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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朱方林 朱大威
农村宅基地制度为我国所特有的一项土地制度安排,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农村"三块地"改革的破题关键。本文选取江苏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的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典型案例,探讨在盘活途径、盈利模式、利益分配、带动农民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效。围绕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放活权能、多元化盘活利用等方面的对策建议,以期探寻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为经济发达地区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
闲置 宅基地 盘活利用 有偿退出 权能
[期刊]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作者]
张诗懿 杜欣蔚 李哲敏
[目的]文章旨在凝练总结浙江省钱塘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闲置宅基地与闲置农房资源盘活利用模式及其特征,分析形成此模式的条件,探讨具体实现路径,为构建兼顾满足多方利益、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协调城乡融合发展的农村房地资源利用管理机制提供建议。[方法]该文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运用案例研究法,结合实地调研,探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主体在闲置宅基地与农房盘活利用过程中的参与条件与实施路径。[结果](1)案例形成了政府主体负责制度建设和政策引领,市场机制主导资源配置,社会组织和个体共同参与的闲置宅基地与农房资源盘活利用模式。(2)参与主体共同的发展意愿、相互制衡的能力和协调合作的动机是该模式形成的必要条件。(3)具体实践中,应确立满足整体利益的目标;赋予各参与主体内部复杂系统构建的空间和能力;构建短期快速实现经济效益,长期可持续增收的机制;设置有限职能发挥和竞合机制,利用数字化技术等手段辅助建立协同机制。[结论]有效推进闲置宅基地与农房资源盘活利用,应充分挖掘各主体内部协同潜力,形成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力量,完善协同系统规则和可控机制,强化预警、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以及技术应用的负面效应评估。
[期刊] 中国软科学
[作者]
上官彩霞 冯淑怡 陆华良 曲福田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张韶骏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积极推动区域内低效闲置用地再开发工作,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增资技改、司法拍卖等途径对闲置用地实施盘活利用,着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罗亚文
研究目的:明晰宅基地的盘活形式由“农户自主流转”向“集体主导、统筹流转”的模式转变,探索集体主导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实践路径及制度规范。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逻辑演绎法。研究结果:(1)集体主导盘活的试点路径可总结为委托流转、转权流转和扩权流转。(2)路径局限:农户退出意愿掣肘盘活效率、地性转换易导致宅基地面积缩减、受让方权利名称及属性未明晰、单一赋权逻辑较难契合多元流转形式。(3)委托代理方式以及宅基地经营权的规范构造可为集体盘活路径所吸收。研究结论:宅基地用途应适当向经营性利用扩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盘活主体和宅基地所有权人,应在充分尊重农户退出意愿的基础上,为受让人设立宅基地经营权,由此构建以农户退出意愿为前提的多元盘活路径。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吕军书 张喆琪
《土地管理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立法缺陷和制度模糊已成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最大障碍。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必须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建立配套制度措施。
关键词:
闲置宅基地 盘活利用 《土地管理法》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朱方林 陆建珍 朱大威
江苏省最具代表性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有宿迁市的家庭农场集群模式、盐城市的联耕联种模式和苏州市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返租倒包模式。本研究从土地投入、劳动力投入、生产资料、机械与固定成本等四个投入要素,对这三种规模经营模式下技术效率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效率高于小农经营,规模效应显著,小麦规模种植效率下降,规模种植纯技术效率偏低,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人力资本投入偏低的情况下,资本投入作用不明显,家庭农场集群模式综合生产技术效率优势最显著。
关键词:
规模经营 技术效率 土地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朱方林 陆建珍 朱大威
江苏省最具代表性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有宿迁市的家庭农场集群模式、盐城市的联耕联种模式和苏州市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返租倒包模式。本研究从土地投入、劳动力投入、生产资料、机械与固定成本等四个投入要素,对这三种规模经营模式下技术效率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效率高于小农经营,规模效应显著,小麦规模种植效率下降,规模种植纯技术效率偏低,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人力资本投入偏低的情况下,资本投入作用不明显,家庭农场集群模式综合生产技术效率优势最显著。
关键词:
