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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作者] 刘国庆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陈虹雯  
格式合同产生于19世纪后半叶,而在当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并被广泛地应用。虽然格式合同具有传统合同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其实际使用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要有效控制格式合同,应从格式合同的法律特点出发,结合我国与外国关于格式合同的立法实践,就如何完善格式合同制度进行探索和研究。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王春凤  
保险行业中格式合同的出现节约了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产生了经济效率的后果,但由于合同的提供者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侵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自由使得保险合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诸多问题,最终加大了履约风险和救济成本,给合同自由和公平原则带来了挑战。我国法律虽然对保险格式合同的无效情形和解释原则有所规定,但存在诸多缺陷。进一步对保险格式合同进行必要和有效的立法规制,通过司法途径矫正合同双方的失衡,加强保监会的监管职能以及保险行业自律,可以充分实现保险合同省时便利的优势,保障交易公平,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期刊] 大学图书馆学报  [作者] 赵建国  张萍  
大学生读者与高校图书馆之间的图书借阅关系是一种教育民事关系,它受《合同法》调整。读者须知、图书借阅规则等属于一种格式条款,其内容往往缺乏公平合理性,需要加强规制,从而切实维护高校图书馆和大学生读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倪受彬  施幽静  
格式条款规制问题是我国经济实践和合同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重新探讨了包括保险合同在内的格式条款规制的理论基础。本文还结合我国保险合同司法解释和保险业的行业惯例,采取比较法的分析方法,讨论各国关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规制的几种方法,即行政控制、司法控制和立法控制等。在上述理论和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我国保险合同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保险合同规制的模式选择和具体建议。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聂宇轩  
由于高度移植印度《合同法》,孟加拉《合同法》在效力方面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立法原则有不少不同之处,尤其是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原则、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均有实质差异。同时,对于条件合同和无效合同,孟加拉《合同法》虽然和我国一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但对于所附条件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及合同无效之规定却颇有迥异。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聂宇轩  
由于高度移植印度《合同法》,孟加拉《合同法》在效力方面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立法原则有不少不同之处,尤其是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原则、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均有实质差异。同时,对于条件合同和无效合同,孟加拉《合同法》虽然和我国一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但对于所附条件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及合同无效之规定却颇有迥异。
[期刊] 开发研究  [作者] 李景义  焦雪梅  
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险法律制度,是规避投保风险和优化保险环境的重要手段。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如实告知义务,但是在保险实务中还存在诸多争议,制约着如实告知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正常功能的发挥。由此,有必要展开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研究,加强对保险实务中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制,以确保如实告知义务的合理配置和正当行使,完善我国保险法律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梁鹏  
关于年龄超限之保险合同的效力,学说上有两种观点:有效合同说和无效合同说。这两个观点均不合理。年龄超限合同完全符合可撤销合同的标准,效力上应为可撤销合同。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并不正确。保险人撤销合同后,对撤销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应赔付,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退还现金价值"的规定没有根据。保险人撤销合同的权利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由于保险人历史上对撤销权保留的坚持,以及不可抗辩条款适用范围的限制,不可抗辩条款不应适用于年龄超限之保险合同。《保险法》在年龄超限问题上援用不可抗辩条款的做法可能是错误的。
[期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白牧蓉  张嘉鑫  
【目的/意义】近几年来移动支付以便捷高效的优势成为了最受欢迎的支付方式,发挥着促进金融服务快速发展的作用。其中,消费者与移动支付机构签订并履行移动支付服务合同是明确法律关系、行使权利义务的重要环节。【设计/方法】基于对合同特征和类型的界定,分析可知实践中非规范性移动支付服务合同会增加用户的数据风险以及冲击用户的财产安全,而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由于调整对象和方法的限制,私法的规制并不足以做出有效应对。【结论/发现】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保护消费者信赖利益,节约司法成本,体现这类合同的特殊使命,应当将移动支付服务合同纳入核心监管对象,充分完善备案体系,并对合同的订立与内容进行适度规制。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向佳丽  周红  
我国高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订购的大幅增加,使数据库订购合同,尤其是其中的格式条款等法律问题日益凸显。美国数据库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高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采购的重点,数据库订购合同以美国法为准据法的几率较高。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应正确了解并运用美国法有关格式条款的成文法和判例法规定,深入分析外文数据库订购合同中典型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才能在数据库订购谈判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化被动为主动。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贺栩栩  
保险产品几乎无一例外地采格式合条款形式,由保险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投保人仅就核心给付描述条款享有填空权,对于合同中权利义务及风险安排,无磋商余地。格式合同内容控制制度与一般合同条款因内容违法、悖俗违法这类效力审查制度,存在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格式条款部分无效后,应通过补充解释与任意法规范替代进行效力填补。从解释论出发,结合经济分析,厘清格式合同审查与传统合同条款审查制度的层级,分析其审查范围和标准的特殊性,梳理清晰的格式合同内容控制适用体系。
[期刊] 旅游学刊  [作者] 张琰  
旅游合同是约定旅游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随着大规模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合同逐渐发展成为格式合同,本文分析了旅游格式合同的成因,优势及弊端,并提出了对于旅游格式合同的规制体系。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徐文敏  
格式合同具有提高交易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等积极作用,但也可能借助有悖于自由和公平原则的霸王条款损害市场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的逐利性和优势地位、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构成了霸王条款得以产生的根源和基础。为有效规制霸王条款,切实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充分发挥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监督和教育等各种规制措施的积极作用,实现系统覆盖、重点突破。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张明霞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是通过公司组织机构分权制衡的职权设计来实现的 ,主要受《公司法》的规范。我国公司立法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规制上存在制度缺陷。因此 ,完善既有的立法例 ,创设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 ,扩充监事会的权力 ,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强化董事义务 ,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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