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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资源科学
[作者]
崔梦溪
现行立法调整土地经营权租赁关系以一般租赁合同规范为主要依据,忽视了农地的特殊性,在价值取向和合同内容等诸方面带来制度的不适应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一般租赁规则调整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时产生的矛盾冲突;其次,揭示了土地经营权租赁的特有原理;最后,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得出在《民法典》时代土地经营权租赁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路径。结论如下:(1)土地经营权租赁应选择在《民法典》之外专门立法的模式,通过修订《农业法》增加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定;(2)应专门规定租期调整、租金浮动机制、承租人改良权、禁止转租等内容。土地经营权租赁的特殊法律调整有利于以农地流转促进现代规模农业的形成。
[期刊] 中国农村观察
[作者]
高海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土地经营权与基于所有权产生的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均存在债权一元论、物债二分论、物权一元论等论争。本文综合运用文义、体系、目的等解释方法,对两类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和担保依次进行再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土地经营权宜以五年为界物债二分,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宜以登记为界物债二分。但是,《民法典》第339条中分置次级用益物权的出租与入股宜分别缩限解读为转包与股份合作。流转期限五年以上土地经营权的物权设立及其抵押应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流转期限五年以下土地经营权宜以再流转收益质押并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已登记的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物权设立及其抵押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未登记的不能用于担保。允许承包方自设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亦应允许集体自设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民法典》中两类土地经营权的规定,推进了更具中国元素的物权理论与物权制度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民法典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登记效力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祁勃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制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向三权分置演进,《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三百三十一条、三百三十九条以法律条文形式展现了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要求,也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新规定是对现有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状况的回应,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制度,进而促进农业生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有利于促进农民灵活就业、增加收入,进而为新时代促进“三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
民法典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鲁丹 张镭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变革,如何解决好农村土地经营权问题成为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为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率,政府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不断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这也成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要内容。但是,仅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地位是不够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改革与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供给,以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振兴农村经济注入持续的活力。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单平基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鲁丹 张镭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变革,如何解决好农村土地经营权问题成为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为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率,政府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不断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这也成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要内容。但是,仅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地位是不够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改革与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供给,以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振兴农村经济注入持续的活力。
[期刊] 建筑经济
[作者]
宿辉 曹文衔 曲笑飞
《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的体例,将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分编典型合同之一。条文变动主要包括新增条款及文字调整两种形式。文章对于变动条文尤其是新增条款进行了说明,并重点将建设工程合同置于法典体系下解读了其与相关条文的关系以及对于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之影响。
关键词:
民法典 建设工程合同 情势变更 解除权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肖鹏 王丹
研究目的:对中国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内容的完善进行具体制度设计。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研究中国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现状,提出完善建议。研究结果:(1)出租是土地经营权流向家庭农场的主要方式,主要依靠《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予以规范,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需要;(2)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立法模式选择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法律制度;(3)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具体制度设计应当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出租人的法定优先权和法定解除权,承租人的减少租金请求权、改善土地或者增设他物的权利以及优先续约权。研究结论: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完善应当立足于...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刘锐
研究目的:以权利体系化应当具有的逻辑统一性、价值同一性和实践必要性为标准,分析现行土地权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土地权利体系化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研究方法:规范分析、逻辑分析、历史分析。研究结果:现行土地权利制度存在土地概念使用、权利类型划分违反基本逻辑规律规则,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差别对待及土地经营权内容设计背离价值同一性等问题;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宪法及自然资源单行法对自然资源和土地分别界定权利并以资源权利切割甚至吸附土地权利,民事法律未及时系统整合既有权利制度并补足土地权利空缺。研究结论:土地权利体系化的重点是合理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范围,科学界分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填补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法定地役权"漏洞",调整充实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及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入法。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于凤瑞 耿卓
研究目的:体系化解释《民法典》地役权规范,剖析营业限制条款发生设立地役权法律效果应具备的条件,规制营业地役权产生的过度限制竞争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设立营业地役权需符合地役权基本构成,并区分限制的类型进行效力校验。为规制营业地役权产生的过度限制竞争后果,应从行权效果上判断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当地役权设立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适用《反垄断法》分步骤判断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研究结论:《民法典》地役权规范的解释适用需要重视类型化思维与商事思维,实现静态规范与动态治理的均衡。
关键词:
营业地役权 营业限制 权利滥用 营商环境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肖楚钢
商誉权规范具有相当的时代价值与实践需求。商誉权的独特性表现在主体和客体的特殊性,商誉权的客体是商誉利益,包含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二者不是简单的正相关。立法机关应当准许商誉权发生限制性让与,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商誉权的限制性让与具备足够的开放性。民商合一下的民法总则能够明确商誉权主体范围,涵括商事主体,实现民法典对商誉权主体的周延调整;人格权编应规定商誉权的权利内容,商誉权排他性权能以商誉维护权为典型,商誉权利用性权能主要包括商誉保有权、商誉调整权、商誉转让权、商誉继承权;商誉侵权通常应采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的统一救济规则应根据主体和客体的特殊属性,参考我国司法实务与国外判例的经验总结。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熊敏瑞
民法典时代农村土地管理法治改革面临法治市场化取向弱、权力本位性强以及城乡法治二元割裂等困境。改革思路在于疏通制度堵点,朝着私法自治与公法介入统一、福利保障和资产增值统一以及协同推进和允许差异发展的方向努力。改革实现路径在于推进农村“三块地”配套改革、“三位一体”土地综合整治和优化土地管理法制体系。
关键词:
民法典 农村土地 法治改革 实现路径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张雯
民法典时代农村土地管理法治改革面临法治市场化取向弱、权力本位性强以及城乡法治二元割裂等困境。改革思路在于疏通制度堵点,朝着私法自治与公法介入统一、福利保障和资产增值统一以及协同推进和允许差异发展的方向努力。改革实现路径在于推进农村“三块地”配套改革、“三位一体”土地综合整治和优化土地管理法制体系。
关键词:
民法典 农村土地 法治改革 实现路径
[期刊] 科技管理研究
[作者]
王政
作为关系到我国国家前进与社会发展、关系到公民日常各方面的基本法律,民法典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察和借鉴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优势和缺点,并基于以往的实践基础,参与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国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以科学的法学理论为依托和归宿,充分依从宪法的指导,为国内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与持续进步提供了保障,为新形势下社会发展优化了解决方案,彰显了其鲜明的法律特色与时代精神。由杨立新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法典精要》一书,作者以通俗简明的语言向读者详细讲述了《民法典》中的基本制度,解释了其中的专业性概念,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认识《民法典》,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快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
民法典 《中国民法典精要》 人格权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宋夏瀛洁 李西霞
劳动关系从雇佣合同时代演进到劳动合同时代,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与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干预,但并未完全排除雇佣合同的作用。自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带有雇佣性质的社会关系长期游离在法律规范之外,同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脱离民法契约法基础,这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不符,亟待我国民事立法填补这些法律空白。本文基于德国和意大利民法典关于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立法实践,认为民法典编纂应将雇佣合同纳入我国《合同法》之有名合同类别,并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作为雇佣合同的特殊规则,为其提供民法契约法基础,使其规范化。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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