别就不同的税目课税。二是财政收入分成法,即不分税目,直接对财政收入按比例分成。如奥地利,无论何种税目,所有消费税收入均按照67.8∶20.5∶11.7的比例在三级政府间分享。就中国而言,曾有许多学者建议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采用税基划分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郑日晟  
"营改增"后,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调整对于化解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的调整还需要从税制功能、税法原则和征管效率三个方面进行法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以更好地实现消费税的改革目标与制度功能,体现财税体制改革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公平性与效率性、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统一。在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的模式选择上,我国不宜对消费税采取中央税模式或地方税模式,而应采取"税基分享"的共享税模式,这有利于协调消费税制的不同功能,体现受益原则,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激励政府改善消费环境。在这一前提下,未来的消费税制设计还应统筹兼顾,处理好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改革与其他消费税改革措施的衔接关系。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唐明  席馨  
消费税下划地方改革关键点是要解决征税环节后移和增量收入下划问题。国发[2019]21号提出消费税央地“定基数、调增量”收入分享模式,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地方“保基数”引发纵向财政利益冲突、区域财力新的不均衡及应税品产销地财政利益冲突等问题,对此笔者依据改革经验设计三种各具代表性的“基数+增量”分配方案:基期固定基数递增、基期基数均固定、基期基数固定并选取固定比率确定基数,模拟测算三种方案的政策效应。研究表明,改革初期,三种方案均能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但基期基数固定并选取固定比率确定基数的分享方案解决“保基数”风险问题和缓解产销地财政利益冲突最有效,最有利于达成改革目标;中长期,不同方案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逐渐趋同,均能有效支撑地方税体系建设,而且中西部地区获益程度显著高于东部地区。因此,消费税下划地方改革建议优先选用基期基数固定并选取固定比率确定基数的央地分享方案,构建区域财力协调联动机制,同步协调央地支出责任划分调整及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的理顺。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李波  王金兰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设立的一个税种,是以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以其销售数量或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间接税,是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再选取一部分商品和劳务对其进行"特殊调节"。2012年,我国国内消费税实现收入7872.14亿元,同比增长13.5%,与上年增速基本持平。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8%。消费税在贯彻国家产业和消费政策,促进经济和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以及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消费税具有公平收入分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万莹  徐崇波  
本文区分税负完全转嫁和不完全转嫁两种情形,从MT指数、K指数、Suits指数等多角度,对我国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不同消费品的消费税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烟草类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呈现稳定且显著的累退性;酒类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呈现累退性,但累退程度逐年减弱;成品油消费税呈显著累进性,且累进性日益增强;小汽车消费税呈较稳定的累进性。消费税总体上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呈现累进效应,且其正向收入调节作用日益增强。考虑税负不完全转嫁因素后,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只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有所减弱。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方佳佳  田艾仑  张清华  杨森平  
本文首先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情况,对环境污染进行分类后具体分析其原因;其次对消费税制度进行评析,提出现行消费税制度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消除各种类型环境污染的消费税改革的实现路径。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李刚  李海波  
海峡两岸经济的逐步融合是客观的现实要求,对两岸的经济主体而言,都有对两岸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流与合作的需求。本文从实证角度出发,以客观实际的态度,比较全面地考量了各种现实情况,提出了海峡两岸税收协调可能的路线图。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储德银  韩一多  姚巧燕  
在"营改增"深入推进和地方税体系亟待重构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不仅迎来新的契机,同时还是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文首先在消费税收入权属重新划分的视角下分析了消费税收入分享机制业已存在的争议,并对新的收入分享方案进行设计,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推进消费税制度变革的具体建议。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彭晓洁   耿婷菲   吴春燕   李欣芸   
促进健康消费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含糖饮料征收消费税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国饮料消费市场的发展,含糖饮料消费规模巨大,但过度消费含糖饮料导致超重、肥胖和相应慢性病发生的风险也不断增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有机结合。对含糖饮料征收消费税,可以发挥消费税对健康消费的调节作用,促进健康型消费内需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衔接,还可以推进健康导向型消费税制度的完善。根据含糖饮料消费税不同计征方式的特点以及我国对含糖饮料征收消费税的调节目标,建议我国含糖饮料消费税采用从量计征方式。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张学诞  
全面营改增完成后,地方政府失去了其原主体税种——营业税。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能否作为共享税并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消费税作为共享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基于共享税的需要,提出消费税在功能定位、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征收环节等方面的具体改革建议。
[期刊] 统计与决策  [作者] 孟莹莹  
理论上,消费税具有引导消费、调节收入差距等功能;实践上,消费税对收入分配有何影响呢?基于此,文章通过对中国消费税及分税目的卷烟消费税、酒消费税、燃油消费税和汽车消费税的Kakwani指数的计算,实证研究中国消费税对居民收入再分配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消费税从2007年开始具有累进性,对收入分配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从具体税目来看,卷烟消费税和酒消费税具有累退性,扩大了居民收入差距,而燃油消费税和汽车消费税具有较强的累进性。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洪小东  
消费税的收入归属与其自身特质以及国家财政体制密切相关。当前的消费税改革,在收入归属上仍应坚持中央税的基本定位,其主要原因在于消费税所担负的经济调控功能以及地域税源上的巨大差异。消费税无论作为共享税还是地方税都是地方化的表现,而消费税地方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地方的财政收入,但同时也弱化了中央的财政调控能力,并且进一步加剧了地区财政不均衡。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以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着重强化中央事权的背景下,消费税更加不宜地方化。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任宛立  
法国特别消费税不仅在税目和税率设计方面体现调节消费行为的职能,还在收入使用上用于支持特定事业发展。法国特别消费税收入使用制度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消费税的立法目的,并且能够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良性联接,可为我国的消费税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李永刚  赵海益  
一、重组课税范围。消费税课税范围体现了消费税的课税广度。现行消费税课税范围过窄,弱化了应有的调节作用,限制了消费税收入增长,使得消费税收入主要来源于烟草、酒类、汽油和汽车四类消费品。从引导消费倾向角度来看,应将私人飞机、高档皮草、高档时装等新兴奢侈品,高级美容、高档会所、高档娱乐等高档消费行为纳入到课税范围。另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应将不利于健康生活理念的消费品,如皮革制品、水泥、化工产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赵丽萍  
本文依照消费税在环境税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分析了我国消费税政策在征税环节、税率结构和征税范围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应在将消费税由隐性征收改为显性征收的基础上,通过税率结构的分层与细化、强化成品油和车辆消费税的环保功能,对电力产品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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