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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梁鹏
保险法规定,为他人投保死亡保险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此规定之立法意旨,在于防免针对被保险人之道德危险,并间接保护被保险人的生命权。在被保险人的同意方式上,新《保险法》删除了"书面"二字,使得同意之方式多样化,更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由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同意权,应当通过将保险金额限制在丧葬费用范围内的方式控制道德危险,此种方式不须经限制行为能力之被保险人同意。在被保险人同意他人为其购买死亡保险之后,被保险人有权撤销同意,进而解除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淑艳 何镕泽
当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时,死亡的先后顺序对保险受益权的确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不应简单适用我国现行继承法上的共同死亡推定规则。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文针对此问题,通过具体分析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受益权与继承权之间的关系,讨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能确定先后时的死亡推定规则及其法律精神。
关键词:
受益权 继承权 共同灾难 共同受灾条款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翠丽
这是一起人寿保险纠纷案件。保险责任含死亡保险 ,但无被保险人签名 ;投保人未在续期保费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 ,致使保单失效。此案事实清楚 ,证据充足 ,但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上 ,均未明确采用死亡保险无被保险人签名为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 ,依据是投保单无投保人签名 ,而此案事实上投保人已确认投保单有效 ,认定保险合同无效 ,其法律依据欠妥当 ,可见 ,一、二审法院的法官们对保险的理解还有一定差距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建亭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是人身保险业务中一种特殊情形。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较为薄弱,实务中的认识较为模糊,有些公司的保险条款中还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本文认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而被宣告死亡,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因其他原因宣告死亡,保险公司则应免责。保险条款中应将意外事故发生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被保险人生还,原合同效力及已给付保险金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键词:
宣告死亡 保险责任 死亡时间 合同效力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张庆侠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灾难中丧生时,保险人必须确定谁先死亡,如果二者同时死亡,或者无法确定谁先死亡,保险金应给付何人,由于我国保险法对此未作具体规定,经常会引发纠纷。因此,研究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时保险金的给付,对规范我国保险市场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被保险人 受益人 同时死亡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李利 许崇苗
对于既有责任免除情形又有保险事故两种以上原因同时发生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是保险理赔的难点,在学术界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保险法》没有对近因原则作出规定,造成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无所适从。本文从一起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入手,在界定近因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民法上因果关系与近因原则的联系与区别,阐述了近因原则的归责机制及具体适用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立法的具体建议,旨在指导保险和司法实践活动。
关键词:
保险合同 近因原则 法律适用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张祖平 孙圣林
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财产保险中独有的法律制度 ,既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也是产险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被保险人应切记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应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任以顺 王冶英 王芹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增加规定,赋予保险事故受害第三者在一定条件下对保险人的直接赔偿请求权,这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保险法》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行为的认定并未作具体明确的规范,这必将使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陷入困境。在目前条件下,为切实保证责任保险制度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立法目的之实现,概括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常见表现,通过司法解释首先从时间期限上对"怠于请求"行为作出界定是必要和可行的;其次,建立第三者、保险人、被保险人之间的"直接求赔-催促索赔-直接赔偿"制度亦是可行的。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马天柱
通过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这一特殊的合同利益。保险保障这种利益具有特殊的内涵形态及实现过程,具有保障确定有效、保障范围充分、保障期限扩展三个方面的特殊规定性和相应规则要求。应根据保险交易特点与保险合同本质,通过设置特定权义规则与责任机制,来确保被保险人保险保障的有效获得与维持。
关键词:
被保险人 保险保障 有效 充分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马天柱
通过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这一特殊的合同利益。保险保障这种利益具有特殊的内涵形态及实现过程,具有保障确定有效、保障范围充分、保障期限扩展三个方面的特殊规定性和相应规则要求。应根据保险交易特点与保险合同本质,通过设置特定权义规则与责任机制,来确保被保险人保险保障的有效获得与维持。
关键词:
被保险人 保险保障 有效 充分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伍坚
当保险标的的损害系由第三人引起时,各国保险法大多规定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即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此即保险代位权制度。通说认为,保险代位权制度的目的有二:一是贯彻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防止不当得利。在保险事故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涂玉珍
保险标的转让 ,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 ,依法变更合同。而保险实践中 ,被保险人经常忽视履行该法定义务 ,导致保险事故发生后 ,理赔时经常发生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本文结合具体案例 ,对此类保险合同纠纷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试作探讨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胡滨
新《保险法》在制度设计及规制完善上,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精神贯穿始终,成为本次《保险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樊启荣 刘玉林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的范围不仅包含记名被保险人,而且扩张包括共同被保险人。共同被保险人是"记名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此乃按照"与记名被保险人有一定关系之人为共同被保险人"的"从人原则"所确定。在适用从人原则时,有三个问题需厘清:"允许"的解释应基于偏离记名被保险人允许的程度来弹性判断;"辗转允许"要根据记名被保险人授权范围的大小来判定共同被保险人的范围;"合法"的解释基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机动车强制责任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前者要严格解释,而后者为保障受害人应从宽解释,违章驾驶人也应纳入共同被保险人的范围。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徐国峰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投保及承保而签订的协议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
关键词:
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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