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4054)
2023(6213)
2022(5389)
2021(5237)
2020(4839)
2019(11276)
2018(11082)
2017(21717)
2016(12314)
2015(14260)
2014(14619)
2013(14848)
2012(14010)
2011(12514)
2010(12873)
2009(12162)
2008(12726)
2007(11451)
2006(9620)
2005(8611)
作者
(35932)
(30237)
(30061)
(28989)
(18996)
(14419)
(13995)
(11792)
(11072)
(10841)
(10071)
(9955)
(9636)
(9585)
(9558)
(9389)
(9333)
(8953)
(8703)
(8606)
(7613)
(7461)
(7365)
(6912)
(6851)
(6817)
(6795)
(6632)
(6163)
(6150)
学科
(49607)
经济(49555)
管理(38951)
(35986)
(29754)
企业(29754)
(28486)
方法(26029)
数学(23402)
数学方法(23182)
(14407)
财务(14390)
财务管理(14338)
(13901)
企业财务(13601)
中国(12927)
财政(12847)
(11894)
地方(10394)
(10364)
(10306)
(9153)
贸易(9153)
业经(9000)
(8893)
农业(8746)
(8062)
(7942)
银行(7920)
(7415)
机构
大学(179619)
学院(177377)
(72243)
经济(70647)
管理(65909)
研究(58735)
理学(56122)
理学院(55496)
管理学(54542)
管理学院(54199)
中国(45551)
(43326)
(37612)
科学(36385)
(31841)
(31479)
财经(30367)
(28000)
研究所(27897)
中心(27460)
(27297)
业大(26646)
农业(25243)
北京(24060)
(22979)
师范(22778)
经济学(22588)
财经大学(22077)
(21555)
经济学院(20644)
基金
项目(110207)
科学(84651)
研究(80598)
基金(78570)
(67715)
国家(67165)
科学基金(56256)
社会(49616)
社会科(47032)
社会科学(47013)
(43124)
基金项目(41895)
教育(37841)
(36336)
自然(35781)
自然科(34875)
自然科学(34859)
自然科学基金(34225)
编号(33968)
资助(32985)
成果(29133)
(25339)
重点(24876)
(23078)
课题(22850)
(22289)
科研(21754)
(21592)
教育部(21543)
大学(21173)
期刊
(79796)
经济(79796)
研究(54487)
(40655)
中国(34767)
学报(29054)
(28459)
科学(24256)
大学(21749)
管理(20961)
学学(20284)
农业(18830)
教育(17730)
(16420)
金融(16420)
财经(15800)
技术(14574)
(13444)
经济研究(12927)
业经(12274)
财会(11237)
问题(11193)
(10454)
会计(10420)
(9677)
(9420)
技术经济(9316)
理论(8963)
图书(8855)
统计(8776)
共检索到270440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赵菲  
美国财产法中的地役权由普通法上的地役权和衡平法上的地役权构成,其中衡平法上的地役权是由于消极性地役权在现实生活中难以直观判断的特点,加之缺乏备案等公示制度的保护而产生,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契约权利而存在。涉及取得方式美国财产法中的地役权主要有默示取得、现实需要取得和时效取得三种典型方式,终止方式主要包括混同、地役权人的放弃和条件的根本变化等方式,这些方式都是根据现实需要反应在判例法中,从而不断衍变和得到完善。相比而言我国针对地役权的法律规定仅限于《物权法》第十四章,未明确界定地役权的主体、种类和权利救济方式
[期刊] 旅游学刊  [作者] 王维艳  
地役权作为协调相邻两宗土地供需关系的一项重要物权制度,因其对他人不动产的间接利用之购买/补偿机制,而成为高度契合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利用与保护分析的法理工具。文章基于地役权合同之"利用目的和方法"要件以及地役权内在构造的客观规定性,采用多方法案例法,结合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景区案例,建构了哈尼稻作梯田旅游地役权购买/补偿机制概念体系。研究表明:地役权制度对于厘清旅游企业的地役权与补偿义务、社区居民的债权与保护义务,具有一般债权、其他用益物权和相邻关系无可比拟的法理解释力,是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资源有偿使用""谁受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孙宪忠  
从财产法的角度谈国土资源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土地是一个大的概念,包括地上、地下的资源,是不动产的概念。国土是从国家领土讲的,但国土资源部不管所有的国土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土资源的使用要实现市场化、资产化,要以资产管理方式对国土资...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王晶君  曾晓愉  
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财产之一。网络运营商拥有虚拟财产所有权,用户、玩家拥有虚拟财产使用权。网络运营商与用户玩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小、法律保护的强弱主要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应区分虚拟财产的类型,予以不同程度的保护。此外,此种保护模式也有利于网络运营平台根据市场的需要调整平台运行规则,有利于因经营不善退出市场时,用户对虚拟财产的处理。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于凤瑞  
研究目的:证明自己地役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权利构造及具体适用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采用文献调研、比较研究和法律经济分析等方法,对自己地役权的演进、构造、价值及其具体适用中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1)自己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地役权,能够从事前的角度更有效率地规范因新型居住形态所产生的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2)自己地役权可以弥补相邻关系与业主公约的局限性,具有不可替代性。研究结论:自己地役权应成为中国《物权法》地役权体系的一部分。