规模经营 技术效率 土地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肖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主体地位,应当着重厘清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既可以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其他社会主体签订合同提供居间服务,也可以依法经营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闲置宅基地,或者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将闲置宅基地交由他人经营的,应当由理事会起草盘活利用方案,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盘活利用决议,并由理事会负责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获得的管理费用、居间服务费用和财产经营收益,应当根据不同的规则予以分配。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肖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主体地位,应当着重厘清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既可以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其他社会主体签订合同提供居间服务,也可以依法经营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闲置宅基地,或者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将闲置宅基地交由他人经营的,应当由理事会起草盘活利用方案,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盘活利用决议,并由理事会负责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获得的管理费用、居间服务费用和财产经营收益,应当根据不同的规则予以分配。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肖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主体地位,应当着重厘清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既可以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其他社会主体签订合同提供居间服务,也可以依法经营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闲置宅基地,或者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将闲置宅基地交由他人经营的,应当由理事会起草盘活利用方案,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盘活利用决议,并由理事会负责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获得的管理费用、居间服务费用和财产经营收益,应当根据不同的规则予以分配。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林彩云 梁发超
“三权分置”下不同类型村庄如何形成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进而与乡村振兴目标有效衔接是有待探究的理论与现实问题。通过构建多主体赋权与“经济-社会-治理”制度绩效的综合分析框架,选取晋江市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三种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案例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城郊融合类村庄探索出的住房抵押模式,通过使用权财产权能的规模经济效应释放推动村庄更新,并以宅基地功能转型的作用机制形成多产业融合的产业振兴路径;(2)集聚提升类村庄通过“旧村改造”实现环境宜居建设,呈现出地权集体化与共同利益塑造的乡村秩序,形成强组织统合的组织振兴路径;(3)特色保护类村庄基于资源禀赋推进宅基地入市改革,构建的使用权市场交易机制降低了交易费用,并形成“村集体-市场”共建的产业与文化振兴路径。不同类型村庄在内外部要素与制度赋权的互动机制下,构建了差异化的产权配置形式与实施机制,进而形成与乡村振兴目标耦合的盘活利用路径。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傅介平
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中普遍存在规模大、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闲置低效利用以及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农村居民点面积不减反增等一系列问题,加剧了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压力。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目前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建立以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破解"保发展、守红线"两难问题的重要途径。
[期刊] 经济地理
[作者]
韩述 郭贯成 孙昊
文章基于2018—2022年江苏省6754户的农户数据,采用空间自相关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空间特征,采用Logistic和门槛模型剖析风险承载力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在划定宅基地退出分区的同时提出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案。结果表明:(1)主观规范、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对农户意愿有正向作用。(2)风险承载力对农户意愿存在双门槛效应。(3)结合农户意愿空间相关性与风险承载力门槛效应,确定核心优选区、重点改革区、重点调节区、适度改革区和综合改革区。其中,淮安、宿迁为核心优选区,农户意愿空间集聚,风险承载力适中,应为改革示范区;连云港、扬州与泰州为重点改革区,应强化地区联动,促进农户意愿的空间扩散;南通作为重点调节区,应防范农户意愿的回流效应;南京、镇江、常州、无锡与苏州为适度改革区,应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农户意愿;徐州、盐城为综合改革区,需完善农村保障机制,加强风险承载力。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郑兴明
单纯依靠乡村内部无力实现土地最优配置的图景,需要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视域来审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问题。城乡融合不仅体现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更蕴含着城乡居民身份、权利平等化的核心价值。必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确立"福利权排他性"相对脱嵌、而共享理念深度嵌入的新型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畅通城镇居民参与闲置宅基地产权市场交易的渠道,并以此为载体吸引乡村建设行动所需的人口、资本等要素资源。基于此,文章以"要素共享、共同发展"为逻辑起点,从顶层设计与政策调适、"精英俘获"防范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层面探讨闲置宅基地城乡共建共享新模式的构建路径。
关键词:
闲置宅基地 城乡共建共享 内在逻辑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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