[期刊] 审计与经济研究  [作者] 邹彦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精神 ,应明确认定股东对公司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以切实保障参加经济活动的股东在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时能够通过保险制度获得补偿。这一点对于我国现阶段的许多问题的解决具有实际的意义 ,特别是在保护跨国公司中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问题上 ,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开辟了一个保险业务的新领域 ;同时也使得我国的保险业务与公司、企业的经济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邓翊平  
国家豁免作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经历了从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的转变。国家豁免分为管辖豁免与执行豁免,执行豁免比管辖豁免更敏感。近年来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和欧债危机,进一步凸显了中央银行财产豁免问题的重要性。中央银行财产豁免有国际公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三种不同模式。我国可参考借鉴美国的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财产豁免的法律制度,以此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邓翊平  
国家豁免作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经历了从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的转变。国家豁免分为管辖豁免与执行豁免,执行豁免比管辖豁免更敏感。近年来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和欧债危机,进一步凸显了中央银行财产豁免问题的重要性。中央银行财产豁免有国际公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三种不同模式。我国可参考借鉴美国的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财产豁免的法律制度,以此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向晓微  郑婷婷  
现阶段,城市空间立体化建设已经从独栋建筑向地上地下开发转向利用其他不动产连接开发,权属关系在多个不动产权主体之间发生。从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与土地使用权主体错位利用的产权归属问题,成为现代产权制度面临的复杂问题。基于此,笔者提出以地役权方式促进土地多维度开发的观点,并分析了这一情形下地役权的适用要件,以期为当前城市创新空间利用提供解决思路。
[期刊] 经济经纬  [作者] 张金明  陈利根  
在财产法的视阈下,土地权利体系非物权法体系甚至民事权利体系所能涵盖。土地公法财产权与私法财产权的二元分野是土地财产权体系的基本架构。我们将土地财产权分为公法上的土地财产权(国家地权)和私法上的土地财产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继承权等),这对解释土地权利运行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澄清土地权利的诸多理论误区具有积极的意义。土地财产权二元体系应当作为我国土地权利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之一。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邢文妍  
本文从辽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发展现状分析入手,指出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存在基础小、比重低,城乡差距大以及来源单一等问题,并进一步从农村土地产权不明确、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不足和农村金融发展缓慢四方面分析了其原因所在,最后提出了从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重点扶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四方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建议。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李世平  丁华  施风翔  赵荣军  
补充完善土地权益理论,探寻设立地役权、地役许可权的现实性与可行性;通过对地役权、地役许可权登记,保障用地物权的延伸性和扩展性,突显其物权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从地役权起源入手、完善概念、论述特征,细化分类、界定权益;分析地役权、地役许可权的物权性、法定性;明确现实国土资源管理中设立地役权、地役许可权的必要性,尤其对地铁(高铁)特别保护区用地、保护区用地,长江大堤管理用地和保护用地范围设立地役权和地役许可权登记的迫切性,对其物权保护与保障的重要性。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肖宇  
地役权登记的原则《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地役权的设立采用了"登记对抗主义"。这与《物权法》第9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张腊梅  
地役权是指按合同约定,以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设立在他人土地上的权利,设立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他人的土地,以增加自己土地的效益,地役权的内容较广泛,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地役权与相邻权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为了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而由法律进行干预。设立地役权,应由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一旦设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地役权人必须依法、依约定正当行使地役权,尽量减少对供役地人物权的限制。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李延荣  
研究目的:证明法定地役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设定条件和适用范围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法定地役权存在的基础、基本功能、存在形态及其与相邻权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1)法定地役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要性,难以用相邻权代替之;(2)用相邻权制度调整土地利用中的地役关系,具有较大的局限性;(3)用法定地役权制度调整地役关系,更符合土地利用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研究结论:法定地役权应成为我国地役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地役权制度。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